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农新闻网达州讯 2022年12月11日,多名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举报大竹神龙药房在销售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时有搭售行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于12月15日将该案件移交大竹县市场监管局,要求依法对大竹神龙药房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大竹县市场监管局在接到案件交办通知书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提取大竹神龙药房的监控视频数据和抗原检测试剂和搭售药品的销售票据、购进票据固定证据,并对大竹神龙药房投资人刘晓波进行了询问调查,确定了该药店以搭售药品的方式销售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非法获利1162.07元的事实。
当事人以搭售药品的方式销售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2022年12月27日,大竹县市场监管局以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立案,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