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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刘佳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近日,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发布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分配情况公告。  根据资金分配情况表,衔接资金合计2045044.1万元,包括中央资金1220273万元、省级资金824771.1万元。从分配数额来看,凉山、甘孜、达州、阿坝、巴中在全省21市州中排前五。  衔接资金使用方面,将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重点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少数民族发展、以工代赈、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欠发达国有林场、农村脱贫残疾人巩固提升等。  管理方式方面,实行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由县级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等自主安排使用,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资金监管方面,全面明确和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县级项目库建设、负面清单管理、公告公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规定,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7-22
当前是“七下八上”防汛抗旱的关键时期,也是秋粮产量形成的重要时节。据气象部门预计,今年盛夏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旱涝灾害较重,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隐患较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千方百计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制定《当前农业防灾减灾保丰收预案》,要求各地紧紧围绕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的目标任务,努力做到防在成灾前、抗在第一时、救在第一线,力争重灾区少减产、轻灾区保稳产、无灾区多增产,千方百计夺取粮食和农业丰收。  《通知》指出,入汛以来,我国极端天气呈现多发频发重发态势,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面临干旱、洪涝、病虫害等多个关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当前农业防灾减灾作为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的头等大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赢农业防灾减灾夺丰收这场硬仗,实现“龙口”“虫口”夺粮。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监测预警,抓好信息调度。 立足于“早”,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准确分析研判气候和灾害发生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立足于“准”,实行周调度、月会商、重大灾情及时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墒情、苗情和灾情,落实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立足于“快”,加强应急值守,关键时期、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细化实化农业防灾减灾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要分作物分灾种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意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包区包片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农民落实关键措施,抓好灾情应对和生产恢复,最大限度降低病虫危害损失。水利部门要落实打应急井、建集雨窖、加固山塘水坝等措施,合理调配水源;科学精细调度水利工程,积极储备抗旱水源,确保引水畅通;搞好机井检修,保障抗旱应急用水。应急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灾害救助,开展应急救援,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对干旱地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各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抓好救灾保障,及时恢复灾后生产,切实减轻灾害损失。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推动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据农新办)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7-22
(乐林峰 记者 李丹)记者7月20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省民政厅、财政厅和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摘帽不摘责任、坚持摘帽不摘政策、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对易返贫致贫对象开展动态监测,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同时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头看”、低保领域专项治理巩固提升,防止一撤了之。  《实施方案》提出,要持续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要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完善临时救助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要做好低收入人口识别认定,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为支撑,建立覆盖全省的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和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对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群众,继续予以监测预警。  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形成更加统筹有效、梯度有序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服务向低收入人口覆盖延伸。  要强化救急难功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从对象条件、申办流程、管理服务和救助标准等方面,逐步缩小城乡差异。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7-21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记者 于文静)近两年来,猪肉价格涨跌受到百姓关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着力在巩固生猪生产恢复成果、加快建立稳定生猪产能的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三方面加大力度,抑制和缓解“猪周期”。  这是记者从农业农村部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今年上半年,我国生猪生产全面恢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6月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4564万头、相当于2017年年末的102%,生猪存栏 4.39 亿头、恢复到2017年年末的99.4%。  与此同时,从2月份开始,生猪价格连续5个月下降,6月份不少养殖场户陷入亏损。  “这种局面如果持续下去,既不利于产业长期稳定发展,也不利于猪肉长期的稳产保供。”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辛国昌说,生猪价格波动本身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一种表现,但是大起大落对行业发展、群众生活、稳定物价都会带来一定影响。  据他介绍,为了应对上述情况,农业农村部将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巩固生猪生产恢复成果。在这一轮生猪产能恢复中,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地方层层压实责任。要继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保持用地、环评、金融等基础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继续压实地方的稳产保供责任,防止一些地方在政策上“翻烧饼”。同时,要抓好非洲猪瘟的常态化防控,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帮助养猪场户在低谷期节本增效。  ——加快建立稳定生猪产能的调控机制。2019年农业农村部建立了规模猪场的直连直报系统,可以准确掌握全国年出栏 500头以上的18万家规模猪场每月生产变化情况。要进一步加强生产与市场的监测预警,特别是推动以能繁母猪存栏变化率为核心的调控指标,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的触发机制。  ——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加快建设现代生猪养殖体系,实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继续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龙头企业帮带中小养殖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加快建设现代化的生猪产品加工流通体系,促进养猪业绿色循环发展。
新华社 | 分享: 2021-07-21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2021年6月26日)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以下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  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将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整体活力。  (二)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变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未来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更好发挥人口因素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  (三)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群众生育观念已总体转向少生优育,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有利于满足更多家庭的生育意愿,有利于提振生育水平。  (四)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仍然处于紧平衡状态,脱贫地区以及一些生态脆弱、资源匮乏地区人口与发展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引导人口区域合理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  (五)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六)主要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积极稳妥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协调公平,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以均衡为主线。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现代化建设全局中谋划部署,兼顾多重政策目标,统筹考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改革为动力。着眼于我国人口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眼于现代化建设战略安排,深化改革,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制约因素,提高人口治理能力和水平。  ——以法治为保障。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法实施,将长期以来党领导人民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方面的创新理念、改革成果、实践经验转化为法律,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新时代人口工作行稳致远,保障人口发展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七)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八)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九)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十)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十一)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  四、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十二)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及儿科建设,夯实县乡村三级基层网络,加快补齐生育相关公共服务短板。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十三)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相关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强化婚前保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协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十四)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强化规划引领,严格技术审批,建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管,严格规范相关技术应用。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  五、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十五)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市地级行政区为单位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发展智慧托育等新业态,培育托育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和制作等行业民族品牌。  (十六)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十七)加强综合监管。各类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要承担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评估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  六、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十八)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十九)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二十)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依托学校教育资源,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改进校内教学质量和教育评价,将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费用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二十一)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适时对现行有关休假和工作时间的政策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完善。  七、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  (二十二)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加强立法,保障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二十三)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落实好扶助所需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点用于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二十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委托,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依法代办入住养老机构、就医陪护等事务。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建立定期巡访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扎牢织密帮扶安全网。  八、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二十五)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国情、国策意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推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十六)动员社会力量。加强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等公益活动。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为导向,开展活力发展城市创建活动。  (二十七)深化战略研究。面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持续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完善人口空间布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人口学科和理论体系建设,发展人口研究高端智库,促进国际交流合作。  (二十八)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把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社会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二十九)加强工作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本决定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优化生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本地区人口工作情况,中央将适时开展督查。(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新华社 | 分享: 2021-07-21
(罗川 康勇 记者李全民)“实施退耕还林后,我们山变绿了,水变清了,日子越来越红火了。 ” 7月17日,正在中药材种植地里进行田间管理的旺苍县英萃镇新房村七组群众向子贵信心满满地说,“我把60亩退耕地种了中药材,剩下的20多亩荒地打算也种上中药材,预计明年收入翻倍。”近年来,旺苍县积极按照“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的退耕还林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山区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近年来,实施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3.1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5.4万亩,完成退耕地造林18.55万亩,荒山造林13.85万亩和封山育林3.8万亩,退耕还林是该县最大直补惠农项目,全县累计兑现退耕农户政策性补助资金3.8亿余元,户均达到7200元。2021年,旺苍县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聘用了1306名生态护林员,既加大了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又增加了贫困户收入巩固了脱贫成果。近年来全县各乡镇依托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8.81万亩,占退耕还林总量的67%,其中以核桃为主的特色林业经济约8万余亩,占新发展经济林的90.8%。有效带动特色经果、森林蔬菜、森林药品、林下养殖、生态旅游等后续产业蓬勃发展,助农增收人均600余元,受益农户达8万余户,其中受益贫困户1.3万余户。通过退耕还林,该县工程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荒山秃岭披上绿装,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有效推进全县造林绿化步伐。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生态意识明显提升,崇尚生态、崇尚自然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厚。退耕还林改变了山区农民广种薄收等落后生产方式,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了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在贫困地区和北部偏远山区,农民群众通过粮食或现金直补得到了实惠,从而增加了行业的社会认同和工作权重。近20年来,该县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大幅度增长,森林覆盖率增长近20个百分点,其中退耕还林工程占比达到14个百分点。
四川新闻网 | 分享: 2021-07-20
(叶昌荣  记者  杨波  侯云春)“拿到了产权证,我们心里就像吃了颗定心丸。”近日,在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谢坝社区村,村民邹成军拿到宜宾市首批宅基地有偿使用不动产权证后激动地说。当天,该村共有23户农户领到了该证。据了解,2003年,为了响应统一居住、集中发展“猪沼茶”产业的号召,谢坝社区村部分农户按照统一风貌修建了集中聚居点,其中23户农户为跨社到集中聚居点新建房屋。但是受限于当时的宅基地政策,对于跨社修建房屋的,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也没有办理合法产业登记手续。“这一直都是我们村10多年来的一块心病。”金秋湖镇谢坝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刘祖平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该村开展以来,根据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精神,并按照《翠屏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该村通过召开户长会、社员代表大会及村两委会,确定了本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标准,并经过合作社、村联合社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3户农户中,跨集体经济组织使用90平方米的支付宅基地有偿使用费2800元,120平方米的支付3000元。村社在收取费用后,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根据土地所有权人的许可,按程序对这23户农户房屋进行了确权,并颁发不动产权证,有效破解了该村23户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据悉,作为全省5个、全市唯一的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区,翠屏区目前确定的李庄、金秋湖、牟坪3个试点镇,12个试点村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各项改革任务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四川经济日报 | 分享: 2021-07-20
(记者 刘佳)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231.3万名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7%;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9.7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71%;提高66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督查室获悉,四川民生实事“半年报”出炉,省委、省政府重点统筹推进的30件民生实事进展顺利。  30件民生实事涉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多个领域。截至6月底,已有15件民生实事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余15件达到或超过目标任务进度。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从财政安排来看,各级财政计划安排1720.9亿元,下达预算1683.68亿元,占计划安排的97.8%。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097.17亿元,占计划争取中央补助的88.8%;下达省级预算517.7亿元,占省级计划安排的128.5%;下达市、县预算68.81亿元,占市、县计划安排的83.7%。各级财政实际拨付资金1199.65亿元,占计划安排的69.7%。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为扎实办好民生实事,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坚决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学史力行”等要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强调,要全力保障民生投入,做好民生项目推进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对违规使用民生资金、数据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确保民生资金真正用于人民群众。  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把民生实事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强化资金保障、加强项目监管、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民生实事工作有序推进,努力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效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按工作安排将对新(改)建8000公里农村公路、支持1000个行政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000个等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实地检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共同推动民生实事全面落实  专车专线,从家出发,标识统一,规范有序。如今,一辆辆印着“四川乡村客运”的“金通工程”客运车辆,让农村群众切实感受到出行的便利。今年,我省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乡村客运线路提质升级工程,为农村群众的出行路“提档升级”,也为乡村振兴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根据安排,今年我省计划省级安排资金1.22亿元,实施乡村客运“金通工程”,统一乡村客车标识、车辆外观、站牌以及从业人员标识,分类建立以班线为主、公交为补充,预约响应式兜底的乡村客运运行体系。截至6月底,全省178个试点县(市、区)全面完成乡村客运标识、招呼站(牌)、车辆外观、驾驶人员管理“四统一”,完成率100%。  “实施100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是今年首次纳入的民生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各地均已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大部分项目已拨付首款并实施运营。“对21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改造”民生实事项目也加紧推进中,目前已有16处开展方案设计、工程招标等工作,其余5处正在施工。  “省委、省政府确定推进30件民生实事项目,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直面民生短板,回应群众期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德政工程、惠民工程。”省政协委员、省特邀民生观察员周文宇建议,加大基层治理创新力度,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整合慈善机构和社会义工等社会力量,把政府的单一行动汇聚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共同推动民生实事落实。同时,适时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建议设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民生实事目标开展评估,为务实高效推动民生实事目标规划计划和落地落实提供科学参考。”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1-07-20
四川农村日报讯 李波 特约通讯员 唐明平7月16日,笔者从仪陇县财政局获悉,该县实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以来,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71万笔28.32亿元,打卡成功率达99.7%。“这标志着我们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直达农户的改革目标得以实现。”仪陇县财政局局长胡钊阳说。  2015年,仪陇县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惠农补贴“一卡统”发放管理模式,建立起全县25万户农户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何为惠农“一卡统”?简言之,就是以户为单位,以户主名义办理带有特殊标识的“惠农统发卡”,实行“一户一卡”管理。农户的基本情况全部植入信息库,为惠农补贴精准发放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当年,该县统发18个惠农补贴项目资金35万笔共1.8亿元,一次性打卡成功率达99.6%。  2019年,全省实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当年4月,该县印发《仪陇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仪陇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019年7月1日起,该县将农业、建设、教育共47类67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全部通过南充市“一卡通”监管平台发放,享受补贴对象办卡率达100%。  今年3月,南充全市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工作,该县紧扣目标任务,按照市确定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并在6月底实现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全过程“阳光审批”,全流程“阳光发放”。  今年6月底,在“阳光审批”试运行补贴项目发放中,该县度门街道村民王兰华通过手机里面的小程序南充“一卡通”,按照个人申报、村审核、村公示、县审定的操作流程申报了“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王兰华激动地说:“这个补贴是我自己亲手操作,村干部实名审核,几天时间我就收到银行发来的信息,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就打到社保卡上了。我现在明白了,‘阳光审批、阳光发放’就是要把每一个审批环节都公之于众,让我们老百姓‘阳光监督’,让我们真正成为惠民政策的明白人和受益人。”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7-20
(记者 杨梦帆)近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加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于近日制定并印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整治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以下事项:(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二)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四)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能力建设方面的资金不得纳入整治资金支持范围。  据介绍,整治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期满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形势的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整治资金由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管理。财政部负责制定资金分配标准、审核整治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编制整治资金预算草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指导地方预算管理等工作。生态环境部负责指导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研究提出工作任务及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组织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开展日常监管和评估,推动开展整治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地方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办法》要求,各省应当按照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和中央文件精神,管好用好整治资金,加强对脱贫县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安排给脱贫县的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7-19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张立峰  7月1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四川省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四川人社“十四五”规划)专题咨询会15日在成都召开。与四川省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比,四川人社“十四五”规划新增了“推进农民工工作战略性工程”章节,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人数、省内转移人数”两项有关农民工工作指标。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增“推进农民工工作战略性工程”章节,是贯彻落实省委把农民工作为战略性资源、把农民工作为战略性工程来抓的具体体现。在这一章中,提出了“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强农民工人才培养、加强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优化农民工公共服务、巩固人社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任务,这些规划有利于推动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农民工优势资源,从制度上为进一步更高质量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不断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制度建设,近年来先后出台《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今年首次启动服务保障农民工“十大专项行动”,从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十个方面,系统性深入推进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通过强化统筹联动,促进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更加高效,不断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将对县外省内农民工逐步实行全省统一服务管理,搭建更多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平台载体;对外省农民工与本省农民工原则上在政策上、执行上同等对待,整体逐步有序推动我省城乡融合发展。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7-19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杨勇 杜铠兵7月14日18时,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在自贡市举行。  据了解,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是按照“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要求统一开发建设,包含经办管理、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应用支撑、决策分析等5大类14个子系统。国家医疗保障一体化平台在自贡市正式上线试运行,标志着我省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已进入加码加速推进阶段,是我省全面接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先手棋”,为接下来提高我省医保信息化水平、增强基金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省医疗保障局已指导自贡市成功将全市7家医保经办机构,304家定点医疗机构、1009家定点药店纳入平台管理,可向全体参保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彻底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往返路途远、手工报销时间长、手续办理复杂、自行垫付资金压力大、异地医保目录差异化影响等问题。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按照既定计划,分批次完成全省22个统筹区上线任务,逐步构建起医保便捷可及“大服务”、规范高效“大经办”、智能精准“大治理”、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可用“大数据”、安全可靠“大支撑”的医疗保障信息化体系。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7-16
(记者 刘凤羽 实习生 彭书慧)截至6月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41.66万亿元,同比增长10.1%。7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相关负责人作出上述表示。据介绍,脱贫攻坚战以来,人民银行动员金融系统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7100多亿元,扶贫再贷款累计发放6688亿元,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发放9.2万亿元,有力支持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牵头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出台《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等多项政策措施,强化考核激励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三农领域,扎实做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工作。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推动已出台的措施落地落实,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强化对粮食安全、种业发展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做好风险防范,努力形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7-14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姜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在网站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对完善社保制度,深化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有不少政策性突破,社保、养老金、工资收入等方面未来5年将发生一系列变化。【变化一】社保:待遇水平将稳步提高社保待遇连着老百姓的救命钱、养老钱。规划将“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定为“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之一。规划明确,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综合考虑物价变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人社部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2020年,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由1686元增长到2900元左右,全国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由686元提高到1506元。今年职工基本养老金实现“17连涨”,上涨待遇近期发放到位,按照规划要求未来有望继续上涨。此次规划还提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一系列新举措,都将持续提升社保的“含金量”,让民生保障的底线兜得更牢。【变化二】收入分配:“提低扩中”缩小差距围绕“十四五”期间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这一要求,规划分类别、分情况作出一揽子政策安排。例如,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强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工资分配的事前指导,探索发布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征的薪酬分配指引。事业单位逐步实现绩效工资总量正常调整,实行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探索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国有企业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等等。规划还部署,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小微创业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专家表示,这些安排体现了一个总趋势,即未来几年政府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和指导,并通过“提低扩中”缩小收入差距,让更多普通人的“钱袋子”鼓起来。【变化三】养老金: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根据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这一规定将在“十四五”期间有所调整。规划提出,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修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这些都是国家为了确保养老金收支平衡打出的‘组合拳’,是我国老龄化背景下的必然举措。”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估算,“十四五”期间新退休人数将超过4000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将净减少3500万人。郑秉文说,适当提高最低缴费年限,缴得多,退休金领得多,对提高个人养老金替代率、制度的可持续性都有利。专家表示,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对企事业单位职工影响不大,主要影响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后者完全由自己缴费,按最低年限缴纳很常见。最终提高几年,还需根据我国劳动者的平均就业年限等研究确定。【变化四】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外卖骑手等将不再“裸奔”权威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长。2020年,共享经济提供服务人数约8400万人。但是按照现行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与从业单位之间属于非稳定劳动关系,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保障。针对这些痛点、难点问题,规划提出,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制定职业伤害保障试行办法,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及时补齐保障短板,健全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制度,既有助于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也有利于促进灵活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和群众收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表示。按照相关部门部署,下一步将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责任,为平台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与工伤保险待遇总体一致的公平保障,让外卖骑手等不再“裸奔”。【变化五】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工伤保险:实现广覆盖全部纳入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这是此次规划提出的又一新要求。据了解,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在上世纪90年代《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基础上逐渐建立起来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最初并不包括在其中,如果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主要由民政部门参照相应条例给予抚恤和优待。不过,抚恤和优待的保障情形相较工伤保障范围更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工作岗位猝死或者患职业病等,工伤待遇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为推动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近年来人社部积极支持鼓励各地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将公务员整体纳入了工伤保险制度,其余省份的部分地市也开展了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按照规划,除实现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全覆盖,我国还将研究完善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及配套办法,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2020年末的2.68亿人提高到2025年的2.8亿人。【变化六】劳动者休息权益保障:完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针对企业超时加班、恶劣天气强制出工等问题,规划回应社会关切,提出完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并专门部署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进行治理。“随着非标准劳动关系越来越多,亟需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时间等作出更加周密科学的安排,维护劳动者权益。”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说。多位专家认为,应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按规定合理确定日最长在线时长或者工作时长,安排工间休息。同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基本权益保障。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确定快递员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和年度劳动报酬增幅,快递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新华社 | 分享: 2021-07-13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刘佳  猪肉价格连续22周下跌,市场行情大起大落。为稳定生猪产能,日前,省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出台了《四川省稳定生猪生产十条措施》(简称“猪十条”)。  7月9日,四川省稳定生猪生产十条措施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会上,省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师李春华介绍了我省生猪生产情况和“稳定生猪生产十条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等相关人员,就稳定生猪生产的热点问题,回应了社会关切。新闻发布会现场稳产保供取得成效生猪生产面临新挑战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两年来,我省一手抓非洲猪瘟防控,一手抓恢复生猪生产,取得一定成效。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省出栏生猪1537.5万头,同比增长37.8%,达到非洲猪瘟前2018年同期的90%。生猪存栏3992.1万头,同比增长33.7%。猪肉产量120.1万吨,同比增长40%,已达到2018年同期的102%。  同时,全省动物疫情总体平稳。上半年,省内没有报告发生原发性非洲猪瘟动物疫情。今年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已经结束,全省免疫抗体整体水平在90%以上。  和复产取得的成效相比,今年以来,我省生猪和猪肉价格持续走低。据省农业农村厅监测,至6月25日,我省生猪和猪肉价格分别为13.58元/公斤和23.34元/公斤,同今年年初高点相比降幅分别达52.3%和55.6%。  “本轮猪价非正常持续下跌是多种因素叠加造成的,不是简单的猪多了。”李春华表示,目前,我省生猪出栏量和市场消费能力均尚未回到正常年份水平,生猪恢复生产还没到“鸣金收兵”的时候。  李春华表示,保持生猪生产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是此次出台“猪十条”的根本目的。各地要根据目标任务、消费需求、土地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布局养猪场,不能不发展、也不能盲目发展,要逐步让生猪生产达到一个稳定运行的水平,坚决完成年初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实现年末存栏4000万头、全年生猪年出栏5800万头的目标任务。积极落实各项举措保障生猪生产稳定运行  此次的“猪十条”,可谓干货满满。这些举措如何落地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人员就此在会上进行解答。  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副处长喻龙表示,近期,国家发改委已宣布启动猪肉收储工作,我省有计划启动猪肉储备。同时,我省还将进一步优化保障生猪猪肉价格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  “早在2016年11月,我们就出台了《四川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这是我省保障生猪猪肉价格相对平稳重要的常态化长效调节机制。”喻龙表示,目前,省发改委正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预案进行修订,拟报省政府同意后尽快出台《四川省生猪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此外,“猪十条”提出要进一步落实环保和用地扶持政策。“我们正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助推生猪生产发展。”省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冯娜娜介绍说,目前,我省仅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建设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生猪养殖建设项目仅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再进行环评审批。  “猪十条”还提到要“进一步鼓励企业开展猪肉产品加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产品加工处副处长夏超表示,目前我省正围绕全省100个生猪生产基地县,在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个经济区培育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猪肉制品精深加工集聚区。同时,通过落实“一企一策”个性化培育机制,着力培育了希望食品、高金、铁骑力士等重点猪肉精深加工企业;通过实施“专精特新”工程,壮大三丰、南大等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推进我省猪肉制品精深加工产业总量规模不断扩大。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7-12
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1年4月28日)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夯实国家治理根基,现就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三)主要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基层政权坚强有力,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层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  二、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确保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日常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  (三)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  三、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一)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推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二)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市、县级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  (三)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县级党委和政府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  (四)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每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市、县级政府要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应急状态下对乡镇(街道)人、财、物支持。  (五)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健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  四、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不盲目求大。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  (二)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与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三)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由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工作。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  (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市、县级政府要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政策,采取项目示范等方式,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  五、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  (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科学常识、卫生防疫知识、应急知识普及和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三)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六、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  (一)做好规划建设。市、县级政府要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健全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  (二)整合数据资源。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三)拓展应用场景。加快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延伸,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组织领导,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基层治理工作,整体谋划城乡社区建设、治理和服务,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乡镇(街道)要提高抓落实能力。组织、政法、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二)改进基层考核评价。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事项,并为权责事项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应支持。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考核,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和频次。统筹规范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以及“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出具证明事项、创建示范等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容错纠错工作,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保障基层治理投入。完善乡镇(街道)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办公、服务、活动、应急等功能面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盘活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支持建设完善基层阵地。  (四)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专门制定培养规划,探索建立基层干部分级培训制度,建好用好城乡基层干部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加强对基层治理人才的培养使用。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严格执行乡镇(街道)干部任期调整、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研究制定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市、县级政府要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制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等从事社区工作。  (五)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加快基层治理研究基地和智库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理论研究。以市(地、州、盟)为单位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工作,加强基层治理平台建设,鼓励基层治理改革创新。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补齐补足社区防控短板,切实巩固社区防控阵地。完善基层治理法律法规,适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条例。  (六)营造基层治理良好氛围。选树表彰基层治理先进典型,推动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做好基层治理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基层治理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基层治理专题宣传。
新华社 | 分享: 2021-07-12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杨都7月7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针对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就医等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我省将便利老年人就医纳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为民办实事工作中,组织制定了《四川省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此次方案出台了增设快速预检通道、开通多渠道挂号服务、全面落实老年优先服务等11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到2021年底,我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实现适老化就医改造,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及时的医疗服务;到2023年,我省全面建立符合老年人就医特点的现代服务体系,全面满足老年人就医服务需求。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7-09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阚莹莹 袁宇君  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发文,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为稳定种粮农民收益,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又添助力。  “农民种粮,保险护航。”距离2018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已经过去3年。与前文对比,此次发布的这份文件,又给农户带来了什么样的惊喜?亮点一惠及小农户体现金融普惠  此次文件中提到的保险品种,依然是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其中,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保险保障对象为全体农户,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  据了解,实施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地区以及有关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保机构均应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产粮大县,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1年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2022年起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文件体现了金融普惠基本原则,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均纳入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范围,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允许村集体组织小农户集体投保、分户赔付,以极具操作性的方式,将利好带给每一位小农户。亮点二四川明年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  本次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实施地区扩大到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  据了解,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范围,根据上一年度中央财政奖励的产粮大县名单确定,2021年纳入补贴范围的实施县数不超过省内产粮大县总数的 60%,2022年实现实施地区产粮大县全覆盖。也就是说,明年将惠及四川省上年度获得中央财政奖励产粮大县的所有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农户。  补贴方案方面,文件指出,原则上,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不高于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亮点三加强理赔管理对小农户也能理赔到户  文件要求承保机构应当公平合理地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并充分征求当地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户代表意见,同时应加强承保理赔管理,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都要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查勘定损标准与规范,在农户同意的基础上,原则上可以以乡镇或村为单位抽样确定损失率。承保机构要有稳健的农业再保险安排,积极参与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确保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工作稳步推动。  文件指出,在符合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开发标准化农业保险产品,完善风险区划和费率调整机制,加强保费补贴资金审核。文件还鼓励有关方面加强与国防科工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合作,通过遥感等途径对农业保险数据进行交叉验证,提高真实性和准确性。专家点评  西南交通大学乡村振兴与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 陈光:  文件中提出“体现金融普惠,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均纳入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范围”,对广大小农户是一个政策利好,意味着在未来小农户的经营活动中,可以得到政策性财政补贴优惠和融资机会。这将增强小农户抵御和降低经营活动的风险,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粮食作物的积极性,从基础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7-09
(记者 刘春华)7月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省政府近日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作出具体规定。  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自去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伤保险制度。更惠民 明确抚恤金一次性支付方案“《实施办法》明确了一次性支付未参保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具体标准,对未参保工亡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提供了具体方案。”该负责人介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经供养亲属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以初次核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基数,按照下列标准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未满18周岁的供养亲属,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按照20年计算,但超过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此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后,经供养亲属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需变更为一次性领取的,按前款规定标准核定一次性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已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以上规定,有效化解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难的具体问题。”该负责人说,现实中一些吸纳农民工务工的用人企业,由于没有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农民工不幸身亡,其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企业承担。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出现状况,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领取就会受到影响。这一情况下,有的供养亲属会提出一次性申领抚恤金。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明确了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逐年递减的具体标准。更便民工伤认定可委托所辖县市区办理  根据《实施办法》,在市(州)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市(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所辖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对工伤认定管辖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今后,全省工伤认定将更加便民化。”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举例,一些在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其作业点可能离市级城市较远,有的甚至是跨市域作业,比如一些建设施工单位,其承建的工程有可能跨多个地区。一旦员工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就可以上述规定,就近申请工伤认定。  除此以外,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实施办法》还细化了劳动关系终止后不再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和确认事项申请的具体情形、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结论发生变化后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重新核定的具体方法等相关规定。  据了解,《实施办法》自2021年8月6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同时废止。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1-07-08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周颖昳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扶贫开发局、省银保监局一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省将全面实现“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具体工作目标为,通过梳理整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和项目、规范代发金融机构、优化资金发放流程、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和完善“一卡通”管理平台等工作,建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建立阳光审批系统,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到2021年底,全面实现所有到人到户补贴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  近年来,我省“一卡通”以社保卡为载体,所有补贴资金都通过“一卡通”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资金到卡更快捷,群众更方便。目前为止,全省已实现所有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平台阳光发放。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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