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福升 记者 李全民)近日,旺苍县印发了《旺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旺苍县实际,特制定了本办法。
办法明确,整合资金优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补齐必要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健全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整合资金的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等方面的资金。
该办法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采取“蓄水统配”“截长补短”“引流归口”等统筹整合模式,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管理长效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办法规定,整合资金根据年度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以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为依托,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整合资金。整合资金围绕年度规划,专项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改革发展、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整治、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特色优势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小额信贷贴息分险、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公益性岗位补助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将整合资金适当用于稳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等。
办法明确,严格项目方案编报,严格项目计划管理,严格项目检查验收,严格项目产权与管护,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政策走”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逐级确定项目,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按项目工作操作流程做好项目财政评审,充分结合年度整合资金使用方案、项目建设合同等积极组织检查验收;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整合资金形成的资产,要明晰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建立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