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袁宇君
4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四川传统村落名录的通知》发布。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传统村落”名录,决定将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光明村等1165个传统风貌、民族和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经济等价值的村落列入“四川传统村落”名录。
2022年,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要求,贯彻《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关于“申报四川传统村落,实行逐级申报、专家审查、社会公示,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审定和公布”的规定,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民族宗教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四川传统村落”全面清理核查和申报审查工作。
据统计,全省共 1165个“四川传统村落”中成都平原地区239个,占比20.52%;川东北地区295个,占比25.32%;川南地区180个,占比15.45%;攀西地区37个,占比3.17%;川西北地区414个,占比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