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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左杉)记者7月12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悉,我省将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规范零售药店和诊所药品购销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严肃整治和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重点整治零售药店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诊所整治重点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
据悉,集中整治后,各地检查中仍发现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对涉事药店撤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