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杭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记者11月16日从农业农村厅获悉,近日,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命名四川省第十四批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邛崃市兴洲种植专业合作社、简阳市坤友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00个农民合作社被命名为我省第十四批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其中,南充市、凉山州均以21个示范社入选,数量并列全省各市(州)第一。
本次省级示范社评定工作采取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自愿申报,各地逐级推荐的方式展开,经由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会审产生。本次评定综合考虑了各市(州)农民合作社发展和示范创建情况、农民合作社稳粮扩油作用发挥情况、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等因素,在兼顾产业分布的基础上,对生产经营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含粮经统筹),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予以倾斜和优先考虑。
《通知》要求,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作为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先进典型,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引领广大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指导服务,完善动态监测,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要加强典型宣传,推介好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推动农民合作社不断创新经营机制,规范组织行为,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