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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1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6年4月1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预防与隐患治理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暴雨、暴雪、强降温、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雷暴大风、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研判、科学防御、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评估,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隐患排查、应急联络、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等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等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管理工作。未设立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相应机构或者人员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六条 加强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气象灾害防御领域的交流协作,建立健全跨区域气象灾害联防联控机制,促进信息共享、资源合作、重大应急决策和措施联动。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涉及省内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气象灾害发生机理和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防御、风险管理等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动新型设备布局和应用,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技术应用,推动智慧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第八条 鼓励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促进气象信息产业发展,为农业、生态、旅游、交通、能源、邮政快递等重点行业领域提供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气象信息服务保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增强公众气象灾害防御意识。  学校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教育。教育、气象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负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培训,提高气象灾害的应对处置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避灾避险能力,在气象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第二章 预防与隐患治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易发区等风险区域。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现状、防御原则和目标、易发区、易发时段、防御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防御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传播系统和应急气象服务系统等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具体建设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根据本地区气象灾害特点和分布情况,统筹气象灾害防御物资和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配置,加大向乡镇(街道)、村(社区)配置和供给力度,并组织开展相应的使用和维护培训。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气象灾害特点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加强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有关部门在制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备案并依法公开。  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制定的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涉及气象灾害防御的,应当与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和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就近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救援。  学校、医院、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景区、文化体育场(馆)、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对其定期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鼓励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十七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对气象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相关治理责任单位应当采取规划、工程和技术等措施进行隐患治理,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危害,统筹考虑河湖水系、道路系统、城乡绿化建设和其他公共空间实际情况,科学规划防洪排涝体系和通风廊道系统,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气象灾害对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交通、广播电视、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及时消除气象灾害风险隐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水行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因地制宜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指导农业生产者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大风、低温、高温、干旱、冰雹、霜冻等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演变趋势,引导本地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业结构,采取有效防御措施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  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村(居)民做好房屋选址、建设,避免遭受气象灾害。  第二十条 大风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大风灾害隐患和风险排查,并根据大风监测预警信息,指导有关单位强化大风灾害防御措施。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以及林木等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定期开展防风避险巡查,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大风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  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防风安全管理,加固临时设施。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遵守有关大风期间船舶避风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降雨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排水设施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堤防、水库、闸坝、隧道等重要险段的巡查,及时疏通河道和排水管网,加固病险水库,整治积水易涝区域。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降雪、冰冻发生情况,加强电力、通信、供水等线路的巡查,做好交通疏导、积雪(冰)清除、线路维护等准备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危旧房屋除险加固、粮草储备、牲畜转移等准备工作。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科学规划,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减轻高温热浪的影响,在高温来临前做好供电、供水和防暑医药供应的准备工作,并合理调整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高温天气期间减轻劳动者工作强度,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十三条 大雾、霾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机场、高速公路、航道、港口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大雾、霾监测等设施,做好交通疏导、调度和防护等准备工作,并适时做好信息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少户外活动等防范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指导,提高雷电灾害监测预报水平。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气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广电、能源、民航、铁路、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负责相关建设工程的防雷管理,对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实施安全监管。  已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进行定期检测;有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雷电防护装置进行维护管理和委托检测。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需要,建立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明确相应机构或者人员,配备相关设备、设施,针对干旱、冰雹等,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作业规范和操作流程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对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范围和具体办法,由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前款规定的规划编制、工程和项目建设中,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根据地理位置、气候环境条件和单位工作特性,并结合气象灾害性质特点、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等因素,将本行政区域内可能遭受气象灾害影响较大的单位列入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目录,向社会公布,并动态更新。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指导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接收应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应急演练等。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特点开展风险隐患识别和评估;  (二)制定相应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  (三)确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防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检查制度,及时消除气象灾害风险隐患;  (五)建设必要的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和紧急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九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巨灾保险等产品和服务。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组织建设气象监测网络体系,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建设的气象监测站点,应当统一技术标准,并与气象主管机构的监测站点规划布局相协调,避免重复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站点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更新升级老旧监测设施,保障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配置气象灾害防御资源,推进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均衡发展,对气象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给予支持。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  (一)在气象灾害监测盲区、易发区等区域增设监测站点;  (二)在交通和通信干线、重要能源工程及输电线路沿线、广播电视干线网络、重要水利工程、景区、水旱灾害易发区、重点山洪灾害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等区域重点布局建设气象监测设施;  (三)建设应急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完善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系统,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组织气象台站及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将人口密集区、农业主产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小流域山洪易发区、重要江河流域、森林、草原等作为气象灾害监测的重点区域,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供监测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以下简称气象台站)、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和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有关的单位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工作。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电等有关部门,整合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共享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等与气象灾害有关以及森林草原火险、地质险情等其他监测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的共享工作;气象台站应当加强江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等关联区域的分析研判和信息沟通、共享。  第三十五条 灾害性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和预警信号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由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气象台站作出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并向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通报。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及其防御指南,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六条 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收到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公众传播,并根据本地气象台站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在收到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后,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向本辖区公众广泛传播。  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传播虚假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第三十七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与省通信管理、广电等有关部门应当共同建立应急广播、微信短信、智能外呼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快速传播机制。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快速传播机制运行实施。  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接到暴雨、暴雪、大风、雷暴大风、冰雹等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立即增播、插播或者刊登,电信运营商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传播。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国家规定上报。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本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业、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单位应当及时动员、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开展自救互救。  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本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的指挥和安排,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按照防御指南采取适当的防御措施,不得妨碍气象灾害救援、救助活动。支持和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及时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第三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在传播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组织应急处置时,应当为个人防御能力较弱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及时有效帮助。  第四十条 因暴雨(雪)、冰冻、冻雨、大雾、大风、雷电等突发气象灾害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本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并为受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因气象灾害危及运营安全的,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安全风险,决定是否暂停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网的运营,做好客流疏导、临时安置和现场秩序维护,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通过官方平台、站点公告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暂停运营的相关信息,恢复运营前应当对线路安全进行排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因气象灾害严重危及行驶安全的,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员或者运行乘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运营单位报告。  第四十一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及时主动获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纳入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并根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调整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安全。  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场所管理人应当立即按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可能会对大型群众性活动造成安全风险隐患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场所管理人调整活动方案或者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承办者、场所管理人应当按照要求执行。  第四十二条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根据气象灾害情况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防御指南或者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采取加固施工作业设施、应急疏散、向滞留人员提供临时安全避险场所等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水行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林业草原、能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的情况,加强对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衍生、次生灾害的联合监测,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气象灾情和应急处置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的气象灾害灾情和应急处置信息。  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信息。  第四十五条 气象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气象台站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以及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灾害性天气变化信息,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或者作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决定,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衍生、次生灾害,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第四十六条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排除气象灾害隐患,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未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6-04-16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灿红  4月1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4月1日修订通过的《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和情况说明。据悉,该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法治层面为全省农民人身财产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筑牢“第一道防线”。为何修订?  四川省气象灾害具有种类多、强度大、范围广、频率高的特点。发布会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涂扬举介绍,现行《条例》自2006年施行以来,在规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省暴雨、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出现频次显著增加,现行《条例》已不适应气象灾害防御的新情况、新变化。  这是《条例》修订的重要背景。据了解,四川省人大农业农村委提前介入立法全过程,赴省内外开展调研,结合近年发生的气象灾害事故进行综合分析、查漏补缺。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突出了气象灾害防御对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完善了防御标准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何影响?  新修订的《条例》共6章50条,对农村防灾减灾释放多重利好。  基层防御责任下沉,特殊群体有了“兜底”保障。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调整了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让气象灾害防御责任真正落到基层末梢。同时,针对独居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个人防御能力较弱的群体,《条例》明确了专门的帮扶责任,确保预警信息能传达到每个人,紧急情况下各类特殊群体能得到及时救助。  农业生产有了“气象参谋”。四川省气象局副局长杨兴明表示,气象部门将推进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指导农业生产布局调整。这意味着,农民种什么、何时种、如何管,都将有更精准的气象依据。  基层防御能力全面升级。《条例》要求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物资和专用技术装备配置力度。乡镇、村社将成为气象灾害防御的前沿阵地,其应对气象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得到提升。如何执行?  杨兴明表示,全省气象系统将从3方面抓好《条例》落实:一是及时传达、广泛宣传,采用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防灾知识;二是锚定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在监测盲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区域加密站点,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气象业务融合,实现气象灾害防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变;三是聚焦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社会参与”的全域联动机制。  涂扬举表示,四川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将协助常委会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6-04-16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都  畜禽种业“芯片”加速突破、百亿财政资金精准扶持、草原生态与生产协同发展……4月1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分别汇报《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现行《畜牧法》于2022年10月30日修订,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畜牧业是我省确立的首个冲刺万亿级的农业产业,如何以法治护航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四川将法律要求转化为推动产业升级的具体行动。  畜禽良种是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组织实施畜牧领域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20余项,支持经费超2亿元。值得关注的是,我省成功培育出全国第一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猪父本新品种“川乡黑猪”,打破了外种猪父本品种长期垄断国内市场的局面。  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全省已建成部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43个,累计培育畜禽新品种(新品系)19个,地方遗传资源保护与商业育种体系加速融合。  面对畜牧业周期性波动,财政部门打出政策“组合拳”。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3年《畜牧法》修订实施以来,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超111亿元。其中创新升级的“生猪养殖综合收入保险”,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不超过2000元/头的基础上,补充提高生猪死亡风险保障至最高1200元/头。  绿色转型与守护生态底线方面,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末,全省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以上。记者了解到,自2022年以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累计获中央投资3.27亿元。此外,聚焦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相关部门直面基层兽医“独人站”人才短缺、智慧养殖装备应用不足等短板,提出提高基层防疫员待遇、加大智能装备研发推广等建议。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已成立执法检查组,决定于4月至5月,对绵阳、阿坝、巴中、资阳、自贡、内江6个市(州)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余15个市(州)联动开展检查。后续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梳理各方意见,推动《畜牧法》各项制度在四川进一步落地见效,以法治力量护航畜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6-04-15
(记者 寇敏芳)4月13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今年一季度,全省公路水路建设投资完成580.1亿元,投资规模居全国第二位,占全国比重11%,较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实现投资规模与质量双提升。  公路项目中,3月31日,南江至三台(中江)高速公路实现控制性工程开工,进入实质建设阶段。这是今年全省计划开工里程最长、投资规模最大的交通重点项目。15个普通国省干线项目也按计划开工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速。  水路项目投资同比增长84.1%,增速持续领跑。去年,四川启动“畅通一条江”航运振兴发展集中攻坚三年行动,水运建设按下“加速键”,岷江上的老木孔、东风岩、龙溪口三大航电枢纽正紧抓枯水期施工黄金季,全力冲刺建设目标。目前,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顺利通过312米一期蓄水阶段验收,预计今年底全面完工。  今年以来,全省90个公路水路重点项目中,66个续建项目全部提前复工复产,24个新开工项目有序推进,形成“续建提速、新建突破”的良好态势。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6-04-14
  (记者 庞博)为进一步引导加大对涉农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发布《关于落实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财政、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紧密衔接设备更新再贷款和财政贴息等支持政策,常态化推进融资项目谋划储备、遴选推送等工作,深化对涉农重大项目和经营主体的融资对接服务。  在持续支持老旧农机具更新改造的基础上,《通知》明确进一步将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纳入支持范围,重点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其中,老旧农机具更新领域的支持内容得到进一步细化,支持老旧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设施设备淘汰更新,单个项目融资需求最低额度由各省份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从单一支持农机具更新到多领域全覆盖,政策覆盖面的拓宽,精准契合了当前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多元需求。  农机设备更新的细化支持举措将有效破解农机更新“资金紧、标准乱”的痛点。设施农业涵盖种植、畜牧、渔业、智慧农业等多个领域,重点支持建设节能宜机、高产高效新型现代种植业设施;渔船更新聚焦远洋老旧渔船及相关设施设备升级;冷链设施重点支持农产品主产区相关设施的改造升级;粮油加工侧重主产省相关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废弃物循环利用则涵盖废旧地膜、秸秆、粪污处理等多个环节。  为优化服务机制,《通知》明确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实行清单制管理,各地需通过多种方式挖掘符合要求的项目,指导项目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规范申报入库。同时,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建立联审机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备选清单,定期推送至26家经办银行。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可提供1.2万亿元设备更新再贷款额度,中央财政按1.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密切跟踪项目融资、建设、投产全流程进展,做好贷款授信、用信、贴息等数据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强化动态统计调度。要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强化系统联动发力,由计划财务处室(科室)统筹协调,各相关行业处室(科室)立足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共同推进相关领域项目储备、遴选等相关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统筹做好本政策与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相关政策的衔接,避免重复享受中央财政贴息。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6-04-13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年2月7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目 录第一篇 奋力开创四川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三章 主要目标第二篇 协同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第四章 优化一体化发展格局第五章 协同增强整体竞争力第六章 提高服务战略全局能力第三篇 强化产业建圈强链集群发展 构建富有四川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第七章 深入推进工业兴省制造强省第八章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第九章 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第十章 增强农业发展质效和竞争力第十一章 深入实施重点产业建圈强链第四篇 体系化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第十二章 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第十三章 加快科技攻坚突破第十四章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第十五章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第五篇 全面推进数智赋能 加快建设数字四川第十六章 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第十七章 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第十八章 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第十九章 加快建设数字社会第六篇 推动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 开创五区共兴发展新局面第二十章 推动优势地区领先发展第二十一章 培育壮大新兴增长点第二十二章 增强欠发达地区内生动力第二十三章 促进全域协同共兴第七篇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第二十四章 高质量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第二十五章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第二十六章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第八篇 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提升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能力第二十七章 打造国家综合立体交通极第二十八章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第二十九章 构建安全韧性现代化水网第三十章 科学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第九篇 全方位扩大内需 主动融入国内大循环第三十一章 深入挖掘消费潜能第三十二章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第三十三章 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第十篇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建立健全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的体制机制第三十四章 培育壮大各类经营主体第三十五章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第三十六章 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第三十七章 完善地方财税金融体制第十一篇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构筑向西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新基地第三十八章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第三十九章 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载体第四十章 发展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第十二篇 促进巴蜀文化繁荣发展 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第四十一章 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四十二章 丰富高品质文化供给第四十三章 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第四十四章 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第十三篇 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第四十五章 健全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第四十六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第四十七章 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第四十八章 提升全民健康服务水平第四十九章 关心关爱重点群体发展第十四篇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第五十章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第五十一章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第五十二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第十五篇 加快全面绿色转型 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第五十三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第五十四章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第五十五章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第十六篇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第五十六章 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第五十七章 提高经济安全保障能力第五十八章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第五十九章 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第十七篇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 深化法治四川建设第六十章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第六十一章 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第十八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第六十二章 凝聚规划实施合力第六十三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第六十四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第一篇 奋力开创四川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是“十五五”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宏伟蓝图,是全省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十五五”时期在四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四川塑造发展新动能、形成竞争新优势的重要窗口期。必须全面分析发展基础和支撑条件,深入研判发展形势和未来趋势,深刻把握四川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使命,科学确定未来五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推动事关四川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坚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发展成就“十四五”时期是四川发展历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高度重视、寄予厚望,三次亲临四川视察并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四个发力”重要要求,赋予打造“两高地、两基地、一屏障”使命任务,要求尽快成为带动西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为四川现代化建设擘画了美好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这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委、省政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坚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牵引,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迈出坚实步伐、呈现崭新气象。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经济总量跨过两个万亿元大关、跃升至全国第五位、实现历史性晋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行动深入实施,重点产业建圈强链稳步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区域城乡发展更趋协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五大片区协调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供能力稳步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全面落实,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成效显著。创新驱动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创新布局不断优化,西部首个国家实验室落地运行,一批国省创新平台扩容提质,前沿科技攻坚突破行动启动实施,“四川造”科技成果竞相涌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倍增。现代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等标志性工程建成投用,西部陆海新通道西线主通道四川段全线贯通,通江达海、外畅内联的铁路运输体系加速构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1万公里,多能互补电源、互联互济电网提速建设,水电装机突破1亿千瓦,引大济岷等重大水利工程启动建设,新型基础设施规模稳步扩大。改革开放取得新的突破。具有四川特色的原创性差异化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增效,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进出口总额突破万亿元,成都大运会、世园会、世运会和金熊猫奖等国际赛事与重大活动成功举办。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碳达峰行动有序实施,美丽四川建设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明显,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巩固。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高。就业总体稳定,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社保、体育等民生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蓬勃发展,攀枝花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果。安全稳定基础更加坚实。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冲击、突发自然灾害等重大考验,平安四川建设成效明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发展,全面依法治省取得新进展,社会治理效能明显增强,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取得扎实成效,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发展。经过五年拼搏实干,“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实现,四川发展站上新的历史起点,为接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也是全省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第二节 面临环境“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推动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既有战略机遇又有风险挑战。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地缘冲突易发多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威胁上升,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深度调整,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技术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密集活跃期,引领生产生活治理深刻变革。从国内看,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因素不断积累。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国内大循环堵点卡点加快打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根基进一步夯实。科技创新加速引领产业创新,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城镇化由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碳达峰目标引领绿色低碳转型,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明显,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提出新课题。从我省看,既要迈过结构调整、动能转换、发展转型的重要关口,又要在新起点上持续增强综合实力、巩固提升在全国发展格局中的能级位势。一系列国家战略交汇叠加并深入实施,一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战略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落地,有利于四川进一步集聚高端要素、拓展发展空间。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最大的省情实际,产业体系不优、市场机制不活、协调发展不足、开放程度不深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破解,就业增收压力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弱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等多重挑战交织。变局蕴含机遇,挑战激发斗志。全省上下要始终保持专注发展战略定力,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攻坚克难、乘势而上,一步一个脚印把习近平总书记为四川擘画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奋力开创四川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一节 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全局,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四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第二节 重要原则推动“十五五”时期四川经济社会发展,要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基础上,结合省情实际切实做到以下方面。——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为新时代治蜀兴川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必须聚精会神抓发展。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必须用心用情惠民生。坚持人民至上,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必须坚守底线保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第三章 主要目标综合考虑国内外环境和四川发展阶段性特征,统筹短期和长远,兼顾需要和可能,“十五五”时期四川经济社会发展致力于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取得重要进展。经济增速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四化同步取得重大进展,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比重不断提升,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重大突破。——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取得重要进展。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持续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显著增强,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大幅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成为全国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五区共兴发展成效显著。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取得重要进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构筑向西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新基地迈出坚实步伐。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达到更高水平。——社会文明进步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社会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四川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习近平文化思想实践新高地建设加快推进。——创造高品质生活取得重要进展。高质量充分就业局面加快形成,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分配结构得到优化,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降低。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美丽四川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屏障更加巩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扎实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取得重要进展。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战略基地加快建设,重点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平安四川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实现全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基本建成现代化经济强省,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逸,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篇 协同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 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更高水平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加快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第四章 优化一体化发展格局坚持国家战略引领,优化“一廊两带”发展格局,促进成都都市圈、重庆都市圈相向发展,带动成渝地区中部加快崛起、北翼振兴发展、南翼提级跃升。第一节 深化成渝双核联动联建提升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加快集聚高端资源要素。深入共建国际综合交通枢纽,推动成渝主轴提速扩能、城际通道补网强网,加快形成成渝双核间高速通道群,提升成渝交通直连直通和对外开放水平。强化国家级新区、国家高新区等重大平台功能协作,推动优势产业互相配套、互拓市场,协同建设跨区域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深化成渝资本市场合作,促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联动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模式,推动城市数据大脑交互联通、公共服务提质融通,共同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第二节 强化成渝地区中部支撑依托成渝间综合运输通道体系,共建成渝主轴经济走廊。联动成渝国际航空枢纽,优化机场、轨道交通、高等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和重要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布局。协同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航空制造等成渝产业配套基地。整合区域空域资源、农文旅资源,推动成渝地区低空经济协同发展,打造绿色产品供给地。第三节 加强南北两翼协同依托成达万高铁和绵遂资内、达成、达万铁路等,布局建设成(绵)南达万经济带,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增长极。畅通成都至京津冀、长三角便捷高铁和铁水联运通道,引导资源要素向沿线城市集聚,加快发展能源化工、汽车汽配、食品饮料等优势产业集群。畅通岷江航运主通道,推动长江黄金水道向成都平原腹地延伸,布局建设岷江—长江上游经济带,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增长极。促进沿江城市协同发展优质白酒、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绿色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共建沿江生态文化旅游走廊。第四节 创新完善协作机制完善川渝合作机制,提升联合办公室运行效能,健全专项合作和项目共建机制,推动重大合作事项和项目高效落地落实。支持川渝高竹新区、万达开地区等因地制宜建设毗邻地区合作平台,探索建立平台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发展基础较好、具有改革示范意义的平台做优做强。优化多方参与机制,推进干部人才双向交流,完善经营主体、民间力量更好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制。第五章 协同增强整体竞争力强化相互赋能、相向发展,推动形成更多具有区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加快建设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第一节 强化经济承载和辐射带动功能合力构建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加快打通进出川渝铁路大通道,完善省际高速公路通道集群,扩能升级长江上游航运干线,联动建设多式联运港口群,协同打造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做优做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特色消费品等产业集群,联合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提质建设成渝“氢走廊”“电走廊”“智行走廊”,联动发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共建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国家优质粮油保障基地和国家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深化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国际消费目的地。第二节 强化创新资源集聚和转化功能高水平共建成渝地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强化综合性科学中心创新策源功能,打造成渝绵创新“金三角”,合力打造成渝中线科创大走廊,推动沿线城市开展创新协作。深入实施川渝科技创新合作计划,共建氢能绿色制储、先进辐射技术、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领域重点实验室。联动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构建成渝地区共享型“中试+”服务网络。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实施千项科技合作项目、千名青年科学家双向交流计划,推动与共建国家双向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第三节 强化改革集成和开放门户功能因地制宜探索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健全互利共赢的跨区域协同投入和利益分享机制。纵深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市场一体化,推动能源、电信、低空监管等行业提供跨行政区服务。加强基础设施、贸易流通等重点领域国企战略合作,推动更多央企总部、区域总部落户。共同建设向西向南开放门户枢纽,加强中欧班列(成渝)、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空中丝绸之路”统筹衔接,协同强化全球产业贸易枢纽建设。第四节 强化人口吸纳和综合服务功能深化政务服务“川渝通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集成化办理。强化省际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对接,加强人口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完善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交通、文化体育等领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机制。持续推进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涪江、沱江生态廊道建设,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立法和联合执法,健全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第六章 提高服务战略全局能力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发挥独特优势,推动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实施,增强国家战略支撑保障能力。第一节 建设国内大循环重要枢纽深度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加强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广深科创走廊协同,链条式、集群化承接东部地区产业升级转移、成果转化应用。聚焦打造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重要引擎,深化与西部地区在物流、产业、能源等领域合作,合力推动出境出海通道优势转化为贸易和产业优势,引领西部地区加快构建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加强与长江中游、关中平原等城市群互动,深化沿江铁路、沿江公路等共建,完善流域防洪和水沙调控工程体系,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第二节 维护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落实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产品需求,深入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在航空发动机、能源装备、工业母机等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创新性、标志性装备。提升战略性产业安全保障能力,聚焦核工业、航空航天、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等领域强链补链,积极承接国家重点产业布局。对接国家急需基础产品,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点围绕工业软件、先进材料、基础电子元器件、智能传感器等领域精准发力,强化自主研制和系统集成能力,提高产品可靠性、精确性和智能化水平。第三节 加强重要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夯实粮食、能源等稳产保供能力,提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打造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战略基地。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推动钒钛、稀土、锂等战略性资源增储上产。深入推进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促进稀土、磷等资源集约高效开发。推动川西北锂资源开发,增强下游新能源产业原料供给保障能力。开展深部海相钾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攻关。优化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和结构,加快建设一批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专栏2 战略性矿产资源保供能力提升钒钛磁铁矿。推进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加快形成年处理原矿2000万吨采选分离能力,聚焦共伴生资源有效利用、钛及钛合金材料研制等关键环节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中试验证及产业化。锂辉石矿。推进川西北锂辉石矿开发利用,加快甲基卡、麦基坦、措拉、德扯弄巴、木绒、党坝等锂矿建设,新增年处理锂精矿200余万吨采选分离能力。稀土矿。推动德昌大陆槽、冕宁牦牛坪等稀土矿山整合开发。第四节 壮大国防科技工业全域推进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畅通军转民、民参军双向通道,强化需求对接落实,挖掘民口优势力量,培育壮大各类参与主体,建强用好企业库、项目库、需求库、成果库,提升关键技术和产品供给能力,助力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建强军民协同创新平台,加速转化有产业前景和市场价值的国防科技成果。培育壮大军工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区域国防科技工业先进制造能力。强化资源要素统筹和政策制度衔接,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实施。第三篇 强化产业建圈强链集群发展 构建富有四川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更好统筹产业发展质量、规模和效益,加快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构建服务国家全局、体现四川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第七章 深入推进工业兴省制造强省突出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坚持全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并举,纵深推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夯实实体经济根基。第一节 巩固提升优势产业深入实施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行动,分业施策推动重点产业领域优化结构、提质升级。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产业提质增效。引导食品饮料、轻工纺织等行业以品种、质量、效率、绿色、安全为发展重点,扩大适应需求的新型消费供给。推动酿酒、丝绸等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冶金、石化、建材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转化应用,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加快医学、医疗、医药融合发展,打造一流生物医药创新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医药健康产业。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栏3 六大优势产业巩固提升电子信息。重点发展集成电路、智能终端、软件和信息服务、先进计算和存储、新型显示、通信和量子科技、智能传感器等领域。装备制造。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装备、高端能源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工业母机等领域。食品轻纺。重点发展优质白酒、主食加工、预制食品及调味品、果蔬、茶及饮料加工、纺织鞋服、智能家居和竹产业等领域。能源化工。重点发展天然气(页岩气)化工、清洁能源、石油化工、基础材料化工、节能环保、精细化工、磷硫化工等领域。先进材料。重点发展钒钛、稀土、高分子复合材料、电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锂电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医药健康。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现代中药、高端化学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第二节 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行动,推动成渝地区电子信息、成德高端能源装备、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服务、成德绵自凉航空航天、成渝地区生物医药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向世界级迈进,提升一批省级产业集群能级。培育更多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企业提升自主创新力、资源整合力和品牌影响力,加快培育产业主导力强的链主企业,接续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协同发展。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强化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积极主导和参与先进标准制修订,加强天府质量奖、天府名品等质量品牌培育,建设质量强省。第三节 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载体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提质增效,协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要素集约度。加强开发区全生命周期管理,接续推进整合优化提升,有序实施滚动开发。推动高新区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主线,布局培育产业新赛道。开展特色园区梯度培育,推进开发区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提升孵化转化、中试验证、检验检测、转型促进、品牌运营等产业基础设施水平。稳妥有序推进化工园区建设与管理,促进化工园区强基提质。深入开展园区“亩均论英雄”评价,有效盘活低效用地和闲置空间,促进园区有机更新。第八章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聚焦战略必争领域和未来产业方向选准重点赛道,强化多技术融合、多主体参与、多场景应用,着力构建创新策源、转化孵化、应用牵引、生态营造的产业培育链条,加速推动新兴产业集聚成势、未来产业创新突破。第一节 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推进产业新赛道争先竞速发展,着力打造一批成长潜力大、技术含量高、渗透领域广的新兴支柱产业。做强生物医药、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清洁能源装备等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建设西部商业航天港、航空动力科创区,推进航空航天强省建设。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布局建设新兴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打造高水平产业载体。专栏4 新兴产业集聚壮大集成电路。壮大集成电路设计规模,加快释放成熟制程产能,增强先进封装能力,有序发展化合物半导体,推动关键装备、材料和零部件等配套能力提升,构建形成各有侧重、协作配套、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格局。新型显示。支持AMOLED、Micro-LED、激光显示等重点领域持续壮大,加快全息显示、彩色电子纸等产业化,提升显示用玻璃、偏光片、关键设备等配套能力,推动材料与设备、面板制造与模组组装、终端应用等全产业链规模提升。生物医药。以血液制品、新型疫苗、抗体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等为主攻方向,重点打造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等拳头制品,支持开发抗病毒、抗肿瘤和治疗自身免疫疾病及罕见病等新型疫苗,鼓励研发新一代抗体药物和核酸药物,发展免疫细胞、干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加快打造生物医药创新策源高地。核医疗。推动关键医用同位素规模化生产,开展原创性放射性药物研发,加快闪光放射治疗装备临床验证和高端影像装备国产化,提升多种肿瘤精准靶向诊疗一体化服务能力,着力构建贯通医用同位素、放射性药物、核医疗装备、临床应用的全产业链集群。商业航天。推进“星箭发用”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低成本模块化卫星制造和大推力可重复使用火箭制造能力,论证推进电磁发射创新技术转化应用。推进星座计划建设,拓展卫星互联网商业应用场景。新型航空。大力发展航空发动机、新一代防务整机等,开展发动机试验验证,集聚发展航空材料、机体部件等细分赛道,推动航空动力、航电装备、机体部件等重点领域加快突破。支持更多企业进入供应体系,提升国产大飞机本地配套能力。低空经济。加快推进无人机、通航飞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低空运行管理、低空安防等领域发展,全面提升航电系统、飞控系统、低空动力等配套能力,有序释放低空空域资源,健全低空安全监管体系,持续完善低空基础设施,积极拓展生产作业、公共治理、低空运输、低空消费等场景。新型储能。并行推动多技术路线创新,加快锂电储能性能进阶,加速钠电研发与全钒液流电池规模化落地,开展高安全固态电池研发。聚焦新能源消纳利用和保供需求,科学引导储能项目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各环节的配置,全面提升储能系统的集成效能与可靠性。激光装备。聚焦材料部件、激光系统、激光整机等环节,一体推动光纤激光器、激光晶体等产品推广和气体激光器、固体激光器等产品研发,加快发展伺服电机、机械臂、控制软件等激光装备控制系统,推动激光退火装备、动力电池激光切割装备等迭代升级及规模化应用,打造特色激光装备产业集群。增材制造。围绕高性能材料供给、重点装备研制、增材制造应用,加快发展高性能金属粉末和尼龙树脂、陶瓷等非金属材料,推动3D打印设备验证优化和零部件配套能力提升,强化增材制造在航空航天、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应用。生物农业。实施种业振兴工程,加快培育绿色高产高效新种质,融合前沿技术推动智能育种。培育发展生物农资,针对性开发精准多靶标生物农药和固氮菌肥、解磷菌肥等功能性生物肥料,发展酶制剂、微生物制剂等生物饲料,推动多肽疫苗、益生菌制剂等生物兽药产业化。开发植物基发酵食品、生物基肉制品、浮萍/微藻及功能性脂肪酸等高附加值新食品。第二节 加快培育未来产业聚焦第六代移动通信(6G)、量子科技、元宇宙、前沿生物、脑科学与脑机接口、氢能和可控核聚变、超高速轨道交通、深地科学等未来产业领域,加快突破前沿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孵化器和特色园区,提升新技术熟化、转移和工程化放大能力,畅通创新策源和转化应用链条。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弹性包容监管服务体系,鼓励政府产业投资、社会资本等加大投入。推动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创新,开展多元技术路线探索、未来产业先行先试。专栏5 未来产业创新突破第六代移动通信(6G)。积极参与6G标准制定,推动技术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开展太赫兹通信、智能超表面、天地一体化等技术攻关,推动建设6G试验网和测试验证平台。强化场景需求验证和终端创新,构建可持续商业模式和广覆盖应用生态。量子科技。加快量子通信实用化产业化进程,开展核心器件研发、量子保密通信设备等迭代升级,推动建设量子城域网。加快量子计算重点突破,推动测控系统等元器件产业化,支持量子计算机原理样机等软件算法研发,加快量子精密测量应用探索,推动向能源勘探、计时导航、医疗诊断等场景落地。元宇宙。加快硬件、软件、数字内容等协同,促进元宇宙与实体经济融合。强化硬件支撑,推动增强现实眼镜、全身传感器、力反馈设备等产品革新,推动光学器件、虚拟现实显示屏等规模化量产。强化软件推广,加快渲染呈现、建模工具、3D引擎等应用。强化数字内容供给,丰富动画、游戏、新闻、音乐等内容。前沿生物。聚焦基因工程、异种器官、合成生物、生物能源和环境、生物智造装备等主攻方向,加强新型基因编辑、细胞分化与去分化调控、新靶点发现、核心菌种创制、一碳化合物高效生物转化、工业酶与生物催化等前沿基础研究,有序推动基于无指定病原体级器官供体猪的类器官和异种器官移植探索,打造基于基因改造的特色产品。脑科学与脑机接口。围绕原创技术突破、标志性产品研制、临床应用和场景打造,开展神经信号采集与处理、脑状态评估与调控等技术攻关,突破脑机接口产品、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等高端装备产品,打造医疗健康核心场景,推进重点产品在工业制造、应急安全、公共服务等行业融合。氢能和可控核聚变。着力攻克电解水、光解水及副产氢等关键技术装备,开展固态、深冷高压、低温液态、有机液体等储运装备研制,推动氢燃料电池、氢能重卡、氢能轨道交通等产品研发。深入实施核聚变加速突破行动,加快建设聚变堆涉核关键技术综合研发平台等重大项目,开展氘氚燃烧、聚变材料等研制,推动磁约束、惯性约束核聚变技术双线突破。超高速轨道交通。围绕磁悬浮列车、轨道系统、真空管道系统等重点环节,推动建设真空管道磁悬浮列车试验线,开展磁悬浮列车车体、超导磁体、大功率永磁直线同步电机、永磁涡流制动系统等研制,加快超高速轨道交通创新成果系统集成与产业化,提升整车系统和核心装备研发生产能力。深地科学。开展暗物质前沿科学研究,开发超极限灵敏度探测装备。开展地震预警攻关,开发三维激光雷达、高灵敏度物联网传感器等产品。支持开发地质灾害防治高精度数据产品,拓展地震监测与应急救援等应用场景。第三节 强化多元应用牵引强化整机引领带动,促进终端整机和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一体化发展。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创新发展和规模化应用,打造若干标志性产品。积极支持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应用,加速促进技术迭代升级。依托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专项等加快试验验证设施建设,探索颠覆式产品、新服务体系和可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推动场景试验向商业化落地演进,加速催生新场景新产业。第九章 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美好生活为导向,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全方位推动服务业“智改数转”,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服务经济强省。第一节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实施生产性服务业育新强链工程,将生产性服务业深度嵌入制造业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延伸产业链、重塑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构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生态。培育壮大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人力资源、节能环保、专业服务、数据信息、批发贸易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实施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平台经济等支撑性服务业提质扩容工程。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产品+服务”“服务+制造”融合创新,打造一批服务型制造典型应用场景,在开发区、高新区分批次开展共享制造、融合应用场景创建。第二节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实施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行动,围绕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生活服务新需求,以业态融合、场景培育为重点,全面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市场。坚持服务民生导向,分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普惠生活服务、品质生活服务,形成多层次的生活性服务供给体系。深入挖掘智能穿戴、出行服务、演艺赛事、养老育幼、医疗康养、居住服务、川派餐饮等行业发展潜能,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支持企业“上限、升规、提质”,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向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第三节 促进服务业融合化品质化国际化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水平,深化国家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推动餐饮、零售、科技、信息、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内部融合。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创建一批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等,持续实施中国品牌日四川系列活动。深化服务业开放合作,推进成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支持四川服务“走出去”,分类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限制。专栏6 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服务业“智改数转”。在生产性服务领域打造一批数智化标杆平台,在生活性服务领域打造一批可复制的智慧场景。“升规稳规”万企培育。分层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上限升规企业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1.5万家。应用场景创新。打造高能级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区)30个,支持80个“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建设。品牌价值提升。持续擦亮“四川服务”品牌,在金融、物流、商务服务和餐饮、文旅、体育、家政、养老等领域创建一批高价值服务品牌。第十章 增强农业发展质效和竞争力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第一节 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深化“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力争粮食产量达750亿斤以上。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筑牢“天府粮仓”良田基础,推进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构建多方参与、多元投入的规划建设管护机制。推进川种振兴,加强种业创新和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深入推进“天府良机”行动,全力推进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提高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加强种植养殖技术创新,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推动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专栏7 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整区域推进市县为重点,新建高标准农田900万亩、改造提升650万亩。新(改)建农村机电提灌站3000座。川种振兴。建设一批国省级种质资源库(圃)、国省级畜禽保种场(区)及省级畜禽基因库。培育推广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建设一批国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机械化水平提升。开展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创新攻关,研制和熟化一批智能化、新能源农机装备。建设一批农机装备中试熟化试验场、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粮油单产提升。提升粮油千亩高产展示片1000个,新增重大品种推广面积300万亩,建设“吨粮田”1000万亩。畜禽规模化养殖。建成一批现代化生猪养殖场、牛羊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现代化家禽养殖场,改造一批猪牛羊禽老旧养殖场。粮食仓储和农资保供。建设省本级粮食储备仓储设施62.5万吨、油罐7.7万吨,在成都都市圈新建一批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健全农资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农资(储备)中心库1个、省域库6个,推动建设一批县域农资配送中心、改造提升一批规范化农资经营服务网点。第二节 推动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推进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优化种植业生产布局,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拓展饲草料生产空间,促进现代畜牧渔业高质量发展,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生产供应链、精深加工链、品牌价值链同构,引进培育高能级农业产业化主体,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强链补链延链,推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川字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综合效益。实施“天府粮仓·千园建设”行动,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产业强镇产业承载能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制度,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专栏8 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千亿产业建圈强链工程。培育畜牧万亿级、粮油五千亿级以及蔬菜、水果、茶叶、林竹、蚕桑、水产、调味品、食药同源等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链,实施一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推动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实施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支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工程。新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新建(晋级)一批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补短提升一批省五星级园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程。打造十大“天府粮仓”产业旗舰品牌,培育品牌精品300个。第三节 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小农户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提升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健全各类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农户增收挂钩有机衔接机制。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化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长效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构建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第十一章 深入实施重点产业建圈强链聚焦打通产业链堵点、优化产业生态,整合资源强化保障,推动产业上下游、左右岸协同配套,推进“主要承载地+协同发展地”“链主企业+链属企业”协同发展,加快产业集链成群、集群成势。第一节 促进产业补链延链强链针对重点产业链精准绘制产业图谱,“一链一图”梳理产业链锻长板、补短板、建新板重点任务,找准细分赛道和主攻方向,精准筛选具有相对优势、存在拓展空间、亟待重点突破的关键子链。细化产业招商图谱、目标企业名录、在谈项目清单,针对性促进一批链主型企业项目落地,沿链引进一批上下游企业。围绕产业链和产业生态谋划形成一批储备项目,通过洽谈招引、转化落地、育优做强、纾困解难,推动产业链重大项目投建运营。第二节 深化产业跨区域协作联动有序落实区域间产业合作利益分享机制,推动产业主要承载地和协同发展地共建共享、错位发展。推进主要承载地发挥在产业规模、标志性产品、创新能力、企业主体等方面优势,推动产业链链主企业建立共同开展产业研究机制,辐射带动协同发展地共建产业生态。支持协同发展地积极参与产业建链补链延链,推进产业链关键配套、关键环节和应用场景建设。第三节 加快构建良好产业生态圈建立完善链主企业和链属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平台、园区建设、应用场景、政策争取等清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落实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支持,强化中试熟化、成果交易、检验检测等平台支撑,加大重点产业链项目与基金对接力度,支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国资国企基金、市场化基金围绕重点产业链领域布局,推动企业“上规、上榜、上市、上云”。建立适应新业态发展的高效便捷准入机制,探索“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重点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和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主要承载地和协同发展地绩效评估,营造产业建圈强链良好生态。第四篇 体系化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统筹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主动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科技的战略先导地位和根本支撑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第十二章 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资源,优化创新资源布局,提升科技创新组织化协同化程度,加快完善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科技创新体系。第一节 优化区域科技创新布局强化成都创新枢纽和创新策源功能,做强成渝(兴隆湖)综合性科学中心、西部(成都)科学城等核心载体,推进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中国(绵阳)科技城战略保障能力,完善国防科研院所服务保障机制,打造国防军工科研生产重要基地。布局建设区域特色创新高地,推动德阳加快建设高端装备科技城、宜宾打造新一代固态电池技术创新高地、泸州打造川渝毗邻地区(泸永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南充联动达州打造川东北协同创新中心。推动市(州)探索“总部+基地”“研发+制造”等新型协作模式,加快打造天府大道科创大走廊,促进区域联动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第二节 提高创新平台建设运行质效完善国家级创新平台分类支持政策,打造战略科技力量重要承载地。央地联动建设运行国家实验室,培育新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鼓励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牵头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推动更多国家级创新平台落地建设。体系化推进国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潜力的实验设施改造升级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先进核能、空气动力、深地科学、天文观测、生物医药、光电技术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持续产出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推动天府实验室提质增效,促进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规范化建设运行,面向重点产业链和前沿领域新建一批省级创新平台。建设科学数据中心,强化各类创新平台开放共享,提升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利用效率。第三节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和支持政策,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初创企业快速成长,加快中试成果产业化孵化,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等孵化载体专业化运营水平,联动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建设创新型国有企业,推动链主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每万家规模以上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达900家以上。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牵头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探索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提升重点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水平。第四节 深化央地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实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提质赋能行动,加强科研机构和军工企业联动,推动军工院所、企业建设平急两用科研载体,支持民口创新主体参与国防科技重大项目。高质量运行先进技术成果西部转化中心、绵阳科技城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等平台,军民协同加强前沿交叉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军工科技成果二次开发和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支持建设无人智能科创谷、光子科创城、聚变科创城、网络空间产业园等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建强国防科技工业创新示范基地。深化中央在川大院大所联系服务,加强省院(校)科技合作。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专栏9 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基础研究平台。在钒钛资源高质化利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化学、生态农业等领域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在量子科技、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前沿生物、文物保护等领域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省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国家雅下水电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建设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钒钛稀土新材料、低空安防、核医疗装备、航空航天等领域技术(新兴产业、制造业、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平台。推进在川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重组为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布局建设省级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专业技术研发中心、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快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加快构建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积极创建现代农业、医药健康等领域“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条件保障平台。加快建设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电磁驱动聚变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升极深地下极低辐射本底前沿物理实验设施、大型低速风洞等设施开放共享水平和运行效率。加快建设磁浮飞行风洞、准环对称仿星器等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面向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核技术应用等产业发展需求,布局建设一批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高原电力气象、山地生态等领域创建国家野外观测研究站。聚焦人工智能、医药健康、农业等领域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特色创新平台。加快打造稻城世界级天文科学观测中心,建设大型超高能伽马源立体跟踪装置、2.5米大视场高分辨率太阳望远镜,统筹建设光学天文观测基地,集聚建设空间天气太阳观测设施、60厘米太阳高对比度成像自适应望远镜等装置。第十三章 加快科技攻坚突破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强化有组织的科研,加速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第一节 全面加强基础研究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统筹推进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加快形成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格局,提高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加大长期稳定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布局建设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特区,做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完善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加强新兴领域、交叉融合和跨学科基础研究,加速突破一批基础理论和底层技术方法,产出一批“从0到1”原创性研究成果。第二节 抢占前沿领域科技制高点强化前沿技术前瞻布局,加强毫米波与太赫兹、量子科技、前沿半导体、细胞与基因治疗、合成生物、异种移植、脑机接口与类脑机器人、可控核聚变、深地深空等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发。创新非共识项目筛选和资助机制,遴选实施一批周期长、风险大、难度高的重大科技任务,强化技术需求、攻关突破、应用示范全链条设计,加快新技术先发应用。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机制,通过设立联合专项等方式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第三节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技术需求,优化重点领域科研布局,加强“从1到10”科技攻关。围绕人工智能、先进材料、航空装备、低空智能、光电技术、新型储能、核医疗等领域,布局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采取超常规措施,一体推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研制、产业培育,加快攻关成果应用和产品迭代升级。强化重点产业链科技攻关,全链条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生物制造、绿色氢能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突破。加强保障战略安全的技术研发,提升粮食安全、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地理信息安全等领域科技支撑能力。推进卫生健康、城市建设、应急安全等领域技术创新,提高民生科技供给水平。专栏10 科技攻坚突破重点领域前沿科技。加强第六代移动通信(6G)、量子科技、太赫兹、前沿半导体、生命科学、类脑智能、深空深地、未来交通、先进核能与核技术应用、激光技术等前沿领域科技攻关布局。战略科技。加强先进制造、网络信息安全、现代农业、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工程保障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技术。加强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航空航天、低空经济、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生物制造、原子级制造、先进材料、清洁能源、绿色化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技术突破。民生科技。聚焦卫生健康、社会治理、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重大技术需求,加强重大常见多发疾病防治、智慧交通管理、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数字政务服务、多灾种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等技术研发。第十四章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计划,有组织、成体系、全链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变成产品、形成产业。第一节 推动产业技术精准对接全面推进产业技术研究转化新型模式,链接省内外高校院所、科技企业、创新平台、创投基金等创新资源,协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优化“线上科创通+线下科创岛”服务模式,提升四川省科创通平台市场化服务能力,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建设科技服务业核心集聚区。深入实施“双向揭榜挂帅”“校(院、所)企双进·找矿挖宝”,加强科技成果挖掘发现,布局“从10到100”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好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区域节点,推动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加快落地。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第二节 提升中试能力建设水平实施中试研发平台建在产业链上专项行动,围绕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分级分类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在产业园区和科研单位集聚区域打造一批中试研发基地,探索“中试+产业”发展模式。深化中试研发“1+N”模式,遴选实施一批重大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项目。支持成都打造西部中试中心,推动相关市(州)协同培育中试生态。成立省中试平台服务联盟,完善中试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体系。第三节 打造创新应用示范场景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建设新场景推广应用中心,打造一批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扩大生产场景、工作场景、生活场景供给。常态化发布场景机会清单、场景能力清单、场景应用案例清单,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推广“科技+文旅”“工业+医养”等跨界融合场景,打造和开放“首发首试”特色场景,探索颠覆式产品创新和场景应用推广。第四节 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鼓励长期资金愿投敢投的政策措施,用好各类基金并提供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投后管理、退出变现全生命周期融资服务。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推动科技金融“股贷债保”联动赋能科技型企业增信。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优化“天府科创贷”,强化科技保险服务创新。支持成都、绵阳开展科创金融改革创新,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专栏11 产业技术研究转化新型模式建设技术发现。省级与地方、企业共建企业联合中心、市(州)联动站,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成果征集机制和科技成果服务专员制度,将高水平技术成果和高价值发明专利纳入产业技术成果储备库。评估论证。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机制,发挥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先进技术成果西部转化中心等作用,对入库成果开展技术先进性、成熟度、产业匹配度等综合评估论证。接续攻关。对可即时落地产业化的成果,予以专项支持。对有应用价值、前景较好但需进一步研发的成果,给予资金、人才、平台等资源匹配,持续开展科技攻关,支持其及时转化。中试验证。聚焦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以中试平台“1+N”模式为牵引,每年实施一批重大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项目。企业孵化。建设高水平科技型企业孵化载体,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达3万家以上。质量技术服务。聚焦重点产业链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布局,筹建一批特色优势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动“四川造”产品认证国际互联,升级“川质通”一站式服务平台。第十五章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以产业升级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人才教育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第一节 聚焦产业需求推进科技创新围绕传统产业高端化和前沿技术产业化落地,加强科技攻关主动设计和系统布局,及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产业和产业链上。围绕优势产业强化有组织科研攻关,根据产业图谱、标志性产品图谱迭代升级创新图谱。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6-04-13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高效配置,满足群众就近就便看病就医需求,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4个方面13项针对性举措。  一是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完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结构布局,动态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空白,强化二级医院在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三级医院聚焦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加强转诊会诊和住院服务。推动紧密型医联体提质扩面,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共享和医疗、运营、信息管理一体化。  二是以常见病、慢性病为重点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加强基层常见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通过紧密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常见病、慢性病门诊,并将专家团队的普通门诊向基层延伸,为患者提供慢性病医防融合服务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群众的吸引力。强化上级医院帮扶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接能力。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推动签约医生与居民形成长期稳定关系。  三是以提升就医连续性为导向加强转诊服务管理。以便利群众转诊为导向,完善各级转诊规则,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畅通首诊后患者转诊渠道,推动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地市级及以上医院与紧密型医联体建立协作关系。强化医保政策引导,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稳步推进将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  四是完善分级诊疗多元保障措施。加快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发展保障政策,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优化薪酬制度。完善基本医保差异性支付政策,因地制宜适当拉开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报销水平。合理确定不同等级、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系数,加大对基层倾斜力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政策。加快推进以省为单位规范基层病种范围,实行统筹区内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病种“同病同付”。提升群众对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树立规范有序就医理念。  《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协同配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新华社 | 分享: 2026-04-13
  (记者 雷少斐)根据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2025)》,长江十年禁渔实施5年以来,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进一步恢复。  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态势巩固向好,物种多样性水平继续回升。2021—2025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51种,种类数比禁渔前(2017—2020年)增加43种。2025年,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为2.4公斤,比2024年上升4.3%,是禁渔前2020年的2倍。通江湖泊单位资源量均值为4.3公斤,比2024年上升30.3%,是禁渔前的1.2倍。重要支流单位资源量均值为2.5公斤,与2024年持平。  重点物种保护成效与挑战并存。2025年,监测到长江江豚、中华鲟、长江鲟、川陕哲罗鲑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长江江豚种群数量稳中有升,种群数量约1426头,比2022年增加177头,鄂州至南京江段长江江豚总体呈连续分布,分布范围继续扩大,斑块化分布的状况得到进一步缓解。首次监测到川陕哲罗鲑、圆口铜鱼的自然繁殖,但仍未监测到中华鲟、长江鲟等物种的自然繁殖,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四大家鱼、刀鲚等经济鱼类资源逐步恢复,鳍分布范围继续扩大。2025年,监测到经济鱼类47种,其中长江干流46种、重要湖泊27种、重要支流27种。长江中游监利断面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和鳙鱼)卵苗资源量为94.8亿粒(尾),比2024年上升13.9%,是禁渔前2020年的7.1倍。长江下游刀鲚汛期单位资源量为31.5公斤,因受前期低枯水位繁殖群体补充被制约的影响,比2024年有所下降,但仍是禁渔前2020年的7.5倍。禁渔以来,鱨在长江上游、三峡库区、长江中下游及通江湖泊频频出现,数量持续增加,分布范围继续扩大。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多样性较丰富,密度处于正常波动区间。2025年,长江干流监测到浮游植物408种,浮游动物213种,底栖动物129种。通江湖泊监测到浮游植物335种,浮游动物190种,底栖动物40种。2025年,长江干支流水质总体为优,I-Ⅲ类水质断面占98.9%,比2024年上升0.3%。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6-04-08
  (记者 王婉晴)为切实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管理,规范相关利用活动,农业农村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于2026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此次修订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立足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实际情况,旨在进一步完善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管理体系。  社会公众可通过邮箱zihuanchu@126.com、传真010-59192965提交意见,也可将意见寄送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  草案全文可查阅农业农村部官网(https://www.moa.gov.cn)相关附件。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6-04-08
  (记者 李婧)记者日前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近日下发通知,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等农资犯罪,切实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要抓住春耕备耕用种用药用肥需求高峰和农资生产、储备量大的时间节点,对制售假劣农资“黑窝点”“黑作坊”,生产假劣农资、网络售假、流窜售假,农资“忽悠团”和以“订单农业”为名制售假劣农资等犯罪活动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要加强种业刑事保护,广泛摸排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假冒伪劣、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精准服务保障种业企业。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禁限用农药犯罪,对“产销用”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切实筑牢“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防线。通知强调,要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联动打击,提升协同打击能力。密切部门协作配合,推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有效衔接,助力提升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做强专业支撑,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不断提升农资打假质效。  公安部同时公布5起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其中3起与种子相关的案件均已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提醒农民朋友,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在当地有关部门、技术专家指导下,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农资产品并保留票据,严防被不法分子“忽悠”欺骗;如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6-04-08
(新华社记者 王聿昊 张晓洁)记者4月3日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六方面政策措施,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把常态化就业帮扶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致贫。  精准确定帮扶对象方面,意见提出,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作为过渡期后常态化就业帮扶对象,实行精准帮扶、动态管理。  为促进有序外出务工、就地就近就业,意见明确,坚持和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创新发展劳务品牌,加强稳岗服务保障。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积极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提升县域经济吸纳就业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盘活利用、提档升级,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支持返乡入乡创业。  聚焦强化就业服务与职业培训,意见提出,常态化开展“志智双扶”行动,推行岗位匹配、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一体式项目化就业帮扶。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等。  强化就业兜底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此外,意见提出,强化重点地区倾斜。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等,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展一体式就业帮扶项目。在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开展就业帮扶行动、安排以工代赈项目时给予倾斜,鼓励东部地区企业在西部协作县投资兴业,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活动重点服务地区等。
新华社 | 分享: 2026-04-07
  (记者 高文)为更好发挥邮政普遍服务网络基础支撑作用,更好满足快递进村需求,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日,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中西部农村地区开展“快递进村”邮政兜底专项试点工作,为在全国范围常态化提供邮政兜底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邮需求打下基础。  据了解,本次试点覆盖中西部17个省(区、市),每个省份选定1个试点县。通知对入网节点、服务标准、查询服务、安全责任和法规适用等加以明确,同时提出完善制度政策、加强设施建设、加强监管执法、推进服务地域公示和深化客货邮融合发展等措施任务。  通知要求,相关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市(地)邮政管理局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政策,推动建立部门协同或联席会议等机制,推动落实县级监管责任,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将“快递进村”邮政兜底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重点。推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用足用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农村物流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加强对快递企业区域总部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强调,支持相关省(区、市)邮政分公司加快补齐试点县农村服务能力短板,全面提升县域处理能力,引进适应共同分拣的自动化处理设备,推进无人车、无人机等在农村地区试点应用。鼓励试点县邮政企业进一步提高投递汽车化率,增配投递人员。引导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村级站点生存能力。  通知强调,相关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市(地)邮政管理局要依法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快递市场良好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对快递企业官网公示(公布)的农村服务地域范围信息加强监督检查。对通过监督检查、用户申诉投诉和信访等渠道发现的农村快递服务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立案查处。  通知要求,相关省(区、市)快递企业要梳理试点县具体到建制村、社区的服务地域范围公示信息,报市(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对于不能覆盖的建制村、社区,若采用邮快合作方式可以投递到建制村并签订有书面协议的,可视同覆盖。  通知指出,要加强与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供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农村客运车辆搭载邮件快件运输,实现“客运班线+邮政快递”资源共享,构建县乡村三级客货邮融合运输服务网络,打通农村寄递服务“主动脉”和“毛细血管”,降低农村末端配送成本,提升服务覆盖面。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6-04-03
  (记者 唐旭)近日,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20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为重点,实施常态化帮扶措施,持续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返贫致贫。  《意见》明确,要强化残疾人防返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在识别过程中充分考虑残疾人及其家庭实际情况,重点关注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病残一体、以老养残等特殊家庭。要实行分类精准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基本生活,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要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实施开发式帮扶,促进就业增收。  《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政策措施。通过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和强化教育帮扶兜牢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通过强化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提升残疾人劳动能力促进就业增收;通过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加强托养照护服务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及丰富文化体育生活,大幅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出行便利;通过实施一系列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措施,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残疾人防止返贫致贫工作纳入当地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在开展常态化帮扶绩效评估工作中,将残疾人帮扶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按规定对残疾人防返贫对象产业就业帮扶给予支持。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6-04-02
核心提示  截至3月底,全省各类水利工程蓄水总量达92.14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加8.03亿立方米,较多年同期增加8.32亿立方米,蓄水总量达到近4年最好水平,总体能满足春季生活和灌溉用水需求  (记者 尹梦奇)“今年春天来得早,烟苗的定根水得‘喝饱’,马虎不得。”3月28日,在德阳什邡市南泉镇金桂村,村民张礼芬正忙着为此前移栽的烟叶苗除草、打芽,望着水渠中汩汩流来的春灌水,她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随着气温回升,我省春耕备耕正有序推进,大中型灌区也陆续开启春灌,4月进入春灌集中供水期。当前各大水利工程蓄水情况如何?今年又将如何保障春灌用水?近日,记者前往省内多个大中型灌区进行走访。武都水库。 四川省武都引水工程运管中心供图水丰库盈 总体能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3月28日清早,广元市旺苍县白水镇解放村,当地种粮大户蔡培林正忙着查看麦苗长势,“想让麦苗长得壮,关键就得靠春灌的这遍水肥。”  春灌是开春后土地喝下的“第一口水”,也是确保大春粮食丰收的关键一环。“目前全县87座水库、1781口山坪塘累计蓄水1400余万立方米,春灌用水有保障。”旺苍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将视线移至川南。地处川南缺水地区,长葫灌区的灌面涉及内江市威远县和自贡市大安区。“针对灌区连续多年干旱少雨、水库蓄水不足的严峻形势,去年汛期,我们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14次,成功完成年度蓄水任务。”四川省长葫灌区运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3月底,灌区主水源长沙坝、葫芦口水库总蓄水6424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加228%,较前三年同期均值增加151%,为春灌供水工作打下基础。  放眼全省,目前蓄水情况如何?据悉,当前全省水利工程总体蓄水情况好于多年同期。省农村水利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全省各类水利工程蓄水总量达92.14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加8.03亿立方米,较多年同期增加8.32亿立方米,蓄水总量达到近4年最好水平。“总体能满足春季生活和灌溉用水需求。”省农村水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长期存在工程性缺水问题的自贡、内江、宜宾、泸州等川南4市今年蓄水形势也整体向好,较多年同期分别多1.00、0.55、0.43、0.34亿立方米。  据了解,今年我省计划栽插水稻面积2793万亩,较去年增加14万亩,其中水利工程计划保栽2170万亩。“水利工程的‘蓄引提调’能力,是保障大春作物满栽满插的重要基础。”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巴中黄石盘水库等24处大中型工程建成投运,新增蓄引提水能力21亿立方米,新增(改善)灌面507万亩。渠畅水通 让春灌水精准抵达田间地头  3月25日,全省第二大灌区——武引灌区开启春灌供水。“因灌区内新增和改善部分灌面,2026年灌区用水量预计较去年增加30%,形势不容乐观。”四川省武都引水工程运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充分挖掘现有水库等水利工程设施调蓄能力和供水潜力成为关键。  武都水库蓄水量达3.9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加约6000万立方米——同一天,武都枢纽管理站运行调度岗工作人员肖航松向记者介绍:“去年汛期雨水丰沛,我们根据供水计划合理控制运行水位,灵活调度,在保障防汛、发电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储备水源,最终较既定计划提前20天完成了年度蓄水任务。”据了解,武引灌区内的武都、沉抗、金峰三大水库,均创下了春灌前水位历史新高,为即将到来的春灌用水高峰提供了坚实的水源保障。  充足的蓄水,是保障春灌用水的第一步。要让春灌水顺利、精准地抵达田间地头,则离不开一张畅通无阻的渠系网络。当前,四川各地同步推进灌区渠道清淤疏浚与水利设施检修维护,全力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  走进乐山市井研县集益镇向阳村,工作人员正紧张有序地开展渠道清淤除障作业。“我们组织施工队伍对灌区内的渠道开展水毁点位整治和清障掏淤工作,确保今年春耕生产顺利开展。”井研县大佛水库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工程预计4月中旬完工。  同时,田间地头的“微循环”畅通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最近,趁着黑龙滩灌区启动今年首轮春灌输水的契机,仁寿麦稻坊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苟卫川已将公司流转地里的15个蓄水池全部蓄满。“虽然眼下主要在进行小麦田间管理,用水量不大,但为了应对5月水稻插秧的用水高峰,我们得提前把水源备足。”  “在加强蓄水的同时,我们也支持和鼓励各地通过引水、提水、调水、拦水等多种方式找水源,有效增加可用水源储备。”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节水增效 多管齐下保障高效用水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灌用水期间,灌区和岷江上游来水区降水形势整体偏好。但受岷江上游水库电站检修影响,3月以来,都江堰鱼嘴断面来水流量较常年同期偏少,春灌用水工作面临挑战。”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节水增效成为关键。  地处都江堰灌区的德阳市中江县已提前布局。“过去传统的大水漫灌方式,费时费力费水,还时常让处于渠道末端的农户面临‘用水难’的困境。”中江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当地持续探索农业用水权市场化配置机制,鼓励节水者获得经济回报。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水权交易48单,同时将水权改革与灌区现代化改造紧密结合,形成“工程节水+管理节水”的双重驱动。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田间用水管理,已成为各地共识。  在广元市旺苍县,当地大力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普及节水作物,同时着力改造土渠,节水成效显著。眉山市通过创新“管道+集约化”输水形式,采用泵站提引和管道输水,将水向山丘缺水区域输送,输水利用率由土渠的50%提高到95%以上。  科技也正为农业节水增效“助攻”。在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指挥中心,值班工作人员点开都江堰渠首数字孪生系统查看最新的供水进度。“这套系统让春灌供水调度时机更加精准、监控更加及时,推动水资源利用从‘经验调度’转向‘精准算量’。”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需水预测、来水预判、精准配置的智能模型,灌区年节水量超1亿立方米。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全省已累计建成各类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876万亩,建成8个国家级节水型灌区,“目前,全省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显著提升。”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6-04-01
  (记者 李锐)日前,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构建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规范体系,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运行管护重点任务,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经营服务水平。  《通知》围绕5大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农村供水水量水质保障。要求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源保护,按要求配备并规范运行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水质检测监测。二是强化工程应急保供。科学布局应急备用水源,因地制宜做好抗灾保供。三是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价格改革。明确制定和调整价格时,严格按规定开展成本监审或调查,在坚持公益属性,保障民生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供水成本、生产能力利用情况、农民承受能力、财政补助等因素;农村非居民用水和居民用水价格按不同原则,分类定价;城乡一体化工程执行农村和所在城镇同一价格;探索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完善水费计收机制。四是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要求未实现县域统管区域抓紧实现专业化管护,已实现县域统管区域逐步实现数智化管理。同时根据中央常态化帮扶政策要求,持续巩固农村供水保障成果,兜牢农村供水安全底线。五是落实支持政策。明确各级财政资金按规定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予以支持,并加强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鼓励社会资本以募投建管一体化模式等参与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所在地方继续落实好农村供水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对管网漏损率低、水量水质达标、投诉处理到位、应急保障有力、服务优质高效、技术创新提升的,结合本地实际予以奖励,倒逼供水单位降本增效。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6-03-31
(记者 李霞)3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省30件民生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25年度全省30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其中16件超额完成;各级财政实际拨付资金2428.29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7.9%。在兜底民生保障底线方面,针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制定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16条等措施,挖掘市场化就业岗位150万个,新增城镇就业107.29万人,247.5万名脱贫群众稳定就业。为176.7万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328.52万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450万名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为138万残疾人发放补贴。为212.8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或助学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10.27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9万件,帮助农民工讨薪3亿元。在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教育领域,实施“网链共享计划”,建成1218间直录播教室和四川云教育平台21个市(州)地方频道,推动优质课程覆盖882个义务教育学区和822所普通高中。193个县级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全部挂牌成立。为15万名乡村教师和约1.5万名“一村一幼”辅导员发放补助。医疗领域,建成50个基层智能化康复中心,选派8056名医疗卫生专家支援基层医疗机构。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惠及8358.88万人。“两癌”免费筛查扩大到城镇低保、特困适龄妇女,共筛查102.16万人次。18.22万名适龄女孩自愿免费接种HPV疫苗。聚焦“一老一小”,建成运营50个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为29.4万名居家失能老年人免费上门提供健康服务,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2.6万户。272个公办幼儿园托位改造全面建成,新增公办托位9000个。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方面,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402个、城中村5.1万户、城市危旧房3.1万套(间),完成既有住宅加装(更新)电梯9620部,改造燃气、排水、供水管网9436公里。建成20处农村供水工程,改善52.4万人饮用水质量,建成30276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完成104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高标准试点建设5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增5260个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成1682.8公里幸福美丽乡村路,完成农村公路安防设施3783.2公里。实现1.05万个重点场所5G网络深度覆盖。在实施文体惠民工程方面,在1200余个乡镇开展公益性演出9857场;免费开放文化场馆4668个;发放电影消费券653万余张,拉动票房增长1.2亿元。开工建设67个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推动全省274个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服务超过5000万人次;137所学校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场地。
成都日报 | 分享: 2026-03-31
支付标准●未就业城乡居民:重度一级失能900元/月·人、重度二级失能1000元/月·人、重度三级失能1100元/月·人  ●单位职工:重度一级失能1300元/月·人、重度二级失能1400元/月·人、重度三级失能1500元/月·人覆盖人群  ●制度起步阶段就实现“全人群覆盖”,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同步纳入  ●具体到参保人群,长护险的参保人群主要分为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四类如何征收  ●单位职工费率为0.3%,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分担0.15%  ●退休人员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基本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费率为0.3%,缴费基数为全省平均工资的60%  ●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按0.2%起步,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个人和财政各分担一半  (算下来,2026年个人和财政各自承担约36元)钱从哪来  ●建立“单位+个人+政府+社会”多元筹资机制,四类参保人群按费率征收;鼓励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就业人员长护险  ●允许各地降低0.15%的职工基本医保费率,用作用人单位长护险费率,企业不需要额外增加缴费  ●城乡居民缴费标准,先按0.2%起步  ●18周岁以下未就业城乡居民跟随父母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缴费  ●财政部门对未就业城乡居民给予1∶1的参保补助  (李星源 记者 魏冯 何嘉琦)3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四川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有关情况。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四川明确用3年时间有序扩大实施范围——2026年在有条件的统筹区启动,2027年全省全面实施,2028年基本构建起责任共担、公平适度、科学规范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现“全人群覆盖”建立“单位+个人+政府+社会”多元筹资机制  与国内部分试点城市“先职工、后居民”的渐进路径不同,四川在制度起步阶段就实现“全人群覆盖”——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同步纳入。  省医保局副局长彭波解释了这一设计的三大考量:基于社会公平,覆盖全民的制度设计保障了广大群众参保权益;基于现实需求,居民群体老龄化程度更高、收入稳定性较差,面对失能风险的抵御能力更薄弱,更需要制度托底;基于制度推广,四川未就业城乡居民的总人数远高于就业人员,若长护险仅覆盖就业人员,很难形成规模化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为让制度可持续,四川建立‘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的多元筹资机制,通俗讲就是大家共同出力。”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李睿介绍。  具体到参保人群,长护险的参保人群主要分为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四类,按费率征收:单位职工费率为0.3%,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分担0.15%;退休人员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基本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费率为0.3%,缴费基数为全省平均工资的60%;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按0.2%起步,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个人和财政各分担一半——算下来,2026年个人和财政各自承担约36元。  四川还出台了几项“减负”措施。长护险保障的失能人员中,老年人占大多数,退休人员是最大受益群体,考虑到养老金还要用于看病就医等日常开销,四川把费率定为0.15%,低于在职职工的0.3%,享受的待遇却与在职职工一样;四川还允许各地降低0.15%的职工基本医保费率,用作用人单位长护险费率,企业不需要额外增加缴费;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方面,国家层面规定的筹资费率是0.3%左右,四川为减少缴费负担,先按0.2%起步,今后再按要求进行调整。值得一提的是,18周岁以下未就业城乡居民跟随父母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缴费。  “财政部门对未就业城乡居民给予1∶1的参保补助。”省财政厅社保基金中心主任曹轲说,对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财政部门还将按困难程度分类资助个人缴费,“坚决避免困难群众缴不起费、参不了保。”设定“6个月”门槛不挤占真正重度失能人员保障资源  《方案》明确,全省统一最高支付标准,未就业城乡居民分别为重度一级失能900元/月·人、重度二级失能1000元/月·人、重度三级失能1100元/月·人;单位职工分别为重度一级失能1300元/月·人、重度二级失能1400元/月·人、重度三级失能1500元/月·人。  这个数字怎么算的?李睿介绍,在国家设定的最高线“不超过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框架内,四川锚定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50%的最高比例测算,既体现“尽力而为”,又保证“量力而行”。同时,职工缴费水平相对居民较高,因此支付标准也相应设置得更高些,体现权责对等。四川也鼓励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就业人员长护险,还对不同程度的失能等级设置差异化支付标准,失能状况越严重,保障水平相应越高。  哪些人能享受长护险?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经申请评估符合条件的,享受长护险待遇。目前,起步阶段主要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为何设定“6个月”的门槛?李睿介绍,从医学规律看,失能状态的判定需要一定观察周期,6个月能有效区分短期伤病、术后康复等阶段性失能与长期失能。如果没有这个观察期,大量短期护理需求涌入,不仅会挤占长期重度失能人员的保障资源,还会影响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做实“三个衔接”创新开展长期护理“网约式”服务  长护险落地,服务能力跟得上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苟中文表示,民政部门将做好“三个衔接”。  政策衔接。引导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等站点积极申请成为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消费券、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政策和长护险衔接。  服务衔接。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大规模开展养老护理员、长期照护师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将依托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带动村级养老服务点,尽量让农村老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照护服务。  监管衔接。把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纳入统一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范围,建立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对于服务质量差、群众投诉多的机构,不仅要在民政系统评级中降级,还要及时通报医保部门,建议取消其定点资格。  “四川将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建设一支‘专业队’。”省卫生健康委基卫处处长方晓明介绍医疗系统的配合时说,将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长期护理服务定点机构,打造片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创新开展长期护理“网约式”服务,群众“点菜下单”,把长期护理服务延伸到群众“房间里”。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6-03-31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涵) 3月30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吹风会,介绍《四川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将用3年时间有序扩大实施范围:2026年在有条件的统筹区启动实施,2027年实现全省全面实施,2028年基本构建起责任共担、公平适度、科学规范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四川省医保局副局长彭波在会上介绍,我省准备按市级统筹启动相关实施方案,同时让制度框架在省域内相对统一,尽量减少地区间的政策差异。  参保范围覆盖各类群体,用人单位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期护理保险;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缴费。  筹资标准实行分类设定,单位职工筹资费率为0.3%、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退休人员筹资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基本养老金,由个人缴费;未就业城乡居民由个人和政府共同筹资,按照0.2%费率启动,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今后逐步将费率过渡到国家统一要求的0.3%左右。同时,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按单位职工费率标准参保。  待遇保障聚焦重度失能人员,起步阶段执行国家统一的长期护理服务项目目录。经失能等级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可通过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入住护理等方式享受待遇。待遇享受不设起付标准,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此外,四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养老服务机构申请成为长护险定点机构,提升城乡基层服务能力。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6-03-31
到2027年  ●全省农村公路计划新改建里程超1.6万公里  ●实现乡镇通三级路率(三州通四级双车道)和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率均达90%以上  ●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物流快递比例达100%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的县(市、区)占比超80%  (记者 寇敏芳)截至2025年底,四川农村公路总里程达37.5万公里,居全国第一位。目前,四川已开启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将重点实施路网完善、安全保障、运输效率、治理效能、养护水平、路美乡村、赋能增效、富民增收“八大提升行动”,推动路网从规模领先迈向质量领先。  在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中,四川将精准推动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新增50个乡镇通三级公路,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7000公里,加快畅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到2027年,全省农村公路计划新改建里程超1.6万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路率(三州通四级双车道)和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率均达90%以上,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物流快递比例达100%,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的县(市、区)占比超80%。  2025年度全省30件民生实事中的交通任务均超额完成:支持5200个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际完成5260个;建设幸福美丽乡村路1500公里,实际建成1682公里;实施安防工程3000公里,实际完成3783公里。  截至2025年底,四川已建设产业路旅游路1.5万公里,基本实现县级以上产业园区和AA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四级双车道以上公路。2025年,四川新改建农村公路超1.2万公里、完成投资超350亿元;全省新增6339个规模较大的自然村新通硬化路,2841公里的幸福美丽乡村路在全省铺展;聚焦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全省建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7027.6公里,累计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28座,整治漫水桥等隐患桥梁70座。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6-03-30
(新华社记者 魏弘毅)记者24日从水利部获悉,水利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聚焦构建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规范体系,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运行管护重点任务,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经营服务水平。  通知围绕加强农村供水水量水质保障、强化工程应急保供、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价格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落实支持政策等五大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具体要求包括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源保护、科学布局应急备用水源、农村非居民用水和居民用水价格按不同原则分类定价、未实现县域统管区域应抓紧实现专业化管护、各级财政资金按规定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予以支持等。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抓好通知落实,确保工程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实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提升农村居民用水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华社 | 分享: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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