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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300万元 成都出台老旧农机设备更新方案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4-06-04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苏杭) 6月1日,记者从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成都市推动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涵盖农机装备更新、粮食烘干中心改造、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等重点领域。其中,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项目、设施渔业单场补助最高可达300万元。

●农机设备

《方案》提出,将持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在中央财政定额补贴30%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累加补贴20%,优化补贴申报兑付流程。加大对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具、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具、高端复式智能农机等产品推广力度。
  在农机设备更新的同时,还将加大对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设备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择优支持有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将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小型拖拉机和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履带式拖拉机、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及其它可淘汰的老旧农机报废换新,优化全市农业机械装备结构。

●粮食、蔬菜等生产设施
  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村庄规划等空间分布,将对单个地点新建或改造后粮食日烘干能力达200吨以上的烘干中心,新购置的粮食烘干设施设备按购置总额 50%的标准进行补助,优化粮食烘干能力布局。
  针对蔬菜生产,将支持蔬菜生产主体改造或扩建蔬菜生产大棚设施设备、蔬菜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蔬菜生产水肥药一体化设施设备等,符合条件的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

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合理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的,将按建设和购置总额的30%、符合要求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对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项目进行补助。
  同时,支持对修建8年以上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进行改造更新,按照新更新购置设备总额的40%、符合要求的单个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养殖业设施设备
  针对养殖生产,将对符合条件的畜禽等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的,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场补助最高3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水产养殖场或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尾水治理的,按不超过总造价50%的标准进行补助,设施渔业单场补助最高300万元,其余的单场补助最高200万元。

●智慧农业基础设施
  聚焦“智慧种植”“智慧养殖”领域,将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和科研单位开展应用物联网测控系统、田间综合监测站点、先进农业机器人、农业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项目按建设总额的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此外,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按建设总额的4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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