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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鲍捷讯)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通知,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以下简称“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完善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制,优化工匠队伍结构,培育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工匠队伍。  在备案等级认定机构方面,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对接沟通机制,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联合征集遴选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工匠协会、工匠培训基地、建设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作为本地区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原则上,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要实现省级全覆盖,且每个地区不超过3家。  通知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指导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严格按照《乡村建设工匠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组织开展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或综合评审。对经考试考核或综合评审合格者,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编码规则和证书样式颁发相应的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现全国范围内查询验证。  省级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地区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开展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和督导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效果评估,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对存在虚假培训、违规发证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撤销其认定资格,确保评价过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4-10-21
(新华社记者 王优玲 古一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17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将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  “这次提出的新增实施100万套,主要是对条件比较成熟、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可以提前干的项目。”倪虹说,城中村安全隐患多、居住环境差,群众改造意愿迫切。据有关调查,仅在全国35个大城市,需要改造的城中村有170万套;全国城市需要改造的危旧房有50万套。  倪虹表示,货币化安置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主选择房型、地点等要求,有利于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来选择合适的房子,减少或不需在外过渡,能够直接搬入新居。此外,可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在当前房地产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  什么样的项目可以获得政策支持?倪虹介绍,首先是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项目。同时,两个项目方案要比较成熟,征收安置方案做得扎实,能够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资金大平衡方案能够做到项目总体平衡,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主要政策包括:一是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二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给予专项借款;三是允许地方发行政府专项债;四是给予税费优惠;五是商业银行根据项目评估可发放商业贷款。“有这五条政策加持,各地还可以结合城市更新,进一步谋划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提前实施,只要前期工作做得好,我们还可以在100万套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倪虹说。
新华社 | 分享: 2024-10-18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有关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促进森林资源有效利用,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目标,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  (一)落实集体所有权。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  (二)稳定农户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支持进城落户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林地承包权或将承包林地退还发包方。以县为单位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10年以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以林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起算并合理确定延包期限。推广和引导使用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三)放活林地经营权。支持林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和再流转。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不动产权证书可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推广和引导使用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以合同方式明确约定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益。鼓励各地依法依规探索集体林地地役权实现机制,增加林地收益。改革自留山使用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探索将其林地长期使用权分为使用权和经营权,赋予经营权流转和融资担保权能,完善其继承和自愿有偿退出政策。二、积极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推动林地集中规模经营。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股份合作经营、农户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预流转方式统一收储林地经营权,牵头组建林地股份合作社、村办林场或引进经营主体,实现集中规模经营。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将集体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支持各地依托国有企业、国有林场和其他经营主体组建林权收储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储分散林权。鼓励各类企业以项目为载体投资经营林业,参与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支持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申报和实施林业项目。推广“林业共营制”,鼓励各地建立林业职业经理人培育体系。  (五)健全林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强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建设,鼓励各地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搭建林权流转交易系统。推进林权数字化建设,将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信息录入全国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建立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支持市县政府探索建立林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制度。  (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联合经营,促进集体林经营水平提升。支持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允许将经营性收入作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三、加强森林经营管理  (七)科学划定保护范围。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对因历史或技术原因错划为天然林的,可按程序调整为人工林。组织开展公益林管理“回头看”,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对重要江河源头汇水区域、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两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和重要水库周围、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防风固沙林基干林带、未开发利用的原始林地区和国家公园、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干热干旱半干旱河谷区等森林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状况脆弱区域以外的集体林地,在权利人依法申请报批后可调出公益林范围。  (八)切实强化森林经营。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支持和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审批林木采伐、安排林业项目等行政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加快推进高郁闭度中幼龄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持续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四、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  (九)放活商品林采伐政策。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采伐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以外的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在同一编限单位的商品林采伐限额中统筹使用。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公开。不得以各种名义禁止或限制合法的林木采伐行为,确需禁止或限制的,应依法对权利人给予经济补偿。  (十)支持公益林抚育更新。对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依照森林经营方案或相关技术规程开展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人工公益林达到其树种(组)成熟年龄的,允许采取小块皆伐、渐伐、择伐等方式采伐更新。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严重的公益林小班,可按规定开展更新改造。公益林采伐后应按规定及时造林。  (十一)落实林木采伐便民措施。省市两级林草主管部门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事项可按管理权限依法委托下级林草主管部门实施。对林农申请采伐集体人工商品林符合告知承诺制适用条件的,取消伐区设计和伐前查验程序。采伐林木可由林业经营主体自主编制《简明采伐作业设计调查表》或采伐作业设计,对编制单位资质不作要求。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可制定并公布主要树种面积、株数和蓄积量的对照表,对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试行按面积审批。五、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二)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加快建设“天府森林粮库”,扩大森林食物供给。鼓励各地在确保乔木林郁闭度不低于0.2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培育优质大径级、珍贵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实施竹产业提升行动,推进“以竹代塑”“以竹代木”。推进林竹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林业企业。打造区域林业特色品牌,建立林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鼓励各级政府采购和应用竹家具、木竹结构建筑和木竹建材。支持合理利用集体林区自然景观资源,发展自然教育、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业态。探索森林露营地等林地复合利用模式。  (十三)强化产业发展要素保障。研发推广林业生产先进适用机械,按规定纳入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林地上开展相关林业产业活动的,保持林地性质不变。对油茶等木本油料林和核桃等干果经济林,由园地调整为林地。结合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推进集体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污染的前提下,可在林间放置帐篷、集装箱(房)、移动木屋等可移动设施,相关用地可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六、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十四)构建林业碳汇多元化发展格局。规范集体林碳汇项目开发管理,加快推进省级林草碳普惠机制建设。鼓励碳排放企业、大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等通过购买林业碳汇、参与碳中和林建设等方式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通过购买林业碳汇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十五)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根据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调整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探索通过租赁、赎买、合作等方式妥善处置大熊猫国家公园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集体林,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十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依法划定的公益林给予生态效益补偿,对营造林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等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林业金融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落实省级林业产业奖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集体林发展项目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  (十七)优化金融服务保障。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抵押率。积极拓展抵押物范围,推广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创新林下空间经营权和林业生产经营服务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商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支持市县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建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机制,完善出险林权快速处置机制。  (十八)完善森林保险保障制度。鼓励各地完善承保机构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承保机构投入资金,加强灾前防范,提高政策性森林保险保障能力。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各类林业保险产品,鼓励市县政府将林业保险产品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范围。八、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十九)协调推进林权确权登记管理。落实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要求。集体林权首次登记的,在林权合同签订前组织开展地籍调查,林权合同管理和登记办理采用同一地籍调查成果,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已登记的整宗林地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登记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林权地籍调查成果。因原林权登记成果图件缺失、界址不清,确需开展补充调查的,由县级政府主要利用已有调查成果和权属来源资料采取集中方式组织开展地籍调查,确有必要时可开展外业调查完善调查成果。  (二十)协调推动信息共享。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有效对接。各级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林权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共享。  (二十一)协同推进纠纷化解。各级政府要依法处理林权纠纷,完善调解处理工作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处,林草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林权合同纠纷及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村组作用,及时化解纠纷和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按规定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考评。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其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省林草局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10-15
为充分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始终秉承“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体彩发行宗旨,在重阳节来临之际,10月10日,开江县民政局联合四川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达州分中心赴开江县晚晴中心敬老院开展“心系桑榆 情暖重阳”微光公益活动,向老人们致以节日真挚祝福,让老人们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关注和公益体彩的温暖。活动现场,开江县民政局和四川体彩达州分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在院老人送上牛奶、大米、食用油、定制防寒服等生活物资,仔细询问了他们的日常生活情况,并对老人们表达了节日问候和衷心祝愿,这份实实在在的关怀,犹如秋日里的暖阳,温暖着老人们的心。此次微光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同时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老年群体。下一步,开江县民政局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尊老、敬老、爱老”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传递爱与温暖,让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来源:四川体彩达州分中心、开江县民政局作者:马煜菁编审:王龙兵
四川三农新闻网 | 分享: 2024-10-14
  (记者 李锐)日前,记者从水利部召开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和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加快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水利部全面推行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截至8月底,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投资930亿元,开工建设1.77万处农村供水工程,提升了3846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水利部指导各地抢抓国家水网建设机遇,在城市近郊地区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与去年相比,全国规模化工程数量增加了1300多处。发布《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为农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管理等提供标准支撑。首次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30亿元支持60个县开展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提升县域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平。对无法纳入一体化、规模化的小型供水工程,因地制宜推进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统一建设和管理标准,实现达标供水。发布《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提升技术规程》,为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提供技术标准。  同时,水利部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指导各地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思路,优选专业化机构,根据镇村分布、政府财力、人口规模、工程布局等因素,科学确定县域统管模式,优选专业化机构,以水质水量达标、管理服务到户为目标,建立专业化管护平台,实现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不落一户一人。  截至8月底,各地已完成维修养护资金51.47亿元,维养工程5.93万处,1.25亿农村人口受益。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4-10-14
  (记者 刘云)记者10月10日从民政部获悉,日前,民政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社会组织发挥自身特色优势,进一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参与乡村振兴。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总量已达88.2万余家,在服务国家、社会、群众、行业的同时,社会组织领域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相关制度建设和监管手段有待加强。《意见》的出台,旨在通过进一步规范登记服务、加强监督管理、积极鼓励引导,以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为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意见》提出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制定,推动落实社会组织相关政策和优惠待遇等目标任务。支持社会组织发挥自身特色优势,明确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产业、科技、人才等方面优势服务乡村振兴,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依托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工作机制,鼓励各类社会组织通过派出人员、资金支持、资源整合等方式服务脱贫地区乡村发展。  在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方面,《意见》提出,在成立登记阶段,针对有的发起人不了解社会组织非营利法人属性、有的捐资人将捐赠资产当作借给社会组织或者投资取得社会组织“股权”等问题,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实行事先告知提示,避免发起人、捐资人盲目申请成立登记社会组织。此外,在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时,按照明确、清晰、聚焦主业的原则进行把关,引导社会组织聚焦主责主业。  此外,为解决部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不完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失灵等突出问题,《意见》提出,强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的功能作用发挥,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要求社会组织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依法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各项活动,《意见》要求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规范收费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社会组织违规收费行为。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4-10-11
     (记者 李婧)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在回答《农民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全国农民工约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1.9亿人,脱贫人口务工超过3000万人。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就业支持体系。  据介绍,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外出务工与就近就业并重,全力稳定农民工、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为健全农民工就业支持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完善外出务工机制,实现出得去、稳得住。一方面,完善劳务协作机制,提供岗位收集、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另一方面,完善稳岗服务机制,发挥驻外农民工服务站点作用,努力实现稳在当地就业。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在培育更多有特色的技能劳务品牌,促进更多农民工实现技能就业。目前,全国已经形成近500个具有特色的技能劳务品牌,有的品牌带动就业创业人数超过100万人。  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实现有就业、能增收。当前,“家门口”就业成为越来越多农民工的新选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深入挖掘“两重”“两新”创造的就业新空间,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着力提升县域就业容量。同时,充分发挥就业服务站和零工市场作用,搭建更多“企业就近用工、群众就近就业”的服务平台。  鼓励返乡创业增收,实现增动力、强活力。对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靠前提供创业服务,跟进落实创业政策。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开展“源来好创业”活动,集中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政策落实、展示交流和资源对接服务。  强化优先就业帮扶,实现兜底线、防风险。始终把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实施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组织外出、优先企业吸纳、优先稳在岗位、优先兜底安置。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4-10-10
  (记者 王帅)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涉及范围广、受灾人口多、影响程度深、局地损失重。日前,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深入细致摸排确定需救助对象,规范履行救助程序,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达受灾群众,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指出,冬春救助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救助主体责任,尽早谋划、迅速行动,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抓实抓细冬春救灾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通知》要求,要迅速开展摸排,及时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精准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员底数,确保应救尽救。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进一步细化完善救助标准,明确分类救助措施,对受灾困难群众针对性进行分档救助,切实提升救助精细化水平。要认真做好救助对象评议、公示等工作,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通知》提出,要切实加大保障力度,及时下拨救助款物。各地要强化本级款物投入,统筹中央和地方救助资金和物资,加大对本年度受灾严重市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的倾斜支持力度。今年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任务较重的地区,要统筹做好冬春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形成各部门帮扶合力,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通知》明确,要强化救助资金管理,中央和地方冬春救助资金下达后,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加快资金下拨进度,确保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要加强跟踪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加大实地督导力度,科学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的监督检查,严肃冬春救助款物管理使用纪律,确保规范安全管理使用。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4-10-0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2024年9月21日)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固本之策,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下,乡镇(街道)(含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下同)和村(社区)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工作,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平时组团服务,应急时就地入列。  (二)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坚持资源统筹、县乡一体、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县级党委和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有关职责,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以及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在人才、科技、装备、专业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乡镇(街道)支持。乡镇(街道)明确专门工作力量,统筹强化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并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  (三)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完善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职责,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业务保障等设施设备和系统,确保上下贯通、一体应对。  (四)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挥协调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县级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合理布局应急资源和人员力量。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责权一致、责能一致原则,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中,明确应急管理及消防相关基本履职事项和以上级应急管理等部门为主负责、乡镇(街道)为辅配合的履职事项,并相应下沉工作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对不属于乡镇(街道)职责范围或乡镇(街道)不能有效承接的事项,不得由乡镇(街道)承担。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  二、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五)强化智能监测预警。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监测手段,提高预警精准度,实现从人防、技防向智防提升。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数据成果动态更新制度,强化结果分析应用。加强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推动系统应用向基层延伸,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和风险综合研判。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积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老化燃气管道、桥涵隧道、病险水库等高风险领域加强风险实时监测,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落实直达网格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及时传达到户到人。  (六)做实隐患排查治理。市县两级加强对基层隐患排查治理的业务和技术指导,推广应用简便易用的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重点检查,做好日常巡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自查等制度,突出防御重点,盯紧基层末梢,着重开展“九小场所”、农家乐、经营性自建房、在建工地、燃气、低洼易涝点及城市地下空间、江河堤防、山塘水库、尾矿库、山洪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森林草原火险区等风险隐患排查,提升排查专业性。企业依法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群众发现报告风险隐患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完善发现问题、流转交办、督查督办等制度。分区域、分灾种、分行业领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采取工程治理、避险搬迁、除险加固等方式,及时消除重大隐患。  (七)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派驻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提升乡镇(街道)执法效能。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强化“互联网+执法”,推动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发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加强专家指导服务。  (八)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科普读物、动漫游戏、短视频等公众教育产品开发推送,采取案例警示、模拟仿真、体验互动、文艺作品等形式,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公共场所、各类场馆等因地制宜建设防灾减灾体验场所,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强化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增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九)完善救援力量体系。市县两级根据本地人口数量、经济规模、灾害事故特点、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依规配齐配强应急救援力量,优化队伍布局,构建“综合+专业+社会”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调度使用。发挥属地企业专职救援力量、微型消防站以及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医务人员等作用,加强专兼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风险突出,或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集中的县(市、区、旗),要加强相关专业救援力量建设。  (十)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发挥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等作用,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政治引领、政策指导和规范管理。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救援技能培训,举办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测评。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资源统计、管理训练和对接调动的范畴,积极搭建任务对接、技能提升、激励等平台,可在训练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十一)加强一体管理与实战训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与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联训联演联战机制。优化力量编成,对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进行体系化编组,统一管理指挥,强化救援协作。坚持实战导向编制训练计划,采取理论培训、案例教学、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联合演练等方式,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十二)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建设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经济实用的应急救援训练场地,推动与国防动员相关场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救援装备配备,购置破拆、清障、防护、通信等先进适用应急装备,强化共享共用。加强队伍正规化管理,建立人员选配、值班备勤、应急响应、指挥调度、训练演练等制度。  四、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加强预案编制和演练。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地灾害事故风险特点,指导编制并动态修订上下衔接的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实用的村(社区)应急预案,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和应对措施。常态化开展预案演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内容的综合演练,高风险地区要加强防汛、防台风、避震自救、山洪和地质灾害避险、火灾逃生等专项演练。  (十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发布。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主体、范围、内容、时限、流程和工作纪律,落实企业、学校、医院、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及时报告信息的主体责任,加强多渠道多部门信息报告,强化信息互通共享,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十五)开展先期处置。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应急处置权。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提高响应速度。灾害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转移,救早救小救初期。就近启用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根据需要申请上级增援并配合做好救援工作。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融合共建、综合利用。  (十六)统筹做好灾后救助。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灾情统计和灾害救助,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组织协调承保机构开展保险理赔,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协助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卫生防疫、抚恤补偿、心理抚慰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五、强化基层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  (十七)强化人才支持。通过公务员考录、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退出消防员安置等方式,配备专业人员,充实基层应急专业力量。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开设应急管理相关学科专业,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鼓励基层应急管理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急救援员等职业资格,参加紧急救援救护、应急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培训。维护退出消防员合法权益,合理保障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待遇,按规定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抚恤优待等政策。  (十八)保障资金投入。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完善多元经费保障。将救援队伍和应急场所建设、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应急信息化项目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完善基层防灾减灾、公共消防等基础设施。  (十九)强化物资保障。市县两级要坚持节约高效原则,综合考虑本地灾害事故特点、人口分布、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在重点区域和高风险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卫星通信终端、险情监控、救生防护等必要物资装备。对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物资,逐步提高协议储备占比。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应急物资。充分发挥各级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健全直达基层的现代应急物流调配体系。按照规定完善社会资源应急征用补偿机制。加强基层应急救援用车保障,为应急救援人员和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二十)加强科技赋能。推动“智慧应急”和基层治理有机融合,按照部省统筹管理、市县推广创新、基层落地应用的要求,推广应用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系统。强化系统集成,加强数据融合与分析应用,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提供隐患辅助识别、预警预报自动提醒等智能服务。加强“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状态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在基层推广配备“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  (二十一)推进标准化建设。鼓励地方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村(社区)综合减灾等工作。加快基层应急力量配置、场所设施、物资装备、应急标识等标准化建设,做到力量充足、设施完备、装备齐全、标识一致、管理规范。  六、强化组织实施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与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推进,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指导、符合实际、明确职责的原则,可制定配套文件。明确细化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将应急管理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平台,在干部考察考核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有关领导干部履行灾害事故预防、应急准备、救援处置等职责情况。对在防范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新华社 | 分享: 2024-10-09
新华社记者 陈炜伟 申铖 严赋憬  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备受关注。10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了“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五方面政策打出组合拳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介绍,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果断出手,在有效落实存量政策的同时,围绕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振资本市场等五个方面,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我们既重视发力解决当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关注、更重视解决经济中长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打基础、利长远、可持续、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郑栅洁说,下一步,我们将和各部门、各地区一起,全面贯彻、加快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打出一套组合拳,打通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卡点,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向上、结构不断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的政策不会停、不会少  郑栅洁介绍,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方面,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同时,根据梳理,今年底还将有部分税费支持、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要到期。相关部门将在研究评估基础上,加快明确政策是否延续实施,如延续实施,尽快明确延续实施的期限。  “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的政策不会停、不会少。”郑栅洁表示。明年要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  在投资方面,重点是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梳理分析,续建基础设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地下管网建设、城市更新等领域增量资金需求较大。以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为例,有关方面预计在未来5年需要改造的城市燃气、供排水、供热等各类管网总量将近60万公里,投资总需求约4万亿元。  郑栅洁表示,明年要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加力支持“两重”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年内提前下达明年1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1000亿元“两重”建设项目清单,支持地方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先行开工实施。加大“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推进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苏社介绍,“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涉及的5100个具体项目,92%的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者已经建成。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尚未开工的409个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到明年底“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顺利收官。  他还介绍,要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是持续做好优质项目的推介,推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铁路、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筛选形成新一批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加快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为加快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一揽子增量政策中,重点围绕行动计划部署,加大政策支持和实施力度。  郑备说,在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方面,聚焦破除1.7亿多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市民化过程中的堵点卡点,针对大城市落户难问题,重点加快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全面设立街道社区公共户口,完善租房落户政策;针对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教育、医疗等问题,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对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普通高中建设、医院病房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对国家布局重大项目的用能保障  用能保障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介绍,要加力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研究将一批符合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十四五”能耗单列范围,相关项目的能耗将不再计入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范畴,强化对国家布局重大项目的用能保障。四方面措施促进就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引导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坚持依靠发展促就业。一是扩大有效需求创造新的就业增长点,对吸纳就业效果好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造更多知识技能型岗位。三是创新发展服务消费,充分释放养老、家政、托育、物流等社会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四是发挥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对就业的促进作用。
新华社 | 分享: 2024-10-09
(记者 陈俊伶)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印发《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四川将聚焦森林的“水库”“粮库”“钱库”“碳库”功能,在全国率先开展“森林四库”建设,高水平打造全国“森林四库”建设示范省。  《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全省森林面积达到2.65亿亩,森林蓄水能力达到1000亿立方米、年产“林粮”2000万吨,林业综合产值达到1万亿元,森林碳储量达到10亿吨,实现四川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打造“天府森林四库”,四川具体将如何实现?蓄水于山建长江黄河上游“绿色天然水塔”  四川是森林资源大省,全省林地面积3.81亿亩、居全国第一,森林蓄积18.95亿立方米、居全国第四。  聚焦“天府森林水库”打造,《实施方案》突出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两大任务。  具体来看,四川将实施长江上游干支流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四川盆周山区生态修复工程。以横断山区水源涵养、长江上游干支流水土保持为重点,在金沙江、雅砻江、岷江-大渡河等重点流域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综合治理措施。在岷山-邛崃山、大巴山、明月山等区域,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  此外,还要加强退化天然林修复。尤其以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为重点,对株数密度不合理、森林健康问题严重的林分,采取抚育间伐、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全面提升天然林涵水保土的功能。到2030年,实现保护修复退化天然林2000万亩。藏粮于林构建多元化森林食物供给体系  去年底,省政府印发《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切实维护粮食安全,“向森林要粮食”已成为四川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重要路径。  核桃、橄榄油、茶油、竹笋、松茸、椿芽等均为四川特色“林粮”。针对“天府森林粮库”打造,《实施方案》明确,要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方面,《实施方案》针对核桃、油橄榄、竹笋、油茶等特色品种给出开发重点,提出以川产道地药材分布区为重点,调整优化杜仲、黄柏、厚朴、乌梅等木本药材布局。  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具体包括大力发展林下种植,适度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引导林区群众适时、适度开展林下野生菌类、野生药材等林特产品采集。到2030年,实现全省年产菌类200万吨以上,建成森林药材规范化基地200万亩以上。摇钱于树推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2023年,四川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5200亿元,全省林草生态旅游综合收入近1900亿元。  立足森林产品变商品、资源变资本、价值变产值,《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培养木、竹、林产化工、苗木花卉、生态旅游康养等业态,积极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木竹产业是四川打造“森林钱库”的优势之一。根据《实施方案》,要推进木材资源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鼓励发展集成材、科技木、高性能木质重组材等新型木材产业。通过实施“以竹代塑”行动,积极开发竹日用品、竹建材、竹家具等产品,巩固拓展竹浆纸一体化发展优势。到2030年,全省竹浆及造纸产能分别达到300万吨、200万吨。  森林旅游康养产业的发展重点为提质升级。具体来看,包括突出培育大熊猫、大峨眉、大九寨、大香格里拉等生态旅游品牌,布局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体验环线。到2030年,全省生态旅游康养产值达到3300亿元。固碳于木增强森林固碳增汇功能  四川林草碳汇潜力巨大。通过在全省各地启动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试点,预计至2025年底,四川林草碳汇试点单位将开发碳汇项目30个,开发规模约960万亩。  围绕森林碳汇功能和碳储量增长,在增加森林面积、扩大森林碳容量同时,还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灾害防控,减少森林碳损失和碳排放,巩固森林碳存量。根据《实施方案》,四川将聚焦重点生态区域,实施国土绿化综合项目,实现到2030年,完成国土绿化项目营造林200万亩的目标。  让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变现”是关键。四川将聚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碳普惠机制建设,拓展区域性林业碳汇消纳渠道;探索完善“林业碳汇+生态司法”修复等模式;向创新林业碳汇金融机制等方面发力。到2030年,全省林业碳汇项目包装规模超过3000万亩,森林碳库生态价值转化体系基本形成。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10-08
  (龙新)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稳定肉牛奶牛生产作出部署,帮助养殖场户渡过难关。  《通知》明确了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着力稳定肉牛奶牛基础产能,要求各地加快实施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培育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二是有效降低养殖场户饲草成本,用好用足粮改饲支持政策,加快推进优质饲草收储进度;实施好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整县推进项目,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三是推动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稳定可控奶源要求,稳定生鲜乳购销秩序,规范复原乳添加和标识管理,优化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强化信贷保险政策支持,建立肉牛奶牛养殖场户白名单制度,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养殖场户,通过合理展期、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限贷。支持将肉牛奶牛活体、养殖圈舍等纳入抵质押品范围,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青贮贷”等专项金融产品。积极用好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政策,可探索采取贴息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因地制宜支持发展肉牛养殖、基础母牛养殖保险。五是强化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肉牛奶牛产业支持,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脱贫养殖户予以补助。谋划实施好脱贫地区肉牛奶牛帮扶产业项目,提高抗风险能力。六是促进牛肉牛奶消费,科学宣传展示鲜牛肉、鲜牛奶品质和营养价值,推广“学生饮用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拉动牛奶消费。七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强化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和预警引导,继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指导做好肉牛奶牛疫病防控;集成推广一批高效实用技术,实现节本提质增效。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组织落实好现有资金渠道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更有针对性的助农助企纾困支持政策。建立与养殖场户(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指导和帮助解决好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肉牛奶牛生产平稳发展。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4-09-27
优化就医流程今年上半年——  ●四川门诊患者预约诊疗率达68.75%,较2023年提升3.31个百分点  ●促进预约服务下沉,三级公立医院门诊号源下放比例达15.03%,较2023年提升5.5个百分点,全省 80.07%的二级和99.32%的三级公立医院已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  ●54.90%的医院已开展“预就诊”服务,门诊患者预约后到院平均时间缩短至19.62分钟,择期手术患者术前等待时间缩短至52.96小时,较2023年分别缩短2.14分钟和1.25小时拓展服务内涵今年上半年——  ●推动公立医院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已建成入出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医院占比达71.99%,较2023年增加23.53个百分点  ●推动患者出院当日结算,加强出院后随访,出院患者当日结算率 80.28%、出院随访率89.91%,较 2023 年分别增加1.47个百分点和5.85个百分点  ●持续推动改善护理服务,全省99.11%和88.13%的医院病区已分别开展责任制整体护理和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较2023年分别增加1.30个百分点和4.65个百分点(武茹玉 记者 魏冯)“每天需要消两次毒。”9月13日,在内江市市中区城东街道新建村社区,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约护士”段凤为卧床老人邓婆婆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时提醒道。邓婆婆的家属通过线上下单,请“网约护士”来为邓婆婆护理。  组建“网约护士”团队解决居家护理不便难题,是四川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探索之一。自去年开展主题活动以来,四川全面梳理看病就医的堵点难点,通过优化流程、拓展内涵、创新模式等举措,助力患者就医体验明显提升。2023年四川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满意度居全国第10位,较2022年上升6位,门诊患者满意度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5。  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四川有何具体举措和成效?9月中旬,记者前往多家医院实地走访。近日,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的“医疗游戏辅导师”在安抚患儿。黄骏涛摄流程“上新”缩短就医等待时间  9月12日,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一楼入院准备中心,因腰痛入院的陈超(化名)在专人对接下,快速完成相关检查和麻醉评估。出院后,他还领到一个卡通收纳袋,扫描上面的二维码即可联系到医护人员。  过去像陈超这样的情况,需要先到住院部开具检查单,再去不同楼层做检查,一旦床位紧张,就会出现病人“扎堆”的现象。为优化流程,该院建设了规模化、体系化入院准备中心,实现门诊与病区间的无缝衔接,通过床位统筹配置与资源优化,显著提高床位使用率,缩短患者入院前等候时间,降低平均住院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入院准备中心还实施病种分层管理,通过开发信息系统,建立382个标准化医嘱包和108个专科基础医嘱包,确保医疗标准统一和治疗精准性。”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李华斌介绍,该系统能有效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记者看到,信息系统内的“医嘱包”以模块形式呈现,医生只需“一键”便可开单,检查检验项目可根据病人实际动态调整。今年起,该院入院准备中心的服务人群“扩容”——从外科患者扩容到内科、外科的非急重症患者,从服务省内患者扩容到服务省内外患者。  通过优化流程缩短就医等待时间的,还有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今年3月,该院小儿舒适化日间手术中心启用,这是四川首个专注开展儿童日间手术的病房,涵盖小儿外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耳鼻喉科在内的35种儿童日间手术,当前设有4个日间手术间,最快4至6小时完成全部诊疗,做到上午入院下午出院。此外,日间手术中心就医环境也很舒适,“墙上有‘闯关打怪’的卡通地图,用漫画的形式告诉我们手术流程,减轻孩子对于陌生环境的恐惧。”患儿小奇(化名)的妈妈说。  四川多地还积极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推广多种预约模式。省卫生健康委统计,今年上半年,四川门诊患者预约诊疗率达68.75%,较2023年提升3.31个百分点;全省80.07%的二级和99.32%的三级公立医院已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54.90%的医院已开展“预就诊”服务,门诊患者预约后到院平均时间缩短至19.62分钟。功能“上新”指尖“点单”延续护理  9月13日,金凤(化名)来到眉山市人民医院患者综合服务中心,仅用2分钟便完成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报告等的打印。“过去,补打资料存在多窗办理、多楼层往返、耗时长等问题。”眉山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黄滔坦言。  今年3月,调研中发现,该市医院导医台或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有限,多数只提供导诊、导检、陪诊等服务。梳理患者需求后,从5月开始,眉山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导医台陆续更名为患者综合服务中心,并进行规范化建设,拓展服务内涵——新增打印门诊病历、门诊处方,补打住院结账费用清单、电子发票、报告单等,以及办卡、费用查询、病案复印等多项服务。  以眉山市人民医院为例,该院患者综合服务中心整合超声、检验、放射、挂号收费、出入院、医保等方面业务,实现医保事务、打印病历和处方、查询各类信息、新办就诊卡、补打住院结账费用清单等事项“一窗通办,一站服务”。  服务“菜单”上新的还有内江。市民余婆婆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不能自理。余婆婆家属通过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选择“居家护理”,在手机预约勾选相关服务后,该院延续护理中心迅速派出专科护士上门。  该院全科医学科护士长、延续护理中心管理人员李小卉介绍,“居家护理”平台采用购买服务与自主运营相结合的模式,自今年3月起在内江试运行,医院所有“网约护士”都需经过统一培训,考核测评合格后方能上岗,平台还提供定位追踪、一键报警等功能,目前已提供上门服务数百次。目前,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内江市中医医院已先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选拔165名护理骨干组成“网约护士”队伍,推出22个群众急需的护理项目。  四川多地拓展服务内涵,提升医疗服务质效。今年上半年,全省已建成入出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医院占比达71.99%,较2023年增加23.53个百分点;持续推动改善护理服务,全省99.11%和88.13%的医院病区已分别开展责任制整体护理和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较2023年分别增加1.30个百分点和4.65个百分点。模式“上新”量身定制医疗服务  9月19日,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小儿外科活动室内,护士兼“医疗游戏辅导师”甘珊正陪伴患儿陈小敏(化名)玩“认识留置针”小游戏。陈小敏全神贯注参与互动,仿佛忘记了手上的针头。  与陈小敏一样,患儿小糖(化名)也在这里玩过小游戏。她曾因结肠息肉住院,起初情绪不稳,强烈抵触留置针。医院“医疗游戏辅导师”根据她的喜好和性格特点,设计专属的游戏辅导方案,通过拼图、画画等活动,使她逐渐放松下来。在和游戏辅导师玩“参观手术室”游戏后,小糖主动坐上玩具小车,前往手术室。  作为全省率先探索医疗游戏辅导项目的医院之一,该院已服务数百名儿童。“很多孩子一提到医院就害怕,看到针头、白大褂就哭。”该院小儿外科护士长杨立利说,小儿外科医疗游戏辅导团队经过多次头脑风暴,建立了一套服务模式——“医疗游戏辅导师”根据临床需求设计“我是小医生”“认识身体”“伤口换药”等游戏,“手工组”采购和制作相应道具,科研秘书查阅资料提供理论支持。过去一年,团队持续更新游戏类型,手工组不定期上新,确保游戏新颖有趣。  每个游戏背后都有科学支撑。该团队通过设计《儿童医疗游戏辅导个案表》,创新制作《儿科患者心理社会风险评估量表》,记录患儿个人特点和心理变化;每周提前了解住院儿童情况,为特别焦虑或抗拒治疗的小朋友设计个性化干预方案,辅导形式分为一对一、一对多。最近,该团队还开发“勇闯医院丛林”新游戏,孩子完成治疗等于“闯关”成功,可获得积分兑换奖品。此外,今年8月,该团队还立项研究通过声音、抚触、音乐等方式提高早产儿和重症监护患儿的心理安全感。  创新服务模式的探索,还有借“云”提升服务连续性。9月12日,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锦江院区)肿瘤放化疗科的病房外,护士长何亚林查看“云随访”平台后台数据,一条“异常”的条目弹出,提示患者“进食明显减少”,需要电话随访。这是护士团队每天的日常——通过监测随访数据,及时追踪、干预患者不适症状,遇到紧急情况协助患者预约、联系医生加号,或建议患者寻求线上问诊服务。  “妇科恶性肿瘤患者平均住院日2.9天,患者接受放化疗后可能出现不同程度毒副反应,但大概率发生在患者出院后的7到10天。过去电话随访和家庭访视效率低,难以全面掌握患者情况。”何亚林介绍,为解决上述问题,该院创新探索打造“云随访”平台,将出院患者纳入随访系统,患者可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接收随访表单,根据症状填写内容,提交表单后随访平台立即反馈相应的处理信息。  今年是“云随访”平台投入使用的第4年,随访患者达4万余人次,平台也经历两次“更新”——一次是对表单内容做精简,一次是将文字版健康指南改成图文并茂的PPT。此外,该院自今年8月新增“互联网+护理上门”服务,为锦江院区半径20公里内有需要的患者提供造口护理、伤口换药、导管维护等上门护理服务。  坚持创新服务模式,四川还有更多探索。例如,支持绵阳依托“政府+医疗机构+银行”三方联动,实施首个区域性“信用就医”项目试点,目前覆盖绵阳26家市、县级医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将互认单位扩面至74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扩增至161项,实现省内互认、地区互认、川渝互认“三并轨”,互认项目、互认范围、互认标准“三统一”。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09-26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灿红  9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发布《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四川将高水平打造全国“森林四库”建设示范省。到2030年,全省森林面积达到2.65亿亩,“林粮”经营面积达到1亿亩,年产“林粮”2000万吨;林业综合产值达到1万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超过6000元。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  根据《方案》,“四库”各有侧重。四川将充分发挥森林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其中,“天府森林水库”发挥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径流、改善水质等作用,建设长江黄河上游“绿色天然水塔”,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巩固提升森林固土保水能力。“天府森林钱库”立足森林产品变商品、资源变资本、价值变产值,大力培育木竹加工、林产化工、苗木花卉、生态旅游康养等业态,积极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天府森林粮库”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森林食物供给体系,大力发展经济林果和林下食物产业,全面提升优质森林食品供给能力。“天府森林碳库”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减少森林碳损失和碳排放,科学建立林业碳汇交易体系,积极推进森林碳库价值实现。修复森林生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方案》明确了四大任务。实施森林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长江上游干支流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水源涵养林培育和水土保持林保育,到2030年,完成人工造林3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实施退化林修复350万亩。实施四川盆周山区生态修复工程,到2030年,完成封山育林60万亩,实施退化林修复120万亩。实施国土绿化综合项目,统筹推进项目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到2030年,完成国土绿化项目营造林200万亩。  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退化天然林修复,全面提升天然林固土保水、固碳释氧等功能,到2030年,实施退化天然林修复1000万亩。加强人工林改造培育,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到2030年,实施人工纯林改造500万亩、低效竹林改造300万亩。加强珍贵大径级木材培育,着力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珍贵大径级用材林基地,到2030年,改造培育珍贵大径级用材林200万亩。  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大力发展木竹加工,实施“以竹代塑”行动,到2030年,全省木竹人造板产能达到1000万立方米,家具产能达到5000万件(套),竹浆及造纸产能分别达到 300 万吨、200万吨。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发展核桃、油茶、油橄榄、竹笋等特色产业,调整优化杜仲、黄柏、厚朴等木本药材布局,到 2030 年,全省木本油料等“林粮”产量超过2000 万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林下食用菌标准化种植,推广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模式,到2030年,全省林菌规范化种植或者采集面积达到1000万亩,年产菌类 200 万吨以上,建成森林药材规范化基地200万亩以上。实施森林旅游康养提质行动,突出培育大熊猫、大峨眉、大九寨、大香格里拉、大贡嘎、大蜀道、大竹海等生态旅游品牌,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到2030年,全省生态旅游康养产值达到3300亿元。推进森林碳库价值实现,打造一批四川林业碳汇特色品牌,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建设,到2030年,全省林业碳汇项目包装规模超过3000万亩,森林碳库生态价值转化体系基本形成。  着力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控林地转为非林地,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加强翠云廊古柏等重点古树(群)保护。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出台地方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提升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常态化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服务体系建设。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4-09-26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2024年9月15日)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着力点,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底线,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实现劳动者工作稳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职业安全等,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经过努力,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人岗匹配高效、劳动关系和谐的局面逐步形成,系统集成、协调联动、数字赋能、管理科学、法治保障的就业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城镇就业稳定增长,失业水平有效控制,劳动参与率基本稳定,现代化人力资源加快塑造,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劳动者就业权益有效维护,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一)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要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二)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就业吸引力。(三)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综合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社会保障等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提供用工支持服务。(四)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承载力。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加快形成一批服务融通、政策贯通、渠道畅通的就业集聚区和增长极。引导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从中心城市向腹地有序转移,加大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政策倾斜,促进区域间就业均衡发展。(五)培育就业扩容提质新动能。拓展数字经济就业新空间,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做好数字转型中的岗位挖潜、职业转换。增加绿色就业新机会,积极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等绿色产业,推动绿色发展和就业增长协同增效。开辟康养就业新领域,发展银发经济,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休闲、食品等产业深度融合,催生新的就业增长点。三、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六)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规模,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将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组建一批技工教育联盟(集团),遴选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优质专业。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在普通高中阶段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七)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构建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覆盖职业生涯全程的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形成以市场化培训为主导、行业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体系。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的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允许用于企业建立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八)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及时发布新职业。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动态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引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健全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相关表彰奖励政策。四、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九)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促进市场化就业,完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培训升学等政策,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位于县乡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青年就业服务效能,强化针对性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见习实习,形成衔接校内校外、助力成长成才的服务支撑。实施青年就业启航、“宏志助航”等专项计划,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促进其尽早就业、融入社会。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十)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健全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个性化培训并行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挖掘岗位资源,探索“教培先行、岗位跟进”就业模式,鼓励优秀退役军人按有关规定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围绕国家重点扶持领域创业。(十一)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出一批适应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的新职业,注重引导外出人才返乡、城市人才下乡创业,实施以工代赈,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开展劳务品牌认定培育,完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权益维护一体化外出务工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常态化,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十二)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完善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制度。鼓励支持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加强求职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十三)优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提升创业质量。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建设区域性行业性零工市场、功能化便捷化零工驿站。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平台劳动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五、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十四)完善覆盖全民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坚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完善服务清单,强化常住地、就业地服务责任,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广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发挥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作用,定期开展业务练兵、技能比武,支持就业公共服务机构、高校等的就业服务从业者申报相关专业职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扩大服务供给。(十五)夯实基层导向的就业公共服务基础。将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空间相关规划,综合区位特点、人群特征、服务半径,布局服务设施、人员队伍,促进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就业困难群体倾斜。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健全标识统一、布局合理、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十六)推行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模式。建立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推出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就业事项一体化办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监管。推广数字赋能、实地摸排、精准服务的模式,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将政策和服务主动精准推送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六、提升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水平(十七)保障平等就业权利。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健全就业歧视救济机制,依法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完善民事支持起诉机制,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促进机制,发挥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作用。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业扶持等支持体系,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十八)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十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企业依法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持续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有效治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求职陷阱等乱象。(二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推动用人单位及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待遇,提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调整完善低保渐退期限和就业成本扣减规定。七、凝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工作合力(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将就业工作作为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按有关规定开展就业工作表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加强组织实施,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十二)强化支撑保障。研究完善就业促进、反就业歧视相关法律制度。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统筹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各类产业引导基金等促进就业,完善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建构中国就业理论体系,加强就业理论研究和咨询智库建设。强化就业领域国际合作,建立常态化对话机制,提升我国在就业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二十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就业岗位调查制度,适时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估。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监测预警、政策储备和应急处置,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妥善应对就业领域重大风险。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对就业的影响。(二十四)营造良好氛围。适时开展集中性就业促进和技能宣传活动,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加强舆论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
新华社 | 分享: 2024-09-26
(记者 刘春华)近日,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四川将大力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在3年内通过开展返乡创业“百千万”工程,基本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参与、齐促共建、协同有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体系。  返乡创业“百千万”工程,具体包括:培植100个质优物美的“蜀创优品”畅销产品并遴选一批入驻知名商超,甄选1000个返乡创业重点项目并促成一批签约落地,培育覆盖10000个行政村的返乡创业指导员队伍并示范带动一批成功创业,全省力争实现返乡创业人数达150万人,返乡创业企业达65万家,实现累计总产值达1.2万亿元,吸纳就业达300万人。  为实现上述目标,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强化机制构建、项目遴选推介、资金支持、能力素质提升、产品营销渠道等工作,从多方面多角度提供服务,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  各地要收集挖掘真正适宜返乡创业的项目,鼓励引导在外农民工等群体返乡投资创业。发挥本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平台载体作用,为有需求的返乡创业项目提供场地支持和孵化服务。省级层面优化完善全省返乡创业项目库,积极组织开展项目推介和考察活动,支持返乡创业社会组织定期优选成长性好、社会效应强的返乡创业项目向社会资本予以重点推介。  各地要组建创业导师团队,为返乡创业者提供金融、财务、法律、技术等专业指导服务。省级层面组织创业大咖、创业成功人士及各行业领域专家,常态化开展线上“云问诊”、线下“蜀中行”专家服务活动,助力创业者破解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难题。  各地要推出一批“走得出、信得过、叫得响”的返乡创业产品,依托驻外农民工服务机构、返乡创业社会组织、商协会等,加大宣传、展示和销售。省级层面加强与头部电商企业合作,定期开展直播带货活动,依托四川省农民工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营销。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09-25
(记者 史晓露)9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期,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 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31项举措,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这些举措中,创新举措13项,强化落实现行举措18项。  用地方面,突出优化服务强保障,建立省建设用地协调机制,定期推动解决重大项目用地事宜,每季度编制新开工项目用地清单予以重点保障。突出深挖潜力促集约,对各地通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获取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额返还地方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突出综合评价奖先进,对“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排名连续3年位于同类开发区前列的,给予所在县(市、区)指标奖励。突出银行保函降成本,支持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以银行保函方式预存土地(耕地)复垦费。  用林方面,坚持“容缺承诺办”,实行省重点项目使用林草地“容缺+承诺”办理,能源、交通、水利领域的省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定额指标应保尽保。坚持“提前并行办”,符合条件的控制性单体工程和配套工程,根据前期工作批文,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办理先行使用林草地审核手续。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国省重点项目,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与自然保护地准入手续可并行办理。坚持“依规调整办”,国省重点线性工程项目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地且确需建设的,经论证可依法依规申请调整相应自然保护地功能区。  环保用能方面,聚焦统筹用能配置,对国、省重点布局地区建设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提前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市(州)建设的单位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项目,以及单位产品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省重点项目,能耗替代量由省级统筹支持。聚焦优化环评管理,探索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一体化推进”,分层分类建立环评服务保障台账,实行专人负责、调度保障、跟踪服务。聚焦深化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省级统筹调配机制。  工作保障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激励,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用于项目相关研究、专题论证、咨询评估等前期工作。进一步强化融资服务,依托现有成熟平台,搭建项目“金融超市”,精准高效提供融资服务。进一步强化协调调度,落实省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省项目投资挂牌督办通报工作机制和“面对面办公”工作机制,及时协调问题,限时提速办结。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09-25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2024年2月5日)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一系列硬措施,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同时,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没有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仍较突出,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为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将耕地保护作为系统工程,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尊重规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久久为功,充分调动各类主体保护耕地积极性,提高耕地生产能力,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工作中要做到:——坚持量质并重。在保持耕地数量总体稳定前提下,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田水利建设相结合,真正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做到数量平衡、质量平衡、产能平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散。——坚持严格执法。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分级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坚持系统推进。把耕地保护放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中考量,落实好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永续利用。处理好近期与长远的关系,推进耕地用养结合和可持续利用,保持和提升耕地地力,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更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发展空间。主要目标是: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耕地保护责任全面压实,耕地质量管理机制健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密规范,各类主体保护耕地、种粮抓粮积极性普遍提高,各类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农业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二、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一)坚决稳住耕地总量。逐级分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到地块并上图入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耕地保护红线决不突破。(二)持续优化耕地布局。南方省份有序恢复部分流失耕地,遏制“北粮南运”加剧势头。各地要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开展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耕地恢复补充等措施,统筹耕地和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保护。自然资源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推动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合调整,促进集中连片。(三)严格开展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国家每年对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突破耕地保护红线等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严肃问责、终身追责。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省域内耕地保护负总责,对省域内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三、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出台全国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投入标准和优先序,健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开展整区域建设示范,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机制,加强考核评价,对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地方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手段,确保高标准农田建一亩成一亩。各地要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合理保障管护经费,完善管护措施。高标准农田统一纳入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严禁擅自占用,确保各地已建高标准农田不减少。(五)加强耕地灌排保障体系建设。科学编制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统筹水土资源条件,推进灌溉面积增加。结合推进国家骨干网水源工程和输配水工程,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加快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排工程体系,提高运行管护水平。严格执行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制度。(六)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统筹推进侵蚀沟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肥沃耕层构建等综合治理,加强黑土地保护标准化示范建设。完善黑土地质量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工程实施评估和成效监测。适时调整优化黑土地保护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依法落实地方黑土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部门协同机制,统筹政策措施、资金项目等,形成保护合力。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黑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七)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实施酸化等退化耕地治理工程。对酸化、潜育化等退化耕地,通过完善田间设施、改良耕作制度、培肥耕作层、施用土壤调理物料等方式进行治理。加快土壤酸化重点县全域治理。对沙化、风蚀、水蚀耕地开展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八)抓好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全面摸清盐碱地资源状况,建立盐碱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实施盐碱耕地治理工程,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加强耕地盐碱化防治。梯次推进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坚持“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培育推广耐盐碱品种和盐碱地治理实用技术。(九)实施有机质提升行动。制定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方案,改良培肥土壤,提升耕地地力,确保耕地有机质只增不减。加快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等用地养地措施。建立耕地有机质提升标准化体系,加强示范引领。(十)完善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制度。加快耕地质量保护立法。完善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制度,建立统一的耕地质量评价方法、标准、指标。每年开展耕地质量变更调查评价,每5年开展耕地质量综合评价,适时开展全国土壤普查。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完善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要为提升耕地质量提供资金保障。四、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十一)改革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补充耕地坚持以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的原则,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新开垦耕地,严重沙化土地、严重石漠化土地、重点沙源区、沙尘传输通道、25度以上陡坡、河湖管理范围及重点林区、国有林场等区域原则上不作为补充耕地来源。改进占补平衡落实方式,各类实施主体将非耕地垦造、恢复为耕地的,符合规定的可作为补充耕地。坚持“以补定占”,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前提下,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对违法建设相应冻结补充耕地指标。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配套政策。(十二)完善占补平衡落实机制。建立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国家管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总量,确保不突破全国耕地保护目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强对省域内耕地占用补充工作的统筹,确保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市县抓好落实,从严管控耕地占用,补足补优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补充耕地指标统一纳入省级管理平台,规范调剂程序,合理确定调剂补偿标准,严格管控调剂规模,指标调剂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坚决防范和纠正单纯追求补充耕地指标、不顾自然条件强行补充的行为。生态脆弱、承担生态保护重点任务地区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由国家统筹跨省域集中开垦,定向支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十三)加强对补充耕地主体补偿激励。各类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占用耕地的,必须落实补充耕地责任,没有条件自行补充的,非农建设要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实际,分类分主体制定耕地开垦费等费用标准并及时调整,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各地可对未占用耕地但已实施垦造或恢复耕地的主体给予适当补偿。(十四)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农业农村部要会同自然资源部出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完善验收标准,强化刚性约束。垦造和恢复的耕地要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达到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标准且集中连片、可长期稳定利用,质量不达标的不得用于占用耕地的补充。完善补充耕地后续管护、再评价机制,把补充耕地后续培肥管护资金纳入占用耕地成本。补充耕地主体要落实后续培肥管护责任,持续熟化土壤、培肥地力。五、调动农民和地方保护耕地、种粮抓粮积极性(十五)提高种粮农民收益。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政策。推动现代化集约化农业发展,实施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粮食种植比较收益,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积极性。(十六)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抓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形成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耕地保护合力。实施耕地保护经济奖惩机制,对耕地保护任务缺口省份收取经济补偿,对多承担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省份给予经济奖励。(十七)加强撂荒地治理利用。以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实地核查,摸清撂荒地底数,分类推进治理利用。综合采用土地托管、代种代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六、积极开发各类非传统耕地资源(十八)充分利用非耕地资源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加强科技研发和生产投资,推进农业生产技术改造和设施建设,在具备水资源条件的地区探索科学利用戈壁、荒漠等发展可持续的现代设施农业,强化大中城市现代化都市设施农业建设。七、强化保障措施(十九)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耕地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承担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二十)严格督察执法。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强化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地方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督察效能。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督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贯通协调机制,加强干部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督察机构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协作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的法律适用标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司法建议等作用。耕地整改恢复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适当留出过渡期,循序渐进推动。(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耕地保护法律政策宣传解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全社会树立严格保护耕地意识,营造自觉主动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新华社 | 分享: 2024-09-25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裴玉松)9月13日,全省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现场培训会在绵阳召开。会上,农业农村厅种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解读了今年7月出台的《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4—2035)》文件(简称《改良计划》),主要涉及生猪、肉牛、肉羊、蛋鸡、肉鸡、水禽、家兔、蜜蜂等8个畜种。根据《改良计划》,我省将通过10年努力,建成比较完善的商业化育种体系,自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突破性品种,确保四川畜禽核心种源自主可控。  四川是畜牧业大省、畜牧业优势产区,也是畜禽种业大省。近年来,我省出台了《四川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四川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规划(2021—2035)》《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等政策文件,形成了全省推动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作为省级层面启动的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改良计划》提出了立足“十四五”、面向2035年推进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  “在以往基础上,《改良计划》立足我省实际进行了优化提升。”农业农村厅种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说,这也是确保四川种源自主可控、加快种业振兴的一项重要行动。记者梳理发现,《改良计划》的特点之一是注重全面发展、分类施策。我省面向8大畜种既做到统筹兼顾,又注重分畜种的分类施策。比如,我省既强化主导品种选育提升,也十分注重地方品种保护利用,提高育种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能力等。  《改良计划》明确,必须全面梳理之前遗传改良工作成效、进展情况,认真剖析各畜种存在的问题,摸清各畜种改良真实现状。《改良计划》要求必须坚持自主创新、提质增效的发展战略,着眼于解决制约种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标国内外种业先进水平,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育种创新体系,建成更加高效的良种繁育体系。  涉及改良目标任务方面,《改良计划》规定,要确定每个畜种改良总体目标,提出主要任务,包括遴选省级核心育种场,建立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平台,开展育种工作,健全良种繁育体系等方面。以蛋鸡改良计划为例,《改良计划》明确了“有独立的育种场和配套孵化厅,具备开展生产性能测定等育种的设施设备条件,个体产蛋测定笼位1万个以上;有禽病诊断、检测和净化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同时,《改良计划》专门指出,要从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创新运行模式、加强宣传培训等角度着手,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4-09-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宪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一、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二、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协调推进养老托育等相关工作。四、批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落实本办法进行补充和细化。五、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再施行。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综合考虑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健康水平、人口结构、国民受教育程度、劳动力供给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三条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第四条 国家健全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挂钩,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与个人实际缴费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因素确定。第五条 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青年人就业创业,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激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大龄劳动者就业。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国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国家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第七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第八条 国家规范完善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政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第九条 国家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附件:1.男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2.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3.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4.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情况表
新华社 | 分享: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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