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市州频道: 成都 绵阳 眉山 泸州 南充 广元 雅安 达州 广安 宜宾 遂宁 乐山 内江 自贡 巴中 资阳 德阳 攀枝花 甘孜 阿坝 凉山
● 既能持续完善全省畜牧业协会运行结构,也能为全省牛行业搭建高效沟通桥梁● 加快推动四川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共同破解产业发展短板、护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着眼精深加工和餐饮业的发展,助推全省牛产业向全产业链发展,努力提升产业附加值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裴玉松)“快加凳子!来的人太多了!”话音刚落,约5分钟后,原本容纳110人的会议室里,实际到会超150人。这是4月23日上午,记者在成都举行的四川省畜牧业协会牛业分会成立现场看到的场景。  当天,省内外牛技术科研专家、养殖户、加工企业、餐饮、饲草、兽药等各领域代表齐聚一堂,携手念“牛经”、谋牛业,助力四川牛产业资源整合、抱团发展,共绘川牛产业振兴蓝图。  2024年,四川牛存栏量居全国前3位、肉牛养殖产值达297.7亿元,是名副其实的养牛大省、牛产业大省。近年来,四川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夯实了牛产业发展基础。  未来,四川牛产业如何改变单打独斗局面、更好应对国内外市场波动?“借鉴国内牛产业先进地区经验,成立牛业分会既能持续完善全省畜牧业协会运行结构,也能为全省牛行业搭建高效沟通桥梁。”积极推动该项工作的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林胜华说。  目前,全国牛肉批发价已呈现回暖趋势。这一积极信号,让川内养牛人看到了希望。四川省畜牧业协会会长朱庆表示,谋划成立四川省畜牧业协会牛业分会,旨在加快推动四川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共同破解产业发展短板、护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活动主办方邀请了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四川农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剖析四川牛产业发展趋势、提出了应对举措,介绍了四川肉牛牦牛主要疾病防控以及无疫化政策。现场,巴中市、宜宾市筠连县、达州市宣汉县、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等地的牛产业代表走上讲台,分享发展经验、畅谈未来规划。  本次活动还特别邀请了加工、餐饮、饲草、兽药等相关领域代表参会。“牛业分会的着眼点,不仅仅是关注前端的养牛群体,更要着眼精深加工和餐饮业的发展,助推全省牛产业向全产业链发展,努力提升产业附加值。”四川省畜牧业协会牛业分会首任会长张小强说。  谈及未来协会如何高效运行,张小强介绍,分会将不定期分市(州)区(县)举行经验交流会、解决产业问题,依托分会专家智库力量做好技术支撑、助力养殖户科技养牛,号召行业加强自律、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分会成立释放的积极信号,让与会的牛产业从业者更加看好未来发展前景。  “分会的成立让我们有了家的感觉,特别期待协会组建的专家团队前来指导我的牛产业发展。”眉山市洪雅县肉牛养殖户何显兵有肉牛300余头,近期计划再新购入 300 头。“我们正开足马力,力争为肉牛养殖生产低价高效的饲草料,为四川牛业发展助力。”来自巴中市恩阳区的四川空山青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夏天也向记者表达了期待。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24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袁宇君) 正值春耕春播的好时节,田间的大豆玉米怎样了?4月21日,记者从四川省作物带状复合种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悉,连月来四川高温少雨天气持续,遂宁、广元、广安、内江部分地区出现春旱,已对大豆玉米造成播种时间推迟、幼苗生长受抑、地下害虫早发等不利影响。  全省来看,3月平均气温12.0℃至12.5℃,较常年同期(11.5℃)偏高,甘孜州西南部、凉山州西部、攀枝花市平均降水同比偏少二至四成,省内其余地区平均降水偏少一至二成。  春旱来袭,各地大豆玉米生产情况如何?记者跟随国家大豆产业技术体系南方区域高产栽培岗位科学家雍太文教授团队,通过实地调查与电话连线、网络问诊等方式,针对仁寿县、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等重要大豆产区进行了调研。  “墒情不足,丘陵春玉米播种推迟。”在眉山市仁寿县珠嘉镇棚村村,该县农技推广站站长孙万军告诉记者,该县春玉米占全年玉米种植面积60%以上,部分区域前茬蔬菜因冬季持续低温无法按时收获,导致后茬大豆、玉米播期推迟。  遂宁市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与园区发展股负责人陈彬在电话中透露,当地部分春播玉米出苗后根系发育不良,生长势弱,部分质地偏砂、保水能力较弱地块已出现玉米幼苗叶片因高温灼伤而萎蔫发黄的现象。  此外,春旱还导致已播种田块出苗不齐、缺苗断垄严重,个别地方因播种后遭遇短时暴雨导致土壤板结、出苗困难。  日前,四川省水利厅召开抗旱减灾保春灌专题会,提前谋划春灌高峰期用水保障,“一县一策”“一库一策”调优供水保障方案;“一库一策”制定蓄水保供方案,为迎峰度夏预留充足水资源;统筹抓好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推进渠系联通、大中小微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仁寿县当前在高效利用黑龙滩灌区春灌水资源、加紧建设提灌站、渠道的同时,积极使用地膜保住土壤墒情,使用地膜覆盖的玉米大豆面积已达10万亩。”孙万军说。  与仁寿一样,大英县、安居区等地也在积极抽水保墒,并鼓励种植大户开展水肥一体化建设,力求今年全县水肥一体化建设面积达5万亩。“从4月中旬开始加强宣传督导,积极动员利用小型抽水设备浇水,有条件的地方开闸放水,采取无人机喷施叶面肥增强抗旱能力,秸秆覆土保湿等主要措施。”陈彬说。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23
(新华社记者 韩佳诺)为积极推进酸化耕地治理,农业农村部日前总结交流各地酸化耕地治理工作进展,分析形势任务,部署系统谋划酸化耕地治理工程、抓好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等工作。  这是记者从农业农村部日前在京召开的土壤酸化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的。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加快摸清酸化耕地底数,全面开展耕地酸化状况评价,系统谋划酸化耕地治理工程,推动将其纳入地方政府重要议程;要强化统筹实施、技术指导、监督评估和投入保障,抓好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要加强酸化耕地科学研究,集成创新治酸抑酸技术产品和有效模式,为精准高效治理提供有力支撑;要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推动治理一片、成功一片、带动一片。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指导有关地区推进酸化耕地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试点试验逐步扩大,治理模式不断优化,科技支撑力度加大。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酸化耕地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新华社 | 分享: 2025-04-22
目标任务到2027年,四川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新基建、新应用、新格局基本形成  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用无人机配置全覆盖  全省农用无人机保有量达到15000台以上  新培育持证农用无人机操控员5000人以上  年度作业面积超过1亿亩次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裴玉松) 4月21日,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已正式下发。《通知》明确,四川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试点先行、安全发展”的原则,聚焦开展装备技术攻关、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低空飞行农业服务体系四大领域发力。力争到2027年,我省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新基建、新应用、新格局基本形成,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用无人机配置全覆盖,全省农用无人机保有量达到15000台以上,新培育持 证 农 用 无 人 机 操 控 员5000人以上,打造“农用无人机+”5类应用场景,年度作业面积超过1亿亩次,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赋予飞翔动力。  《通知》指出,四川将重点开展装备技术攻关。按照“需求牵引、突出重点、服务产业”原则,全面梳理低空领域农业装备短板弱项,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无人机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聚焦低空飞行器及其配套农机具,重点开展农用无人机、机载传感器、智能作业系统等技术攻关。同时,利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丘陵山区农机化薄弱环节技术攻关项目,我省将积极开展适宜农用无人机作业的肥药耐腐蚀播撒系统、种子精量飞播技术攻关等,加强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促进创新产品加快迭代升级。  《通知》明确,将打造“农用无人机+”5类典型应用场景。比如打造农用无人机大载重吊运示范应用场景,通过大载重农用无人机吊运轻简型农机上山、农产品下山等。巩固“农用无人机+植保、施肥”应用场景,在连片粮油、果蔬茶种植区域开展农用无人机病虫害飞防、撒施肥料等作业。扩大“农用无人机+播种”应用场景,在丘陵山区农机下田难、地块小、坡度大等重点区域,通过农用无人机飞播种子保障农事生产。突破“农用无人机+农林产品”采收吊运应用,重点在丘陵山区林果、林药、菌菜种植集中区域发挥“空中运输队”作用,帮助群众减少运输成本、增加经营收入。拓展“农用无人机+农林草牧监测”智慧管理场景,发挥“空中侦查员”“数据收集员”“网络通信员”作用。  《通知》从基础设施建设、低空飞行农业服务体系构建两大板块进行了专门布局。比如,四川将布局建设低空飞行农业地面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农用无人机起降平台(点)、充电站、维修站和停放场等设施;与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集整机销售、租赁、配件提供、维修保养、报废更新等功能于一体的农用无人机服务中心等。  《通知》还提出了政策支持、安全管理、统筹协同三大保障举措,从支持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和使用农用无人机、排查整治飞行安全隐患、推动种植田块附近影响正常飞行作业的电线和通信线优化调整等方面着手,护航四川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安全发展。通知全文如下: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发展的通知川农发〔2025〕- 11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低空经济的决策部署,抢抓低空装备创新和产业增长的发展机遇,形成农业领域低空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思路目标(一)发展思路。着力科技赋能农机装备、插上现代农业发展翅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试点先行、安全发展”的原则,积极研制低空农业装备、提高低空服务能力、打造低空应用场景、优化低空农业生态,开拓农业机械化发展新路径,打破传统农业农村经济活动的时空限制,催生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现代农业发展赋予飞翔动力。(二)目标任务。推动低空经济与农业深度融合,构建资源集聚、应用广泛、服务高效、体系完备、保障有力的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新发展格局。到2027年,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新基建、新应用、新格局基本形成,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农用无人机)配置全覆盖,全省农用无人机保有量达到15000台以上,新培育持证农用无人机操控员5000人以上,打造“农用无人机+”5类应用场景,年度作业面积超过1亿亩次。二、工作重点(一)开展装备技术攻关。按照“需求牵引、突出重点、服务产业”的原则,全面梳理低空领域农业装备短板弱项,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无人机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聚焦低空飞行器及其配套农机具,重点开展农用无人机、机载传感器、飞行控制、绿色新能源动力、智能作业系统等技术攻关。利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丘陵山区农机化薄弱环节技术攻关项目,开展适宜农用无人机作业的肥药耐腐蚀播撒系统、种子精量飞播技术攻关,以及开发适应农用无人机喷洒的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加强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做好鉴定检测认证,促进创新产品加快迭代升级。(二)打造典型应用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低空飞行农业装备作业引领区,分作物分区域分环节举办现场演示活动,打造植保作业、精准施肥、播种、农情监测及农林产品吊运等典型应用场景,构建高效的空地协同农业生产体系。1.打造农用无人机大载重吊运示范应用场景。在农机无法通过机耕道进出的坡耕地、高台地和背湾死角等区域,通过大载重农用无人机吊运轻简型农机上山、农产品下山等,开展低空飞行农业装备集成配套和中试熟化,促进新技术、新装备转化应用。2.巩固“农用无人机+植保、施肥”应用场景。在连片粮油、果蔬茶种植区域广泛开展农用无人机病虫害飞防、撒施肥料等作业,按作物类型开发作业标准,加快在茶叶、果树、蔬菜等特色产业上的应用。3.扩大“农用无人机+播种”应用场景。重点在丘陵山区农机下田难、地块小、坡度大等区域,以及因土壤湿度大导致播种机械不能开展作业的区域,通过农用无人机飞播油菜、小麦、青稞、牧草种子,保障农事生产。4.突破“农用无人机+农林产品”采收吊运应用。重点在丘陵山区林果、林药、菌菜种植集中区域,从林区、果园中吊运水果、药材、菌菜到收集点,发挥“空中运输队”作用,加强单机智能规划、多机协同监管技术研发与应用,提升装备运营效率和安全性,帮助群众减少运输成本、增加经营收入。5.拓展“农用无人机+农林草牧监测”智慧管理。主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理勘测、田间遥感监测方面,粮油、果蔬、林草种植基地作物长势和病虫害监测方面,牧场整体环境和牲畜个体行为监测方面,发挥“空中侦查员”“数据收集员”“网络通信员”作用,提供详实农情,服务农田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管理,支撑“农用无人机+智慧农场”建设。(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低空+农业”新基建,布局建设低空飞行农业地面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农用无人机起降平台(点)、充电站、维修站和停放场等设施。灵活部署车载移动式地面工作站和保障站,提供燃油、电力和维护,确保作业过程稳定进行。灵活投放中继无人机、系留式中继无人机,提高信号薄弱区域的通讯质量。建设农用无人机作业监管系统,建立农用无人机作业数字档案,提高作业数据的溯源监管能力。(四)构建低空飞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具有低空飞行农业装备相关学科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共建低空飞行农业装备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农用无人机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持证操控员,遴选一批操控培训教员。与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集整机销售、租赁、配件提供、维修保养、报废更新等功能于一体的农用无人机服务中心。强化低空飞行农业装备管理、推广、安全监理等专业服务能力。三、保障措施(一)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和使用农用无人机。加大报废更新补贴,推动农用无人机换代升级。加强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发展项目储备,在国家“两重”项目、地方专项债申报时予以支持。鼓励把农用无人机开展飞防、飞播等作业服务,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范围。支持各地打造“农用无人机+”应用场景,开展田间、林间农用无人机快速充电装置、“机巢”和维修点建设,增强应用服务能力。探索针对农用无人机作业意外事故,以及农作物药害造成损失的商业保险产品。(二)强化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开展农业低空飞行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积极推广《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作业规范指南(试行)》,排查整治飞行安全隐患,防控炸机、碰撞致人伤亡事故发生,稳妥处理低空飞行纠纷。(三)强化统筹协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协同电力电信部门,推动种植田块附近影响正常飞行作业的电线、通信线优化调整。要统筹组织本地区低空农林作业,顺畅开展设备调配、能源供给、空域协调和后勤保障等。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4月18日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22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兰珍)“四川农客车辆报废更新购置新能源小型客车每辆补贴3万元,东风柳汽积极响应,将再补贴2万元。”4月18日,四川省道路运输设备更新供需对接活动在成都举行,供应商代表在现场介绍车辆更新和企业优惠措施。  活动现场,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对2025年道路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进行详细解读。今年,四川将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支持力度空前。  一方面,四川在全国首创将农村客运车辆更新纳入“两新”政策支持补贴范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标准为小型客车每辆补贴3万元,中大型客车每辆补贴6万元。此政策不受“总额控制”限制,补贴范围是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含当日)的老旧农村道路客运车辆,以及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燃油燃气车辆,且新购车辆要继续从事农村道路客运。  另一方面,全省继续开展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以及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但和以往相比,相关政策有新的调整。  同时,今年申报条件也放宽,除了对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车辆予以补贴外,对超出质保期,或者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的,都将给予补贴。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21
◎大豆根系共生的根瘤菌可固氮,效果相当于每年每亩施用15-25公斤尿素,形成以豆养树的良性循环  ◎大豆在4-6月快速生长期可利用柑橘尚未完全郁闭的光照,7月后柑橘树冠扩大形成遮荫,而大豆此时已进入成熟期,实现光热资源错峰利用  ◎按照每亩增产100公斤大豆计算,四川大豆年理论增产空间有望超过20万吨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袁宇君  春雷乍响,三江之畔泛起豆韵橘香。  4月10日,在宜宾市三江新区江南镇新塔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200亩柑橘果园里,54岁、个头不高的村民王云分大姐第一次试用一台林下大豆播种机。只见她轻松推起机器,所过之处,2行大豆种子被均匀点播在塔罗科血橙行间。  这是四川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下称“省农机院”)2025年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示范转化项目柑橘林下套作大豆机械化技术集成及示范会的现场。四川是我国大豆主产省之一,也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的发源地。近些年,我省坚决扛起扩种大豆油料责任,圆满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各项任务。这种在传统间作、套种基础上创新而来的一季双收模式,对于稳定玉米产量、扩大大豆种植面积意义重大,今年已是该模式推广第四年。  “今年,专家团队拟在宜宾率先推广2000亩柑橘林下机械化套作大豆的相关种植技术与农机方案。”省农机院智能农业装备研究中心主任刘波告诉记者,柑橘是川渝地区种植面积较大的水果。推广柑橘林下套作大豆,将在耕地面积增加难度较大的当下,助力川渝进一步提高大豆产量。固氮养树 增收一季豆  “柑橘林下种植大豆,具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副研究员杨梅为到场的近50名柑橘种植户详细介绍了柑橘林下大豆种植技术。  原来,大豆根系共生的根瘤菌可固氮(将氮气转化为其他形式的氮化合物),效果相当于每年每亩施用15-25公斤尿素。杨梅说,这既能减少柑橘种植过程中的化肥投入,又能改善土壤结构,增加有机质含量,形成以豆养树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柑橘果园属于垂直空间结构。大豆在4-6月快速生长期可利用柑橘尚未完全郁闭的光照,7月后柑橘树冠扩大形成遮荫,而大豆此时已进入成熟期,实现光热资源错峰利用。  值得一提的是,大豆覆盖地表形成绿色屏障,可使地表径流减少、土壤侵蚀量降低,尤其在川渝丘陵地区,能有效防止柑橘园常见的坡地水土流失问题。  对于乡亲们最关心的收益问题,杨梅现场算了笔账:套种大豆可充分利用光温水肥资源,每亩可增收大豆150至200公斤,按当前市场价每亩收入可增加800至1200元,实现树上结果、树下增收的复合收益模式。川产农机 解耕种痛点  林下套作如何实现效益最大化?提高种植效率同样是节本增效的关键步骤。  当天举行的机播实操环节,碎石整地机轰鸣行驶过2行塔罗科血橙之间凹陷不平的沟壑。银犁破土,不仅打倒杂草、绞碎草根,还同时完成碎石、整地、深耕和起垄作业,留下土质细密的播种通道。  随后,以柑橘果园为舞台,履带自走式电动播种机、履带电动遥控播种机、履带电动玉米播种机、轻简型油动玉米播种机来了一次集中亮相,迅速引起了种植户的围观。  这些由四川农机专家设计、在川生产的川字号播种机,小的能播种2行大豆,大的能播种3行;有的烧汽油,有的充一次电后可连续播种作业8小时。不同型号的播种机操作性能略有不同,但均针对川内多散田坡地、村里多大龄村民等痛点而设计,主打轻简化,“单薄老太也抽得动”。好马配好鞍,机械化操作搭配林下套作的模式,无疑是针对我省实际农情开出的大豆增产良方。豆韵橘香 奏增产序曲  “以前村民自发在果园种大豆,但都是人工弯腰一颗一颗点,没想到能实现机播。”新塔村党支部副书记王云江介绍,全村柑橘种植面积近4000亩,林下机播技术将大幅提高该村大豆总产量。  据悉,近两年,柑橘林下大豆种植模式在成都市、简阳市、宜宾市翠屏区、江安县等地均已有成功案例。据农业农村厅统计,作为全国主要的柑橘产区之一,目前四川共有柑橘种植面积540万亩。除了本省,西南其他省份柑橘种植面积也不小。记者好奇,这些柑橘果园是否都能与大豆套作呢?  对此,专家组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大豆的套作不仅对果园地形有要求,更要与当地气候条件相适配。以四川为例,林下大豆种植更适合以晚熟柑橘下市的时间为大豆茬口。也就是说,林下大豆与四川200多万亩晚熟柑橘“更合得来”。  技术推广到位的情况下,按照每亩增产100公斤大豆计算,四川大豆年理论增产空间有望超过20万吨。柑橘林下机播套作大豆,无疑是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之后,四川率先探索提高全省总体含“豆”量的一次有力创新。  大豆产量提高还有其他思路。当天,省农机院智能装备中心工程师刘宇等专家透露,搭配播种生育期偏短的大豆品种,光热条件合适则可实现两季大豆套作,目前正开展试种,将为种植户提供更多增产选择。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21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全文如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201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1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5年3月28日中共中央修订 2025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基层干部包括:(一)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以及乡镇其他工作人员;(二)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工作人员;(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五)其他从事乡镇和村级事务管理的人员。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街道、社区等相关管理人员参照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应当做到:(一)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求真务实、勇于担当,提高为民服务本领;(三)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清正廉洁、规范履职,自觉接受监督;(四)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第五条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的工作部门具体责任,把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管理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自觉廉洁履行职责。第二章 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第六条 禁止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中侵占、挪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补贴资金;(二)截留补贴资金;(三)其他侵占、挪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行为。第七条 禁止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益,虚列支出使用、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或者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长期拖欠或者变相占用集体资金;(二)在集体资产清查中瞒报、漏报,低价处置、无偿占用或者通过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占用村集体房屋、设施设备等集体资产,或者以集体资产为本人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三)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土地,强迫、阻碍承包经营当事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或者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四)违法违规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事项,违背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或者违法收回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以退出宅基地作为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强制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五)侵占、挪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费用;(六)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七)违法违规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或者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林地、草地等工作中监督不力,对违法违规行为放任不管;(八)其他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谋取私利行为。第八条 禁止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通过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骗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设施建设、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富民产业等项目资金;(二)对乡村工程项目虚假招标,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违反规定不进行招标、规避招标;(三)违规干预、插手乡村工程建设;(四)违规承揽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帮助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承揽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五)其他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行为。第九条 禁止在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农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人员聘用、农村危房改造、残疾评定、低收入人口认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二)故意拖欠、克扣村民劳务费等合理款项,或者迟滞拨付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三)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摊派费用,或者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四)以辛苦费、好处费、服务费等名义索取、收受村民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的财物,或者以明显低价租用、以借为名占用村民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的财物;(五)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裁量权,或者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六)在购买涉及农村人居环境、养老托育等村务服务中谋取私利;(七)其他在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第十条 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违反规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三)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四)诬告陷害、造谣抹黑选举候选人;(五)其他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行为。第十一条 禁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落实政策措施和任务部署搞“一刀切”、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加重群众负担;(三)搞强迫命令,干涉农民依法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按照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四)对待村民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村民,阻碍、干扰村民依法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或者对涉及村民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按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五)巧立名目请客送礼、违规吃喝,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或者由村级组织、村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取钱财;(七)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或者助长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不良社会风气;(八)其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第十二条 禁止在农村事务监督中欺上瞒下、逃避监督。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毁坏财务会计资料;(二)以各种形式拒绝、逃避、干扰信息公开,或者进行虚假公开;(三)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权利;(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单位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的监督或者案件查处;(五)以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务监督机构成员自主行使职权,或者打击报复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六)其他在农村事务监督中欺上瞒下、逃避监督行为。第十三条 禁止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利用“村霸”等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群众,垄断集体资源,以及在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等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或者参与、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三)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或者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四)组织、参与、纵容开设赌场,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五)其他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第三章 管理监督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应当做好农村基层干部选育管用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管理监督。重点加强对乡镇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各级党委应当注重通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法治培训,强化警示教育,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第十五条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确定村级重大事项范围。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应当同时由1名村“两委”其他成员参与联审联签。村级财务收支可以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其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进行招投标,乡镇党委和政府加强指导把关。第十六条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通过公开栏、数字电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农村党务、村务、财务情况,突出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事项的公开,保证所公开事项的内容完整全面、准确详实,并接受村民的查询。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订农村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指导、督促村级组织依规依法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第十七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基层监督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建立或者运用信息化平台监督基层公权力,监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畅通检举举报渠道。第十八条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报备。第十九条 县级党委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所辖乡镇、村党组织的巡察,实现县级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被巡察的乡镇、村党组织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第二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对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县级纪委监委可以通过提级监督或者在辖区内组织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片区协作、交叉监督等方式,整合运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力量。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村纪检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听取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支持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根据需要组织辖区内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开展联合监督。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确有必要的可以选派干部按照规定担任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村务监督机构的联系指导,注重听取村务监督机构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及时处置村务监督机构移送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问题线索。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涉农工作监管职责,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系统内业务指导,依规依法严肃处置“三农”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法等方面的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根据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财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前两款规定的部门和单位在工作中发现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第二十三条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保管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监督制约,规范使用印章。村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村务监督职责,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村务决策和公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事项的监督,做好与村纪检工作的有效衔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依法依章程加强对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决定、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情况和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状况等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应当依法依章程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应当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把关,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提醒。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的,有关党组织、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其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需要终止职务或者罢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终止职务或者罢免。对违反本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需要罢免或者解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罢免或者解聘。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因违反本规定被责令辞职、免职的,1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在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第二十五条 对农村基层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应当公开通报。第二十六条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集体或者村民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农村基层干部因违反本规定获取的职务、职级、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第二十七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规定受到处理的,由县级或者乡镇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减发或者扣发报酬(补贴)、奖金。第二十八条 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案件提级审核制度,防范和纠正对农村基层干部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农村基层干部受到诬告、错告,有必要予以澄清的,有关党组织、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澄清。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对受到处理的农村基层干部应当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 | 分享: 2025-04-21
  (记者 刘云)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精准关爱帮扶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农村留守妇女广泛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和村民议事会等议事协商活动,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支持农村留守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据介绍,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连续外出务工、经商等半年以上,本人留在农村居住生活的妇女。方案聚焦该群体在就业增收、权益保障、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突出困难,对加强精准关爱帮扶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方案明确,在加强权益维护保障方面,要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农村留守妇女等申请法律援助的,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根据需要提供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依法维护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留守妇女的各项权益。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健康服务力度,对适龄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提升卫生健康意识和水平。鼓励农村留守妇女广泛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和村民议事会等议事协商活动,拓宽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发挥“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乡镇妇女维权站点、社区“妇女之家”、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作用,为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开展纠纷化解、法律服务,支持农村留守妇女依法维权。  此外,在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方面,方案提出要大力开发适合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新兴产业培训、特色手工艺培训项目,不断提升其参训机会和就业创业能力。鼓励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基地+农户”“直播带货”等方式,发展特色农业、特色养殖、家庭手工业,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实现“家门口”劳动增收;积极开发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工作岗位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从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关爱服务等社会工作。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4-18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尹梦奇)4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委改革办获悉,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的14项引领性改革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四川将加速推进相关任务落地落实,确保各领域都能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  为推动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改革任务取得标志性成果,2024年10月省委改革办印发通知,明确了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五个专项治理”等14项引领性改革任务,由省领导牵头主抓和协调推进。  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方面,出台了省属国企重点领域改革总体方案,目前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四川数据集团、四川科创投资集团、四川省担保集团已挂牌运营,旅游、建筑、轨道交通等领域专业化整合有序推进。  集成授权改革试点方面,首批试点33项省级授权事项、351项支持事项已分别落地27项、233项,正抓紧审核第二批试点实施方案和省级授权事项、支持事项“两张清单”。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方面,将丘陵山区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从每亩150元提高至200元,推动水稻、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总体来看,14 项引领性改革任务进展顺利,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省直部门聚力推动任务落地落实。”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已出台工作方案的改革事项,加强统筹协调,持续跟踪落实;对尚未出台方案的改革事项,按照6月底前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推动相关文件尽快印发实施,确保各领域都能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18
(郑刚 陈添柱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为进一步明确乡村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协调推动乡村建设各项任务实施,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2025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指导乡村建设行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任务清单》涵盖26类122项工作任务,涉及38个省直部门,将有效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精细化落实,切实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农业农村厅乡村建设促进处负责人介绍,《任务清单》在编制过程中,本着资源整合、力量聚焦的目的,各省直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谋划,共同参与其中,明确了涵盖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多个领域的各项建设任务,促使各部门目标一致、协同推进。《任务清单》落实资金统筹机制,精准投向乡村建设重点领域的资金项目类工作任务达63项。  该负责人表示,编制过程中,为确保项目建设成果符合乡村建设的整体目标,有力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任务,依据有关标准要求,牵头部门对《任务清单》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科学调整,修改优化后的《任务清单》与我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百千万”工程建设有效衔接,与乡村建设项目库共同组成权责清晰、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组合拳”。  《任务清单》将以务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落实为着眼点,指导各市(州)按照《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两个指引精神要求,围绕提高质量效益,做好市、县两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编制工作,确保每个项目实化和细化到具体乡、镇、村(社区)。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16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灿红) 4月14日,记者获悉,为加力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于4月11日发布了《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该政策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要求而制定。  根据《通知》,要进一步提高农机报废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持续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和农业绿色发展。  《通知》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新增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色选机、磨粉机等4个农机种类,补贴农机种类达到19类。在补贴标准方面,将水稻抛秧机参照《通知》明确的水稻插秧机报废补贴政策予以支持,报废水稻抛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报废并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在《通知》确定的补贴额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并更新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以上3类机具设备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设备为前提。  据悉,《通知》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川农函〔2025〕113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销合作社: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要求,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力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扩大报废补贴范围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坚持“优机优补”“有进有出”,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持续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和农业绿色发展。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4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耕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谷物(粮食)干燥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碾米机等15个农机种类基础上,将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色选机、磨粉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二、调整和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根据《通知》规定的测算标准和我省现行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结合我省实际,重新测算调整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继续实施《通知》关于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相关政策,并将水稻抛秧机参照《通知》明确的水稻插秧机报废补贴政策予以支持,报废水稻抛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报废并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在《通知》确定的补贴额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并更新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以上三类机具设备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设备为前提。三、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有关要求,在下达各地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内支持农机报废更新,落实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以及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新购置补贴兑付。要进一步优化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兑付流程,加快审核进度,增加结算批次,及时完成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审核和兑付。鼓励探索实施补贴资金提级兑付。四、强化政策实施保障和监管各地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要立足便民利民和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强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体系建设,加快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培育和网点布局;创新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机制,鼓励根据实际将回收环节和拆解环节分开,探索提升补贴资金兑付效率新路径。要强化政策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紧盯机具回收、机具核验、报废拆解、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信息造假、以小充大报废、一机多地报废、单机多次报废、废件拼机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要加强跟踪评估,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适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本通知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于2026年1月5日前,将本地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政策实施情况(含资金安排数、申请录入数、实际兑付数、报废更新台套数等),报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附件: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2025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4月3日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15
发放“蜀里安逸·美好生活”消费券  ●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消费促进活动,同步发放线上和线下餐饮、零售、川酒川茶等专项消费券实施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  ●对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以上、且2024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省级财政按其促销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户最高100万元  (记者 唐泽文 陈碧红)4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消费是21条政策措施中的关键词。其中,4条政策措施直接从消费新场景和消费券的角度入手,着力推动我省消费快速恢复提振。  怎么理解消费新场景支持政策的设计理念?为何要“新”,如何来“新”?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士。不只“首”的流量,更有“新”的厚度  为何要打造消费新场景,这个过程中“新”如何体现?先看一组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去年“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吸引客流约2000万人次,实现销售额138亿元。全省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415.0亿元,同比增长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从去年的经验看,新场景的打造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将继续深化培育,持续扩大‘蜀里安逸’消费品牌的影响力。”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说。  如何拓展?《四川省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专门提到——创新服务消费场景。  今年,“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将聚焦高品质、新时尚、多品位、国际化这四个方面。上述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开展服务消费引领区创建行动,培育100个品质化、特色化、国际化的“蜀里安逸”服务消费新场景。其中的关键是:积极推进首发经济,鼓励举办新品首发、首秀、首展,支持首店、概念店、旗舰店、体验店落户四川。  此次印发的21条政策措施中也明确:在川开设亚洲及以上级别首店的经营主体,省级财政给予最高300万元激励。  “除了‘首’的流量,我们更聚焦‘新’的厚度。”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四川首发经济规模突破千亿元,成都以全年落户首店823家的成绩蝉联中西部第一。此外,全省还有超150家本土品牌走出四川,走向国际开设首店。  除去“首发”,今年商务部门还将会同文旅、体育、民政等部门修订完善“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五年培育方案,围绕潮品嗨购、不夜天府、味美四川等不同类别消费场景,每年培育40个,到2027年累计培育200个生态绿色、创新融合、多元包容的“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截至目前,这样的新场景已培育80个。激活“新”的动能,保持消费“热度”  在各类消费新场景的刺激带动下,四川“爆点”不少。如何让“爆点”呈现稳定且长久?换言之,如何进一步激发“新”的动能,以保障其刺激消费的“可持续性”?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邹红认为,我们需要让消费者有能力花钱、有时间花钱。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最直接的方式是发放消费券。  去年,四川投入超2亿元财政资金用于2024“蜀里安逸”消费券发放。此次印发的21条政策措施也明确,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消费促进活动,同步发放线上和线下餐饮、零售、川酒川茶等专项消费券。  从商家的角度来看,我省也将给予更“厚实”的保障:对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以上、且2024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省级财政按其促销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户最高100万元。  此外,我省还专门提供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补贴。  邹红认为,两项措施结合看,将直接或间接降低消费者消费成本,让他们有能力花钱。  四川此前已明确,将分层级打造100个“不夜天府”夜经济集聚区;并出台相关政策,提出延长地铁运营时间、试点“夜间经济服务包”等。  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四川一方面将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培育消费新场景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企业潜能;另一方面,助力全省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广泛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促进“商文旅体农教康”多元融合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04-14
(记者 高杲)近日,科技厅发布《四川省种子独角兽企业备案培育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四川省种子独角兽企业的备案条件、支持举措、备案程序等,提出将对其提供多方面支持举措,并实施动态监督管理。这是四川首次针对种子独角兽企业出台备案培育办法。  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出台备案培育办法,加快培育一批种子独角兽企业,完善独角兽创新生态和培育体系,加速企业从“潜力迸发”到“行业领军”的跃迁。怎么备案?需满足5个“硬指标”  种子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时间较短,具有高成长潜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具备成为独角兽企业(估值超10亿美元)潜力的创新型企业。也就是说,是独角兽企业的“种子选手”。  备案成为种子独角兽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了5个“硬指标”——  首先,企业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同时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次,企业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符合国家和我省战略发展方向。具体来看,这些企业需属于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四川重点产业领域,或6G、量子科技、元宇宙、前沿半导体等未来产业新赛道,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新型显示等高成长新兴领域新赛道。  技术实力也是重要指标之一,企业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  同时,成为种子独角兽企业,还需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企业需在细分市场具有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最后,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成立年限不超过5年;如果成立年限在3年之内,估值需超过(含)3亿美元;如果成立3年到5年,估值则需超过(含)5亿美元。如何培育?聚焦科技提升,不断优化融资  没有足量种子独角兽企业作为“树苗”,就难有独角兽企业脱颖而出,但从各地实践看,想要培育好种子独角兽企业并不容易。  “种子独角兽企业生于创新、长于资本。”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种子独角兽企业大多分布在高成长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领域,只有聚焦前沿领域和原创性、颠覆性技术,苦练内功,打造“独门绝技”,才能在新领域新赛道脱颖而出。但这样的企业,也往往比较“小”,如果政策没有形成协同效应,缺乏落地配套政策,企业将难以承担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任务。此外,一些科创基金受短期化目标导向影响,出于避险动机和业绩压力,有时倾向于把资金投到“短平快”领域,难扶持出更具有竞争力的种子独角兽企业。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从科技攻关、场景开放、金融扶持、产品研发、人才引培、政策指导等方面细化了工作举措,形成一套完善的“养成方案”。其中,聚焦科技提升是方案的一大亮点。在科技攻关上,将积极支持种子独角兽企业牵头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优先支持种子独角兽企业牵头承担省级重大科技专项、产业链重点项目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倾斜支持种子独角兽企业牵头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研发平台等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平台。在产品研发上,将支持种子独角兽企业研发的相关产品,优先享受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等政策。  给足“养料”,不断优化融资同样重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不仅要将种子独角兽企业纳入“天府科创贷”专项担保计划,长期支持陪伴其成长壮大。同时,也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契合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其提供高效便捷的上市服务。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04-11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苏杭)近日,交通运输厅印发《2025年四川省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突出重点持续提升十个方面能力和水平。其中提到,将从持续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客运出行服务品质、持续提升城乡物流一体化水平、持续提升公路本质安全防护能力、持续提升群众务工就业服务水平等方面改善农村相关情况。  持续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服务能力方面,要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0公里,新增40个乡镇通三级公路、5200 个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新增30个3A级及以上景区、40个县级及以上产业园区通四级双车道以上公路。整治农村公路老旧破损路面3000公里。  持续提升客运出行服务品质方面,要稳定开行乡镇和建制村客车,新增定制客运线路300条、敬老爱老城市公交线路25条、通学公交线路25条。新增及更新营运客车3000辆、新能源公交车2000辆、出租车(网约车)2.1万辆,加快农村客运车辆更新,适老化改造城市公交车200辆。推行公路—景区旅客联程运输“一票制”,实现4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直通车全覆盖。实施重要节假日地铁延时服务。  持续提升城乡物流一体化水平方面,要新增及更新营运货车2万辆,符合条件的纳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推动农村商超、邮政快递站点、供销网点等“多点合一”,新增县乡村客货邮站点600个以上,稳定开行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900条以上。试点培育10条农业产业物流通道。  持续提升公路本质安全防护能力方面,要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5000公里,改造危病桥100座,整治漫水桥和跨山洪泥石流沟隐患桥梁70座,汛前完成40座高速公路跨山洪泥石流沟桥梁示警装置安装,对206座公路长大桥梁(隧道)加装感知监测设备。  持续提升群众务工就业服务水平方面,要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确保“四好农村路”公益性岗位稳定在10万个以上。持续做好“春风行动”,常态化开展票务指引、行包搬运等志愿服务,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以及检票通道。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11
  (记者 王帅)记者从应急管理部了解到,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召开会商会,对2025年4月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根据预测,本月全国将面临四类主要自然灾害风险:  洪涝风雹灾害方面,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华中中南部等地区降水较常年偏多,其中四川西部、云南西北部等地偏多2至5成。西南、华中、华东等地需防范短时强降雨及雷暴大风冰雹天气,长江中游洞庭湖、鄱阳湖水系及浙闽、滇西地区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东北地区松花江等封冻河流可能出现早开江现象。  地质灾害预警显示,山西西部、浙江南部等20个省(区、市)的35个区域存在地灾风险,其中云南西北部局部地区风险等级最高。  森林草原火灾方面,北京、河北、山西等17个省(区、市)的44个重点区域存在较高森林火险,其中北京北部、河北东北部等8处为高风险区。河北北部、内蒙古东部等草原区域火险等级较高。  干旱灾害方面,西南南部、华南西部现有中度气象干旱。预计华北南部、华东北部等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区域需持续关注旱情发展。  应急管理部提醒各地相关部门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防灾减灾准备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4-10
(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 近日,教育厅、省语委印发了《2025年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要点》。今年四川将深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建设。  2025年,四川着力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强农村中小幼教师、基层干部、青壮年劳动力等重点人群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全面开展乡村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建设,组织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和高校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为夯实学校语言文字阵地,四川将深入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组织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和学前儿童普通话能力监测。强化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启动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监测试点工作。实施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升计划,支持高校加强语言文字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等,持续推动高校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时,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中国方言口传文化集·四川”和四川汉语方言调查项目建设,推动语保工程成果转化。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10
(新华社记者 赵文君)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9日,国务院食安办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管理新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填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空白  意见拓展了监管范畴,在传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之外,将贮存、配送等环节的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实现主体全覆盖、过程全管控。  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突出务实管用,填补了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中的空白缝隙,拓展了经营主体监管范畴,完善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针对网络销售、寄递食品安全等问题,意见明确将网络交易各主体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等纳入监管范畴。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意见首次将寄递配送纳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  针对食品贮存过程中责任不清、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食品贮存主体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必备的贮存条件,实施全过程记录,严格风险管控,同时要求贮存委托方应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  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许成磊说,公安机关将紧盯意见强调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校园食品等重点领域,聚焦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网络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等重点环节,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构建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机制。理清食品安全责任  意见瞄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中存在的8个薄弱环节,对应提出加强协同协作协调的21项具体措施,进一步理清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  为防止运输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意见建立了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的食品安全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核发食品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制定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加强交付、装卸、运输管理和运输工具日常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散装液态食品运输过程污染问题。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将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一方面加快发展智能化、厢式化、清洁化货运车辆,为相关部门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的食品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提供装备保障。另一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行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为实施专车专用提供基础保障。此外,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  为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意见提出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制度,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等列入负面清单,并实时调整。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说,海关总署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进口食品贮存环节安全责任和要求,强化监督管理;配合商务部门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强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全链条各环节监管有机衔接  意见在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出了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方晓华说,将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例如,对部分抽检合格率偏低的品种,根据生产方式、质量控制能力划分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对生产方式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加强过程管控,采收出塘前严格把关,每一批都要速测,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在入市环节实行差异化准入。  同时,大力推动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严格查验把关,有证的快速入市,无证的进行检测,合格才能进入市场销售。针对抽检合格率偏低品种的种植养殖特点、药物残留风险隐患等制定“一品一策”攻坚治理方案。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遵循、也是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长田建新说,从食品的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再到餐饮消费,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这些标准涵盖日常消费的340余种食品类别,通过对原料污染物管控、加工过程风险控制、产品合规检验、以及对特殊人群重点保障,可实现对全人群、全品类、全环节的风险管控,为全链条监管提供依据和支撑。
新华社 | 分享: 2025-04-10
 (记者 黄雪松) 昨日,记者获悉,四川省科技厅发布《四川省种子独角兽企业备案培育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计划在科技企业中加快培育一批种子独角兽企业。企业若想申报备案成为四川省“种子独角兽”,需满足多重硬性条件。《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企业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立年限不超过5年。其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战略发展方向,属于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先进装备、生物制造、清洁能源及先进材料等产业领域,或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6G)、量子科技、元宇宙、前沿半导体、生命科学、类脑智能、深空深地、未来交通、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新赛道,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新型显示、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新型储能、增材制造、激光技术、微波技术等高成长新兴领域新赛道。技术实力是关键门槛之一。要求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创新特征,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市场地位与融资能力亦被考量。其中,融资能力方面,要求企业成立3年之内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3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2000万美元;或成立3-5年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1亿美元。《征求意见稿》拟从科技攻关、场景开放、金融扶持、产品研发、人才引培、政策指导等方面,对备案种子独角兽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其中,多次提到“优先”支持政策。科技攻关方面,将积极支持其牵头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优先支持其牵头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倾斜支持其牵头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等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平台。场景开放方面,将建立省市应用场景储备库,定期发布重点领域应用场景需求清单,优先向种子独角兽企业开放。产品研发方面,将支持其研发的相关产品,优先享受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等政策。对研制成功并产业化效果显著的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加大支持力度。金融扶持方面,将其纳入“天府科创贷”专项担保计划;鼓励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高效便捷的上市服务,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对于种子独角兽企业的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将在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政策优惠。同时,鼓励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各类人才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至5月3日结束。
成都日报 | 分享: 2025-04-09
(记者 刘佳)即日起至5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采取实地检查、分组检查、委托检查与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1个市州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这是记者从4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获悉的。动员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田庆盈介绍全省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情况并部署相关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家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长江保护法施行4年多来,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四川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此次执法检查,旨在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树牢上游意识、强化上游担当,不断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以长江保护新成效促进美丽四川建设。  本次执法检查主要围绕5个方面内容进行,包括水污染防治制度落实情况;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制度落实情况;监管执法、依法处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法律实施和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见建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  会议强调,要深入查找长江保护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同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急难愁盼问题。要抓好问题整改,加大跟踪监督力度,推动“监督发现问题”不断向“监督解决问题”拓展延伸。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执法检查有力有序、高质高效。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04-09
实施演艺赛事活动激励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引进在川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高品质剧场演出、全国性演艺赛事交易活动、国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按照不同指标给予最高90万元至最高600万元不等的激励实施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激励  ●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引进在川举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的承办方,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记者 郑志浩)4月1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措施》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4个方面制定21条政策措施。在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方面,促进文旅消费的相关激励政策被重点着墨。  促进文旅消费为何被摆在重要位置?四川促进文旅消费的激励政策设计有何考量?相关业内人士予以解读。优化供给增强消费意愿  从观展热情爆棚的三星堆博物馆,到刀郎万人合唱的演唱会,再到跟着电影《哪吒2》去旅游,现象级文旅消费热点在四川不断涌现。2025年清明假期,四川纳入统计的A级旅游景区,累计接待游客1274.57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1.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06%、11.32%。  火热的文旅消费场景,凸显四川文旅在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方面的作用。持续提升的文旅消费活力,需要高质量的文旅产品供给。21条政策措施把重点放在供给端,以激励政策推动优质供给扩容,更加注重以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创造需求,引导市场主体在川落子大流量的演艺、消费促进等活动,将“文旅流量”转化为消费增量。  落子只是第一步,背后有消费热情的传导,以及撬动上下游长链条消费的全盘考量。以大型演唱会为例,行业测算每消费1元门票可撬动交通出行、住宿餐饮、商超购物、景区旅游等综合消费6.85元。4月4日至5日举行的2025成都热浪飞行银河左岸音乐节,据测算累计吸引观众超6万人次,其中外地观众占比87%,带动消费1.2亿元。  把此次出台的21条政策措施与今年初印发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链专项工作方案》联动起来看,聚焦细分领域的市场主体,是文旅发展政策的共同思路。该方案特别梳理出“重点企业清单”,帮助企业打造产业生态圈。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文旅将充分考虑到对应产业细分领域的特征,发挥其带动性作用,积极推进跨界融合,尤其是与农业、商业、体育、教育、科技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培育更多文旅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真金白银”激发市场活力  四川登满演艺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何登满认为,21条政策措施以“真金白银”的形式帮助企业尤其是本土企业增强了获得感,让热门项目来川演出更有吸引力,有助于促进本土优秀演艺项目和艺人的挖掘与培育,提高企业在四川落地演出项目的积极性,增强四川音乐产业核心竞争力。  目前,四川多地提出“跟着演出去旅行”激励举措。在演唱会“两小时经济”的基础上,进一步向长效经济转化。业内人士认为,关键要做好消费场景的创新。  政策措施引导下,新的项目在布局。成都城投万馆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公司一方面重点加大国内外顶级赛事、演唱会的招引力度,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消费的本地转化,积极引进和培育会议展览、餐饮娱乐等产业资源,丰富观众和游客的消费场景。  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透露,2025年,四川聚焦文旅消费提质扩容,依托“安逸四川 玩转天府”文旅消费品牌,将持续举办文旅消费促进活动,围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演艺经济等不断创新模式、丰富供给。  “这些政策措施,进一步向社会传递了推动行业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吸引更多文旅行业的创新要素在四川汇聚。”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蔡尚伟认为,四川按照不同指标分档次设计激励政策,注重在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将进一步丰富文旅消费供给,以演艺、文旅消费促进活动为核心场景,带动周边餐饮、展览、文创等多个行业的消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04-09
X
您确定要退出登录?

独家运营:四川成农网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8034246号-1

copyright 2017,sc3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