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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智能装备制造等前沿领域,每年培训5万人次以上●以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重点,实施百万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记者 刘春华)通过3年时间,全省统筹开展市场化和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以上。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24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四川省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方案(2025—2027年)》,培训将锁定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活服务业、养老托育、建筑施工及物业管理、文旅行业、安全应急等十大领域。  根据《方案》,到2027年底,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更加匹配、技能培训生态更加健康多元、技能价值实现路径更加畅通,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筑牢技能人才支撑。“紧扣产业发展和行业所需,是此次培训的特点之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先进制造业和低空经济两大领域为例,先进制造业方面将聚焦智能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物制造、新一代通信技术等前沿领域,面向钢铁、石化等传统制造业整合升级,每年组织开展培训5万人次以上。低空经济领域方面,将立足四川西部航空航天产业高地、低空经济发展高地战略定位,聚焦成都、自贡、绵阳重点产业集群的技术迭代需求,开展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低空空域运行管理、飞行操作和服务保障等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5000人次以上。  全省将把先进制造业技能培训指标纳入重点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等评价体系,鼓励引导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鼓励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打造跨企业培训中心,为链属企业和社会提供培训服务。  培训中,支持企业通过开展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每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对失业职工,根据其技能水平、就业需求积极提供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服务;以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重点,实施百万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帮助青年群体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每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以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分类组织开展培训,每年培训9万人次以上。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10-27
(记者 刘春华)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30元(含今年国家已提高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元、四川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0元),达到每人每月193元。  四川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承担资金总量的50%,根据市县领取待遇人数、财力等因素,分档次予以补助,差额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此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此前各级已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认真落实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早缴费,鼓励支持参保居民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同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力水平,在省定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地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促进全省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10-23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灿红) 10月22日,威远县新场镇的田野上,3台不同型号的无人机正在进行油菜飞播作业。作业现场拉起警戒线,飞手们统一身着荧光黄服装、头戴安全帽,进行着规范化的操作。  这是四川低空飞行农业装备应用场景研究与推广项目启动会上的演示环节。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所副研究员朱从桦介绍,此次飞播不仅是一次演示,更是一次数据采集过程,研究人员将记录不同机型播种差异、土壤墒情与掩种互作情况等数据,为制定无人机作业规范提供科学依据。  近年来,四川每年新增上千台农用无人机,但丘陵山地复杂的地形给无人机应用带来挑战。为破解这一难题,2025 年四川发布了“天府良机”薄弱环节关键技术装备发展项目的子项目——四川低空飞行农业装备应用场景研究与推广项目。  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一级调研员沈巍表示,目前农业低空经济领域的相关装备、作业、鉴定等标准规范缺失,我省将填补这一作业规范上的空白。据介绍,我省将研制1套地形遮挡条件下的无人机通信保障系统,制定16套与作物、对象、环境相匹配的无人机作业规范,并拓展17个典型应用场景,开展无人机飞防、施药、吊运、飞播等作业示范。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10-23
(李菲菲 记者 王成栋)10月16日,2025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四川主会场活动在巴中市南江县举行。今年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粮食节约 人人有责”。  活动现场,川渝陕甘四省市签订了《川渝陕甘粮食监测服务节粮减损战略合作协议》。四地计划建立区域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粮食质量安全数据互通,提升隐患排查、预警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建立区域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在重大事件中协同开展检验检测、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  “还将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分享先进检验检测技术和管理经验,联合开展人员培训、能力验证和考核,提升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水平。”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四地还将依托区域特色优势粮食油料开展联合攻关,探索区域性地方标准制定,推动区域标准互认共建。  近年来,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围绕“全链条”这一关键精准施策,直面设施老化、技术滞后、服务断层等突出问题,努力攻克节粮减损的难关。修订《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制定出台《四川省粮油仓储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为粮库的“退城进郊、汰旧换新”提供政策依据和规范指引;省级财政精准帮扶,累计投入补助资金8.52亿元,支持新建和改造37个粮库,新增高标准粮仓仓容202.4万吨。  目前,全省低温仓容已达972万吨,高标准粮仓与低温仓容合计占完好仓容的比例提升至55%。覆盖全省政策性储备粮的监管信息化平台也已建成,四川粮食储存环节综合损耗率降低至0.48%。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10-17
放●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均可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共济对象由以前的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提和奖●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今后每连续参保1年,就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便●持续优化“刷脸支付”、医保移动支付等医保结算方式,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记者 刘春华 魏冯)10月16日下午,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吹风会,省医保局、四川省税务局、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就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媒体提问。  近年来,四川省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病有所医。但同时,在适应人口流动、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方面,还存在缺乏连续参保激励政策,对居民医保脱保、断保行为缺乏约束措施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政策,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基础,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有什么特点?省医保局副局长彭波用“放”“扩”“提”“奖”“便”5个关键字进行了介绍。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展到近亲属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如何从政策上促进群众积极参加医保?四川从政策放宽和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进行破题。  “全省将进一步放开放宽居民医保参保政策,促进全民参保。”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全面取消了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均可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可持居住证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在就读地或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为方便和保障不同人群参保,四川将支持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为新生儿出生就参保提供便捷条件;创新提出大学生可在学籍地按学制参保和趸缴医保费,在学制年度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同等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有效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参保权益。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共济对象由以前的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共济使用范围扩大到既可以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也可以支付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自付部分医药费用。  “目前,全省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地区共济使用和跨省共济使用。需要说明的是,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但是卡(码)不能共用。”上述负责人强调。连续参保提高医保报销额度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实施激励,是此次《实施意见》政策调整的亮点之一。  “参保缴费要连续,不然断缴没报销;固定3个月不能动,变动补缴可修复;连续断保需警惕,4年要等6个月。”政策吹风会上,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用一句顺口溜介绍了居民医保连续参保的好处,以及断保带来的影响,建议广大群众按时连续参保缴费。  “为鼓励群众连续参保,2025年起全省居民医保将实施两个激励。”上述负责人介绍,一是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今后每连续参保1年,就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但前期积累的大病保险奖励额度继续保留。二是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当年没发生过住院、门诊等所有医疗费用的基金报销,那么在下一年度可享受基金零报销激励,也可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如果当年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了奖励额度,那么前期积累的零报销奖励额度将被清零,下一年度重新开始计算零报销奖励额度。  据了解,目前全省大病保险的年度封顶线统一为30万元。两个激励累计提高的总额度最高可达年度封顶线的20%,累计叠加后最高可达36万元。  此外,四川还将通过数字赋能,持续提升医保服务便捷化水平。包括在全面推广医保码应用基础上,持续优化“刷脸支付”、医保移动支付、“一码付”等医保结算方式,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等。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10-17
对参保人员实施激励政策  ●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今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享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没发生过住院、门诊等所有医疗费用的基金报销,可在下一年度享受基金零报销激励,也可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只要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每年都可以享受增加后的大病保险额度,直到达到36万元为止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为适应人口流动和参保需求变化,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0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就《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召开政策吹风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已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并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最高可达36万元。  《实施意见》提到,要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工作。并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对象上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费用上从支付居民医保费扩展到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自付医药费用。  对大多数人来说,大病是最容易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因素。《实施意见》提出,从2025年起通过实施“两个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一是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实施激励;一是对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实施激励。”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李睿表示,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统一设置为30万元。  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今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享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而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没发生过住院、门诊等所有医疗费用的基金报销,可在下一年度享受基金零报销激励,也可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可叠加,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 20%。也就是 36 万元。“按照我们的激励措施,只要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每年都可以享受增加后的大病保险额度,直到达到 36 万元为止,这样可以理解为每年增加了一份额外的保障额度。”李睿说。  《实施意见》还对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推进数字赋能医保服务,持续优化医保结算方式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例如,在改善农民群众就医体验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方便农村居民就近看病就医。推进村卫生室合理配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更好推进分级诊疗。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10-17
  (记者 高文 郭诗瑀)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通知,对有效应对部分地区连阴雨天气影响、进一步做好秋粮产后服务和收购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相关省份粮食和储备部门要集中资源力量,强化统筹组织和协同联动,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不折不扣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  一要组织做好粮食烘干和科学储粮,统筹调度各类烘干设施资源,及时为有需要的农民提供烘干、收储等服务,加大科学储粮技术知识普及和入户指导,帮助解决农户储粮实际问题。  二要组织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针对异常天气可能造成粮食质量安全风险上升的情况,开展应急监测或专项监测,全面掌握粮食质量安全状况,有效防控质量安全风险。  三要精心组织粮食收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中央收购和地方收购、周边地区收购密切协同。加大市场化收购力度,加强产销衔接和农企对接,发挥好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多措并举激发市场购销活力。强化政策性收购带动,加强各级储备轮换协同,协同落实好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不达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  四要统筹推进粮食产后相关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和形势分析研判,持续优化粮食收购服务,维护良好流通秩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10-14
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0号《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  第三章 品种管理  第四章 生产经营  第五章 种业创新  第六章 保障监督  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林木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林木品种选育者和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林木种子质量,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林木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林木种子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林木种业发展扶持措施,提升林木种子供应保障能力,并将林木种子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子工作。  发展改革、科技、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林木种子相关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林木种业发展纳入全省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林木种子储备制度。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品种选育推广、新品种保护、监管执法等合作,促进林木种业资源、人才、技术、信息等共享,推动区域林木种业发展。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等工作,建立林木种质资源档案。  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建立林木种质资源信息数据库,定期公布本省可供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目录。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下列林木种质资源加强保护管理:  (一)国家、省重点保护的天然林木种质资源;  (二)珍稀、濒危、特有树种的林木种质资源;  (三)主要造林树种、乡土树种的优树种质资源;  (四)具有重要药用价值的林木种质资源;  (五)其他需要加强保护的林木种质资源。  第十条 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林木种质资源受到威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抢救性收集、保护。因工程项目建设导致林木种质资源受到威胁,需要抢救性收集、保护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根据林木种质资源保护需要和不同的生态区域,建立省林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明确保护对象、保护范围、保护责任单位,并予以公告。  林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的种质资源依法开放利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林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确需占用的,需经原设立机关同意。  第十二条 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林木种质资源。因科学研究、品种选育、文化交流、种质资源更新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或者采伐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批准。第三章 品种管理  第十三条 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审定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主要林木品种的省级审定工作。  第十四条 主要林木品种通过省级审定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适宜的生态区域内作为林木良种推广。  主要林木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作为良种推广、销售,但林业生产确需使用的,应当经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在认定的期限和适宜的生态区域内作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  第十五条 非主要林木品种按照自愿原则,依申请进行审定,参照主要林木品种审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引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审定的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域的林木良种,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发布引种备案公告。  引种本省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应当按照国家引种标准通过试验。  引种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还应当经品种权所有人同意。  第十七条 林木良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不宜继续推广、销售的,经原品种审定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撤销审定、认定,由原公告部门发布公告,停止作为林木良种推广、销售。  引种备案的林木良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不宜继续推广、销售的,由原备案机关发布撤销引种备案公告,停止作为林木良种推广、销售。第四章 生产经营  第十八条 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林木良种繁殖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生产地点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  第十九条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禁止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  从事林木种子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林木种子商品信息,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林木种子经营者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核验,记录、保存有关商品信息和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并在林业草原、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检查时予以提供。  第二十条 林木种子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林木种子进行质量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销售的林木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林木种子相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  鼓励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电子化方式展示林木种子标签、使用说明以及检疫证明、质量检验证书、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以电子化方式展示的上述资料,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造林绿化应当按照适地适树适品种原则,科学选择树种或者品种。  造林绿化选择林木种子应当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气候条件、运输距离、质量规格、价格、后期服务等相关因素,鼓励就近生产、就近供应,定向培育适宜本生态区域的林木种子。  造林绿化使用的林木种子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执行;没有相关标准的,应当与造林绿化作业设计等要求相符。第五章 种业创新  第二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科技等有关部门制定林木育种规划,指导有关科研和生产单位开展林木品种选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林业草原、科技、教育、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完善育种创新机制,推进省级育种平台建设,加强生物、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育种中的推广应用,加强林木种子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科研条件保障,提高林木育种创新能力。  省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将林木育种创新纳入育种攻关计划。  第二十四条 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种子企业重点开展林木育种的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以及林木品种选育与推广应用等公益性研究,通过共设研发基金、共建育种创新平台、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开展育种合作,推进育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到种子企业从事育种相关活动。  第二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科技等有关部门优化林木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依法保障林木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林木新品种、育种材料和技术成果,可以依法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依法实施成果转化。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林木种业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的支持力度,根据林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建设林木种子科研试验、保供繁育、成果转化应用基地。  鼓励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协同开展科研成果产业化开发。第六章 保障监督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扶持林木种业发展:  (一)建立对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及收集保存、林木品种选育、林木种子储备、林木种子保供繁育等长期稳定的投入渠道;  (二)结合实际建立林木良种补助制度;  (三)支持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的林木种子生产机械,对符合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的林木种子生产机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购置补贴;  (四)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支持林木种业发展;  (五)其他有利于林木种业发展的措施。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开展下列林木种子服务工作:  (一)宣传林木种子法律法规,普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  (二)发布林木种子科技研发、生产经营、市场动态等信息;  (三)提供林木种子相关技术咨询,组织专业培训;  (四)引导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开展标准化生产和规模经营;  (五)其他林木种子服务工作。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木种子监督管理工作,对林木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档案、质量检验、检疫、标签、使用说明等方面的林木种子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等违法行为,保护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苗、籽粒、果实、根、茎、芽、叶、花等。  (二)林木种质资源是指选育林木新品种的基础材料,包括各种林木的栽培种、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林木的遗传材料。  (三)主要林木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由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主要林木,以及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补充公布的主要林木。  (四)林木良种是指通过审定的林木品种,在一定的区域内,其产量、适应性、抗性等方面明显优于当前主栽材料的繁殖材料和种植材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10-14
(记者 邵明亮)四川今年的汛期已于9月30日结束。入汛以来,四川遭遇9次区域性暴雨过程,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先后9次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四川实现汛期洪涝灾害零伤亡,这背后除了防汛人员在一线持续坚守外,还有哪些新战备和新战法?近日,记者进行了了解。科技应用增强防汛硬实力  记者走进雅安市荥经县水利局防汛值班室,看到液晶大屏上,正实时显示全县范围内的降雨量。荥经县水利局副局长姜红松介绍,数据来自荥经县严道街道虎岗村的一部水利测雨雷达,它可对半径45千米范围内、地面以上2千米垂直高度大气内的液态水数据进行监测,这些数据是全县防汛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川是全国山洪灾害防治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183个县(市、区)中,175个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特别是川西高原和攀西地区高山峡谷众多,交通、通信不便,难以布设常规雨量站。为补齐山洪灾害监测预报短板,四川水利系统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建成73部水利测雨雷达,首批38部于7月31日建成投用,预计10月底前73部全部建成投用。“与气象卫星对大气进行大范围的采样观测不同,水利测雨雷达可实时生成连续高时空分辨率的网络化降雨实况数据,还具有外推1至3小时的预报能力。”雅安水文中心主任李杰介绍。  与此同时,全国首批可无人机部署的雨量站“雨神-1号”也于8月在雅安市宝兴县、芦山县以及甘孜州康定市等地启用。该雨量站是弥补无人区传统雨量站监测缺失和短板的设施,内置北斗通信装置,在“三断”(断路、断电、断网)情况下也能实现雨情监测、估测和预测。  此外,四川今年还在成都水文中心、遂宁水文中心的部分基层水文站点,陆续上新一些北斗高精水文设备和声学在线测流技术,助力守牢水雨情监测预报防线。  “这些新技术新设备的投用,让防汛人如同长出‘千里眼’和‘顺风耳’,增强了应对灾害的硬实力。”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制创新提升减灾软实力  “岷江上游来水是灌区的主要水源,上游的紫坪铺水库是一个巨型‘洪水调节器’,对下游灌区防汛减灾意义重大。”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供水管理处负责人刘强介绍,7月2日至4日,全省遭遇今年入汛以来最强降雨过程,让他记忆深刻。  预判到7月初的强降雨天气过程,该中心通过都江堰—紫坪铺一体化调度机制,提前对接紫坪铺水库调度中心,在6月底提前拉低紫坪铺水库水位,预留出2.2亿立方米防洪库容。当这一轮强降雨趋于结束时,紫坪铺水库累计拦蓄洪水1.6亿立方米,有效降低岷江干流洪水水位2至3米。同时,该中心通过调节灌区重点节制闸门,减少进入成都主城区的洪水,进一步降低锦江水位1至2米。  “得益于都江堰—紫坪铺一体化调度机制,避免了雨洪同步,极大减轻了成都的防洪压力。”成都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处副处长曾科说。  避免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除了抵御住江河洪水,转移避险也是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汛期,去年新建的山洪、地质灾害临时避险安置点,成了凉山州冕宁县彝海镇曹古村村民转移避险的“安全屋”。“安全屋”源自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创新设立的“3人1屋”临灾处置指挥机制。2024年初以来,冕宁县新建和改造提升106个避险过渡“安全屋”,为全县受山洪、地灾威胁的6900余户2.9万余名群众提供临时避险之所。  除了上述机制,近年来,四川还创新设立流域联防联控、山洪灾害防御“30123”叫应机制、“沟长制”等防汛减灾新机制,取得良好效果。“不断创新和优化升级这些防汛减灾机制,我省防汛减灾的软实力在逐步提升。”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相关负责人表示。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10-09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敏) 9月26日,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2025年全省秋粮收购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秋粮收购工作。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省秋粮收购工作全面展开。会议强调,各地要把抓好秋粮收购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会议指出,各地各企业要切实担当履责、协同发力、精准施策,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力保障秋粮收购工作平稳推进。  会议提出,一要精心组织市场化收购。坚持市场化理念,完善政策、提升服务、优化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有利条件,增强市场购销活力。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做好政策性收储准备,切实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二要提升收购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收储政策与质价标准,及时结清售粮款,加强产后服务和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助农减损增收。三要强化收购保障举措。发挥储备吞吐作用,加大储备入库收购力度,加强收购政策宣传,畅通售粮、收粮主体对接渠道,确保农民顺畅卖粮。四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准确研判收购形势。强化协同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五要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压实责任,紧盯重点风险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硬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维护行业系统安全稳定良好形势。  会上,成都、达州、资阳3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作了交流发言。  省粮食和储备局相关处室(单位),省储备粮集团、川粮集团、省粮食协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及有关科(处)室(单位),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各分支机构,其他省级储备粮重点承储企业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9-30
核心提示  ●《通知》要求,本轮由保险机构申报“金融链长”的8个项目,每家保险机构选择不可超过3个项目  ●“金融链长”可在省级财政补助、保险保费补贴、风险补偿金分险、银行贷款贴息、金融政策等方面获得支持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裴玉松)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获悉,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征集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链“金融链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通过发挥“金融链长”作用,为相关培育项目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助力链主、链属企业和相关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为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申请“金融链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通知》对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设置了“门槛”,明确了申请的金融资质、金融产品以及三农信贷服务等方面内容。比如,银行机构申请作为“金融链长”的,应熟悉农村信贷业务,有专属信贷产品,有专属三农信贷服务部门等。若保险机构申请作为“金融链长”的,则需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省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而且必须要有全产业链综合保险产品等。此外,《通知》特别要求,本轮由保险机构申报“金融链长”的8个项目,每家保险机构选择不可超过3个项目。  申请“金融链长”成功后,可以享受哪些政策优惠呢?《通知》指出,“金融链长”可在省级财政补助、保险保费补贴、风险补偿金分险、银行贷款贴息、金融政策等方面获得支持,每条优惠举措“含金量”满满。比如,由保险机构申请作为“金融链长”的8个项目,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保费100万元,市(州)财政补助保费100万元。补贴比例为省财政40%、市(州)财政40%、企业经营主体(农户)自缴20%。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9-29
●今年前8月,四川筹集各类水利资金646亿元,占全年目标的92%;全省完成水利投资500亿元、居全国第5位,同比增长16%  ●四川有58个水利项目被纳入国家“两重”建设实施方案项目清单,总投资规模超2800亿元  (记者 邵明亮)9月25日上午,位于南充市蓬安县境内的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桐子坝渡槽建设现场,两台大型造槽机相向作业,槽身内部火花四溅,多名施工人员同步施工,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当天,2025年四川省水利项目百日攻坚现场动员会与会者来到这里参观。  今年初,四川确定了完成水利投资700亿元的年度目标。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前8月,全省筹集各类水利资金646亿元,占全年目标的92%;全省完成水利投资500亿元、居全国第5位,同比增长16%。其中,亭子口灌区一期、向家坝灌区一期二步等26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8.8亿元,占全年目标的71%。  前8月,全省水利建设项目累计吸纳就业11.3万人,发放工资29.4亿元。其中,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9万人,发放工资24.6亿元。经初步测算,水利建设带动全省GDP增长900亿元以上。  当前,全省水利投资与年度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如何通过“百日攻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四川水利建设态势喜人,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机遇期、黄金期和关键期。”省水利厅厅长董里介绍,水利部将四川列为全国省级水网先导区,大力支持建设引大济岷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此外,我省有58个水利项目被纳入国家“两重”建设实施方案项目清单,总投资规模超2800亿元。  接下来,四川水利项目将持续上新。据了解,引大济岷、都江堰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个重大水利项目和古蔺县观口等8个中型水库项目将加快推进。  针对四季度工作重点,省水利厅要求市县水利部门把工作目标分解到条块、任务落实到项目、责任下达到人头;在项目建设进度上,要按照“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的工作要求,千方百计抓投资、搞建设,力保全年目标如期实现。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09-28
●推动减证便民,实现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可凭社保卡排号取号、业务办理等功能  ●推进社保卡与电子健康卡互联互通,实现使用社保卡就医挂号、住院登记、诊疗取药、查询打印等医疗服务  ●实现公交、地铁通过社保卡刷卡、扫码乘车等交通出行应用  ●推进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实现社保卡闸机验证入园入馆等线上线下应用。实现社保卡作为进入博物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所的身份凭证  ●全省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险待遇、国家奖助学金、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等优先通过社保卡发放  (记者 刘春华)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线上线下、跨领域跨地区实现社保卡在政务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文化旅游、资金发放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到2027年,实现各类民生服务事项“应接尽接”。  在政务服务领域,推动减证便民,将社保卡作为群众办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有效身份凭证,实现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可凭社保卡排号取号、业务办理等功能。通过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四川省数字政府大平台”,实现一次登录可办理全省各级各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推进就业补贴和社保待遇进卡,支持工伤医疗(康复)结算,实现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全业务使用社保卡。在业务经办系统和自助服务渠道,全面使用电子社保卡登录、查询、办理业务等。  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进社保卡与电子健康卡互联互通,实现使用社保卡就医挂号、住院登记、诊疗取药、查询打印等医疗服务。实现群众持社保卡按照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医保费用结算。  在交通出行领域,实现公交、地铁通过社保卡刷卡、扫码乘车等交通出行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社保卡提供乘车减免等优惠服务。支持个人使用社保卡在线下窗口、线上服务渠道查询驾驶证等信息。  在文化旅游领域,推进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实现社保卡闸机验证入园入馆等线上线下应用。实现社保卡作为进入博物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所的身份凭证,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实现图书借阅等功能。  在资金发放领域,全省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险待遇、国家奖助学金、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等优先通过社保卡发放,同步畅通银行卡等发放渠道。鼓励农民工工资、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农业保险赔款、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赔付款等通过社保卡发放。  在其他民生领域,充分发挥社保卡身份凭证、信息查询、金融支付等功能优势,实现生活缴费、助老养老服务、购物消费等服务事项用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通过社保卡发放相关保险赔款,探索为社保卡使用规范提供多元化风险保障产品。鼓励各地各部门、各级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依托社保卡的基本功能,开发、融合其他便民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跨领域、跨行业集成应用。  实施意见要求,将“一卡通”系统纳入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完善应用接入和终端管理机制。加大社保卡发行力度,做到应发尽发。持续提升跨区域通办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全省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经办服务。坚持线上线下并行,深化服务网点就近办、线上渠道掌上办,大力推动社保卡线下申领立等可取和线上申领补换、换卡不换号服务。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09-22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灿红)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日前正式印发《建设“天府森林四库”林下经济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以发展林下经济为抓手,推动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到2030年,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总产值超过1500亿元,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民户均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  《方案》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市场导向、因地制宜、融合发展,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充分释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红利,丰富“天府森林粮库”,增强林下产品供给能力,构建和完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现林草兴业、利民。  《方案》明确了七项重点任务。  在科学规划布局方面,全面摸清全省林下经济资源分布及产业发展状况,以编制“十五五”林草规划为契机,分区域确定林下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和主导品种,尤其要将道地药材打造成地方标志性产品。  在加强规范发展方面,严守生态红线,加强土壤重金属、肥力、理化性质及水土流失等情况监测。适度发展林下经济。在保持原生态风貌不改变前提下,可以利用天然林景观资源周边发展森林露营地等林地复合利用模式。  在建设发展林下经济的“标准林地”方面,支持各地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推进集体林地规模化经营。到2027年,分类推广林业“标准林地”100个以上。  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方面,鼓励各地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就地就近建设林下产品采后处理和初加工基地,支持林下种养主产区加大定向招商力度。到2027年,培育林下经济龙头企业40家,建成林下产业园区20个以上。  在延伸林下采销服务链条方面,支持建设采运专业服务队,推广利用“装备式移动索道+集材道+重载无人机”输送方式降低采运成本,进一步构建林下“产+采+销”专业化服务体系。推广实施“互联网+林下经济”营销模式。  在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方面,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搭建成果转化平台,加快制定完善重点林下经济产品标准和种植养殖、采集等技术规程。  在完善林下生产经营监测体系方面,加快建立完善“天府森林四库”统计监测制度,重点加强涉野生动植物、菌类、药材等产品采集统计,依托林草科研机构探索林下产销信息平台建设,定期发布重点林下品种产销信息。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9-19
  (记者 崔建玲)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2025年第21号公告批准发布《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等62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其中,正式发布了GB/T46267-2025《大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GB/T46270-2025《农业机械北斗自动驾驶系统》、GB/T46268-2025《农业机械作业北斗监测系统》等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针对高端、智能化农机装备制定的系统性国家标准,标志着农业机械化向“精准化、智能化、网联化”转型,进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针对大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大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标准定义了高端作业新基准,适用于标定喂入量不小于12千克每秒,配套动力大于160千瓦,通过适配不同的功能部件实现收获稻麦、大豆、玉米籽粒等作物的全喂入联合收割机。新标准聚焦作业效率、可靠性及智能化提升,与现行相关行业标准相比,小麦的含杂率降低了40%、水稻的总损失率和含杂率分别下降了18%和25%、玉米总损失率和破碎率分别下降了12%和40%、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翻倍并提升至100小时。同时,标准创新性地提出新机应搭载作业状态监测终端,可实时采集喂入量、滚筒转速等关键参数。新标准的实施对改变我国大型农场大喂入量联合收割机依赖进口的局面,实现大型主粮作物收获机械的产业升级,提高我国收获机械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北斗自动驾驶系统将通过卫星定位、惯性导航和控制系统实现农机的自动路径规划和精准作业,对大幅降低驾驶员劳动强度,提高作业精度和土地利用效率发挥重要作用。《农业机械北斗自动驾驶系统》标准将为我国破解“精准作业”技术瓶颈提供重要支持。标准首次统一行业技术规范和系统分级,规定北斗自动驾驶系统的组成结构、安全要求、功能要求、检验方法等方面内容,并明确提出产品定位精度、作业精度、感知距离、响应时间等关键性能要求,适用于L0至L3级别,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用自动驾驶系统的设计、制造与检验。标准突破了不同品牌系统兼容难题,明确了水平定位精度±2.5厘米,并新增交接行控制、曲线作业等要求,将为北斗自动驾驶系统在农业机械上的应用提供统一规范,促进智能农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推广。  《农业机械作业北斗监测系统》首次针对耕、种、管、收等典型田间作业环节,系统规定了作业监测终端与数据平台的功能要求、性能指标及相应的证实方法。该标准全面提出了北斗监测系统在卫星定位、无线通信、图像采集、作业监测、电气性能、环境适用性及电磁兼容性等方面的技术规范,重点明确了数据采集频率、定位精度、作业监测精度等关键性能指标,并强调了跨厂商数据接口的兼容性要求。该系统能够实时监测并采集农机作业位置、面积、深度、作业量等关键参数,为精准农业管理及作业质量监控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农机作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为农业补贴政策落实与农业生产调度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  据悉,3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向数字化、精准化方向转型,在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强国建设上提供核心技术支撑。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9-17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杨红) 9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获悉,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5—2028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就四川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5—2028年)做出解读和部署。  《计划》聚焦智慧农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树立大食物观,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以推进物联网、卫星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为主线,以推进农业数字化、智能化为重点,以农业生产技术赋能、数据驱动、模式创新、示范引领为实践路径,全面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四川农业农村现代化。  按《计划》部署:2025年,全面启动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农业重点领域拓展、智慧农业发展创新应用3大行动10项重点任务,积极探索智慧农(牧、渔)场建设模式;到2028年,全省建成高水平智慧农场200个、智慧牧场50个、智慧渔场20个,智慧农业管理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现代信息技术助推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先行先试地区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基本实现,全域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机制路径基本成熟,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9-12
(新华社记者 胡璐 许晋豫)综合整治农村高额彩礼问题是党中央关注、老百姓关心的一件民生实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部署,推动农村高额彩礼综合整治落地见效。  这是记者1日在宁夏召开的部分省份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整治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的。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引导、婚俗改革、婚恋服务、打击婚托婚骗等方面综合发力,推动局部地区彩礼上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农村高额彩礼问题是文化习俗、性别失衡、城乡差距等多方面因素交织造成的,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聚焦重点任务和重点地区,坚决打好农村高额彩礼整治攻坚战、持久战。扎实开展彩礼状况摸底调查,加强农村婚恋公共服务,依法规范彩礼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此外,还要探索建立既治标更治本的长效机制,如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更好解决农村青年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根据农村适婚群体的情况,有针对性给予帮扶和指导,帮助他们提高能力、增收致富、改善生活水平,提高婚恋成功率;依法依规出台一些“低彩礼”和“零彩礼”激励措施,让家庭切身感受到移风易俗带来的实惠好处。
新华社 | 分享: 2025-09-02
(记者 刘春华)9月1日起,四川多项涉民生新政正式实施,包括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伤保险、特殊工时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等。这些民生政策与民众生活有什么关系?记者进行了梳理。高校毕业生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政府补贴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省内年满16周岁,有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享受补贴培训。具体主要包括:企业在岗职工;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平台网约劳动者;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劳动者及其子女;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农业实用人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业人员同时在不同单位就业,应分别参加工伤保险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明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从14个方面明确了工伤保险相关问题。该意见明确,从业人员(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如果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应分别为其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如果不幸发生工伤,由工伤发生时实际用工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在多个用人单位同时就业,或受伤前12个月内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月均缴费工资作为待遇计发基数。  对于工伤申请时限,该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首次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申请时限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不得以特殊工时制为名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出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相关事项。根据该通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因生产经营或工作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向省、市(州)、县人社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经批准后施行。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从事特殊工时制度岗位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或在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载。在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过程中,用人单位要通过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和身体健康;不得随意扩大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范围,更不得以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为名,随意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支付职工加班费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在校内宣传网络贷款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该办法提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不得在校内开展网络贷款宣传和办理业务。  办法规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需建立统一的学生电子档案,完整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行为表现以及职业技能评价等个人信息。同时,学校需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培训教学活动,保证培训教学质量。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5-09-02
  (记者 李锐)8月27日,交通运输部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1月至7月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近日,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立足农村公路发展逐步进入精准增量有序建设与存量更新提质增效并重的新阶段,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精准施策标点符号叠用。计划到2027年,全面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0万公里,实施修复性养护工程30万公里,技术状况优良路率保持在70%以上,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万公里,改造危旧桥梁9000座,建制村通公交率达到55%以上,力争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基本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  《行动方案》提出了路网质量、安全、运输、治理能力、出行服务、和美乡村、助力产业、就业增收等八大提升行动,重点包括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优化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全力做好“十四五”规划农村公路收官工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农村公路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坚持做优增量、优化存量、统筹衔接。二是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保障,强化本质安全、防灾减灾、运营安全、质量安全。三是扎实提升农村运输服务品质,让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城乡物流更加畅通,加快推进新业态发展。四是持续提高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注重规划引领、责任落实、数字赋能,探索构建农村公路治理新模式。五是全面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扎实推进普通公路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加大养护工作力度,创新养护生产模式。六是有力服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更好服务和美乡村建设,全面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积极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同时,《行动方案》还从加强资金保障、强化工作统筹、完善法规政策体系等方面明确了相关制度保障。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9-01
(新华社记者 王立彬)为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同时缓解相关制度存在的刚性有余、弹性不足问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记者31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依据土地管理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制定的这一办法,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的主要补划来源。办法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控、保护、优化调整、质量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在依法实行严格保护同时,将建立“优进劣出”管理机制作为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整体稳定的前提下,明确了允许优化调整的情形、程序和规则,以兼顾耕地保护的刚性和农业生产的灵活性。据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各地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同时这一制度存在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难以满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经济发展需求。办法为地方预留合理的自主空间,对于现阶段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存在的划定不合理、零星破碎等实际问题,以及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个别永久基本农田误划问题,建立纠错机制。
新华社 | 分享: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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