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规施行首日记者实地探访
苏杭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罗敏 文/图
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第七条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给食用生鲜农产品美颜、上色的“生鲜灯”成为首当其冲“下线”的对象。
新规施行首日,菜市场是否还有误导消费者的“生鲜灯”?关掉滤镜,商户与市民有何新感受?12月1日上午,记者就此在成都菜市场进行实地探访。
菜市场“生鲜灯”“下线”前(上)后(下)对比。
“生鲜灯”统统下线
可调节红白黄三色光源的“生鲜灯”曾是大多数鲜肉摊的标配照明设备。走进青羊区长顺街的益民菜市,记者发现鲜肉区的“生鲜灯”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高显色的新国标灯。“我们在11月20日左右就全部换上了新照明设备。”益民菜市经理舒强告诉记者,接到相关通知后,市场管理综合办公室就对市场内的商户进行了动员与劝导,并在本月统一撤掉了28个鲜肉摊上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
白色灯盖和光源的新灯具,让益民菜市鲜肉区一改往日昏暗不清的环境,更显生肉“本色”。
记者再次走访了武成大街的安居天涯菜市场,发现此前还用着“生鲜灯”的鲜肉摊已经全部换上了白色、暖白色的 LED 灯或者传统的白炽灯。
挑选合规灯具有讲究
11月30日探访中,多位经营者表示不清楚什么规格的照明设备才符合规定。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青羊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少城管理所所长何平。“灯具只能起基础照明作用,所有改变农产品原本颜色和性状的灯都不行,有颜色的灯罩也不能用。”何平告诉记者,最直接简单的方法就是把东西拿到自然光下对比,如果有色差,建议不要使用。
如果担心新换的灯具规格不符合要求,益民菜市的做法值得参考。“我们提前买了两盏灯,请少城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看过,确认合适,再为商户采购。”舒强介绍,益民菜市统一采购了147盏瓦数不一的专用灯,商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合适的款式。
“我这个摊子新换了6盏灯,刚好合适。”一位商户告诉记者,市场统一购买更省心,也不担心不合规。
新灯“上岗”还原本色
早上10点的益民菜市,前来买肉的市民络绎不绝。白色灯光下,猪肉的颜色看上去比较自然。“早就应该严管,现在这个灯光看着好多了。”市民李阿姨手拿塑料袋挑选着猪肉说,因为担心买不到放心肉,她已经很久没有在菜市场里买猪肉了。
“以前那种红红的灯看着就是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禁得好!”路过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以前买肉只认准一两家肉铺,现在可以好好多家对比。
“刚换的时候是有点接受不了,这几天习惯了也还可以。”做鲜肉生意的张老板表示,最重要的是有公平竞争的环境,用什么灯具“无所谓”。多位经营者向记者表示,大家都用一样的灯,只要东西好就不害怕比较。
“我们还会有常态化的检查,以防再出现‘生鲜灯’。”舒强介绍,后续对于不合规的商户还要督促整改,确保良好的市场环境。
少城管理所执法人员表示,后续发现有商家的照明设备不符合规定,首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按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