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农新闻网广安讯(通讯员 王智慧)近日,华蓥市一当事人因非法电鱼被依法行政处罚,后主动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受损水域生态。据悉,当事人于4月26日凌晨在华蓥市溪口镇华蓥河渔槽村段一碗水处河沟使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被巡查人员现场挡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被处以罚款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为弥补破坏,当事人于6月19日在渔政执法人员监督下,将2000余尾鱼苗放归事发水域。
放归鱼苗
“电鱼对水生生物链危害极大,但主动修复体现了当事人悔过态度。”渔政负责人表示,此举既落实了“谁破坏、谁修复”的生态原则,也提升了公众环保意识。
接下来,华蓥市将持续加强禁渔期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片,依法严惩任何破坏水域生态安全的行为,筑牢禁渔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