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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龙)为推动新版《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全面实施应用,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于近日通过视频方式,举办了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分类》培训班。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主任委员、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党委书记刘旭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刘旭指出,农业机械化标准是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评价农业机械化水平的重要技术依据,是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保障。“十四五”时期,农业机械化标准化工作要学习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全面落实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部“十四五”三农工作“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全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向高质量发展,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推动标准贯彻实施,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他强调,《农业机械分类》是一项重要的农业机械化基础标准,适用于农业机械化生产管理服务活动中对农业机械的分类及统计。《农业机械分类》自发布以来,在农业机械的试验鉴定、技术推广、作业服务、安全监理、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统计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在我国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要求,充分认识《农业机械分类》标准的重要性,全面、系统、准确把握标准内容和要求,认真细致做好农机试验鉴定、质量认证等相关工作衔接,确保新旧版本标准平稳过渡、便利实施。培训班邀请了农机化总站、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等单位的8位专家授课,介绍了新版标准修订变化情况,讲解了种植业机械、畜牧业机械、渔业机械、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农用动力等通用机械的分类方法和具体品目涉及的典型产品。共培训农机化管理部门、鉴定机构、推广机构、生产企业相关人员400余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甘肃等多地相关单位组织了集中学习。通过培训,学员们深刻理解了农业机械的内涵,全面了解了新版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系统掌握了新版标准的实施要求,为科学划分农机产品的品目归属,确保全国范围内统一理解、规范实施,做好后续有关工作衔接过渡奠定了扎实基础。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1-04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启动一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农财两部文件精神,对标试点目标、原则和方式,抓住重点区域、作物和主体,突出安全性、科学性和整体性,强化种养结合、用养结合和点面结合,扎实推进项目落地,积极探索模式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项目任务抓得实。面积落实。279个试点县共建设示范区2760多万亩,覆盖水稻、玉米、小麦、大豆、马铃薯、油菜、红薯、甜瓜、蔬菜、果树、茶树等多种作物。主体落实。根据养殖、种植业规划布局,因地制宜遴选项目实施主体1650个,构建种养循环网络,促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安徽、湖北等省针对养殖分布不平衡、大型服务主体少的问题,遴选大型骨干企业作为总服务商,吸纳中小型主体作为区域服务商,形成以“大”带“小”服务网。监测落实。开展粪肥施用技术田间试验1033项,布置效果监测点5480个,跟踪肥料施用、产量品质、经济效益、土壤肥力等变化。四川、江西等省统筹布设长期定位试验点,为科学评价粪肥还田效果提供数据支撑。  种养循环效果好。促进变污为肥。组织专业化服务主体收集运输、堆沤处理畜禽粪污,项目区累计处理固体粪污1940多万吨,液体粪污3300多万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促进粪肥施用。根据粪肥特点、作物需求和土壤状况,推进粪肥科学施用,累计施用固体粪肥1300多万吨,液体粪肥2690多万方。促进化肥减量。据统计,示范区减少化肥用量6.3万吨(折纯),其中氮2.9万吨、磷1.8万吨、钾1.6万吨,促进了减量增效。  技术模式有创新。在固体粪肥施用方面,结合区域和作物特点,集成熟化了一批农机农艺配套、基施追施统筹的技术模式,主要有“粪肥机械抛洒”“粪肥+配方肥”“粪肥+机械深施”等,应用面积860多万亩。在液体粪肥施用方面,沼液重点采用罐车和管网输送还田、“沼液+水肥一体化”等方式,应用面积460多万亩。河北、黑龙江等地积极探索粪水厌氧发酵处理、注入式粪肥播撒机开沟施用后覆土等技术模式。  运行机制有探索。各地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探索建立种养循环运行机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黑龙江省形成政府引导、主体主导、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撬动社会资本1亿多元。河南省与金融机构合作,以财政出资风险准备金、银行放大资金量、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形式,高标准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社会化服务机制。北大荒集团扶持第三方服务组织,与养殖场和种植户签订粪肥还田协议,有效链接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还田施用环节,实现全产业链管理、闭环运营。全程追溯机制。河北、江苏、湖南等地采用“物联网+”技术,开发粪肥还田监管平台,对粪污收集运输、粪肥还田作业全过程监控记录,实现监管信息化、数据处理自动化。  培训宣传亮点多。指导到位。制定粪肥还田技术指导意见、试验方案和效果监测方案,成立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专家指导组,开展技术指导和咨询把关。培训到位。在关键农时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等活动,累计举办培训班2000多期次,田间观摩6300多次,发放技术资料140多万份,培训各类新经营主体15.3万人次,设立各类标牌3100多块。宣传到位。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在中央主流媒体等宣传报道1200多条次,提高农民对科学施用粪肥的认识,营造良好氛围。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1-04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 李长胜201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院,首次作出“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重要指示。2018年6月总书记视察山东时再次强调:“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让农业借助科技的翅膀腾飞起来。”  科研与生产“两张皮”,曾是阻碍农业科技展翅高飞的痼疾。近年来,我院坚持以“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为总战略,以破解科研生产“两张皮”为着力点,以“推倒四面墙、迎来八面风”为总基调,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有力打通科研和生产转移转化通道,把论文写在希望田野,把成果送到千家万户。  一、坚持需求导向,把实验室搬到田间地头和企业  要让“两张皮”粘起来,科研就必须同农业生产的实际结合起来。我院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坚持“四个面向”调整科技创新的重点和方向,将“三个突破”示范县(市)作为科研主战场、主阵地,从学科布局到团队建设,从选题立项到研发推广,更精准地聚焦产业需求、农民需要,让“高大上”的科研更接广袤农田的“地气”。  一是调整科研创新方向。在开展山东农业科技产业需求大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世界眼光、中国视野、山东特色”进行学科和团队改革。加强学科整合。针对部分学科规模过小、分散重复设置、职责交叉重叠等突出问题,对小麦、水稻、花卉、棉花等24个学科重新优化组合,把相同相近学科集中到同一单位做大做强。优化学科布局。按照资源配置“一盘棋”和学科融合“一体化”的原则重塑全院学科团队,按照卓越、优势、特色、新兴四个层次建设八大学科群87个创新团队,新组建经济作物研究所、湿地农业与生态研究所、茶叶研究所、休闲农业研究所等研究单位,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农业大数据研究院、乡村人才学院和规划设计院,构建起学科门类全、支撑产业强、协同创新好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实行“大团队”建设。取消研究室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打造面向全产业链提供科技支撑的大团队,打破所之间、团队之间壁垒,科研人员可以在院内自由流动。首创“五权下放”团队管理模式。按照“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原则,赋予首席专家团队“组阁权”、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经费“支配权”、科研绩效“分配权”和引进人才“选择权”。把科研人员“按”在地里。响应“科研人才都应该到生产主战场上去”号召,引导科研人员跳出实验室“一亩三分地”,奔赴乡村振兴主战场,把农业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搬到“三个突破”示范县(市),实现科研源自生产、服务生产。  二是整合科技创新资源。针对农业科研资源分散、共享不够问题,推进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基地建设,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进省院与地市分院协同发展。采取省市共建模式,构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合体,实现省院对各地市分院在科研布局、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高效统筹。组建虚拟研究中心。跨学科、跨团队、跨单位集成各行各业的院内外专家组建研发团队、研究中心,围绕全产业链部署课题,共同研究制约山东农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和“卡脖子”技术问题,构建产学研高效协同创新体系,目前已成立葱姜蒜智慧农业技术与装备等13个虚拟研究中心。创新实践“链长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在粮食、蔬菜、果树、畜牧等24个产业链开展联合攻关和系统集成组装,通过建链、补链、强链,实现工作聚焦、要素聚集、产业集群,形成支撑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合力。改革科研要素保障体系。建立科研仪器设备统购共享机制,对各所所需的科研仪器、试验耗材由全院统一招标、统一购置、统一管理,实现院内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积极推进基地一体化改革、招投标一体化改革、行政后勤一体化改革,实现科研要素高效有序配置。  三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要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创新揭榜挂帅制度。践行“市场主体出题、科研单位答题”,推动科技创新工作主动融入农业经济发展主战场,在全国农业科研系统率先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寻榜张榜揭榜农业科技难题,揭榜的97项农业产业科技难题项目经费达1.32亿元。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瞄准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提及的13个特色农产品及区域优势主导产业,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建了79家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当地产业存在的堵点、难点开展研究,边研究边推广,边创新边转化,组建了100多个联合创新团队扎根产研院开展协同攻关,转化落地我院原有成熟技术成果200余项次,帮助企业新增经济效益6000余万元,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建立“利益共同体”模式。鼓励科研人员用资金、技术、品种权入股,与企业、合作社、农民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28位专家已与2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乡村振兴利益共同体”合作协议。推进团队市场化改革,将一部分团队推向市场,与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探索建设混合所有制的新型研发机构,玉米所研究团队已与登海种业共建实质性科研创新联合体。  二、坚持深化改革,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科技创新绝不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2020年以来,我院将成果转化进一步明确为主责主业,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改革,将“转化富院”作为“十四五”规划“五五五”战略之一,构建规范、合理、顺畅的成果转化工作体系,拆除阻碍产业化的“篱笆墙”,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2020年,全院成果转化实际到账金额1.35亿元,比2019年增长80%。  一是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实现“有的转”。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规划、统一运营、统一管理,进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按照“理论成果技术化、技术成果产品化、产品成果产业化”的要求,组织专业成果转化团队,在科研项目立项之初就介入,着力培育一批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潜力和产业支撑能力的成果。充分发挥我院现有基地、平台作用,依托济阳基地、东营基地等建设多处中试熟化基地,提升展示、孵化功能。  二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实现“有地转”。在省级层面建立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在市级层面,依托各分院建设17处成果转移转化分中心,在县级层面建设县域工作站,构建纵向联动、横向联通的“省-市-县”三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连续两年举办我省农业科技成果秋季成果拍卖会,敲响了山东农业科技成果拍卖“第一槌”,两次拍卖会总金额均过亿元,其中七项成果拍卖过千万元。拍卖会既为科研人员辛勤培育的成果找到一个好“婆家”,又提升成果转化效率。  三是组建专兼职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实现“有人转”。由3名技术经理人、25名兼职技术经纪人及院属单位84名专职人员组建我院成果转化队伍。全程服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引进一批懂金融、法律、营销、宣传等特长的专业型人才,组建了我省第一支农业科技成果技术经理人队伍。院所均成立专门成果转化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同时坚持引育结合,培育一批熟悉农业科研、了解市场行情、具备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四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实现“有路转”。将“先转化,后奖励”变为“先赋权,后转化”。争取到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改革试点名额,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鼓励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协商确定持股比例,依法享受分红。首次提出农业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机制。由行业专家对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价值评估,并以价值评估为基数进行转化,准确体现成果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助力更多优秀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出来。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出台我院关于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意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  五是建立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实现“有劲转”。界定收益分配权限与比例。充分保障成果完成人和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成果转化收益的94%奖励团队和相关作出重要贡献人员。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专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职称系列,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实行直报制度,出台的破“四唯”十条明确规定,单项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一次转让过千万的直升正高。在2021年岗位竞聘中,3名科研人员通过“主持研发的单项科技成果转化到账经费100万元及以上”成功晋升副研究员。  三、坚持提高服务效能,打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最后一公里”  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增加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加强供需对接为着力点,以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为目标,推进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创新,强化高校与科研院所服务功能。我院改过去“单点出击、各自为战”,为“握指成拳、重点突破”,以实施“三个突破”战略为总抓手,通过科技服务体系改革打通科研与生产相连的“最后一公里”,使更多“藏在深闺人未识”的农业科技成果,走入寻常百姓家,为现代农业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三个突破”战略实施一年多来,在三个示范县(市)共推动270项次自有项目落地示范县(市),推广新品种、新技术400项次,直接投入资金2246万元,实现直接经济效益5.42亿元。  一是畅通服务渠道。打造“舜耕科技”服务品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做贡献”实践活动,在全院组建23个“舜耕科技”服务团,以“集团军”作战形式开展“我为三农做贡献”“我为老区人民做贡献”活动,让更多科研专家沉下去、科技成果落下去,实现翅膀动起来飞起来。面向全省开展各类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等活动1600余场次,推广“四新”科技成果2000多项次,精准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00多家,直接培训指导乡土人才2.8万余人次。探索实施省市院一体化合作机制改革。整合省市科研力量,联合省市县农技推广中心,共同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县(市)、示范园区、示范基地,把科研创新试验田、技术推广示范田、产业发展样板田统一起来,实现“三田合一”。探索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引导大型龙头企业进入“三个突破”示范县(市)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山东种业集团在三个示范县(市)均成立“智科农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公司,大型农机企业投资入股郓城农民合作社,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鼓励科研人员牵头组建农业服务公司,为农业全过程提供个性化服务和一体化解决方案。  二是深化“科教兴村”。加强乡村人才培训。在“三个突破”示范县(市)成立乡村人才学院分院,以“请进城”办培训班、“走下乡”田间指导、“线上推”搞云课堂等多种方式,面向村居广大乡村本土人才及各类支农助农人才,开展针对性、差异化的“职业技能培训+科技成果推广”,培训乡村人才1.8万人次,有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促进农民致富。探索“包村制”模式。在处所一把手帮包村的基础上,开展“百名首席兴百村(企)”活动,知名专家与帮包村建立长期联系,建立48处农科专家工作室,“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助农民销、实现农民富”,打造“一村一品”“一所一园”。  三是开展“云端服务”。建立舜耕科技一键帮服务平台。打造出山东首个农业专家“1对1”科技服务平台,小麦、玉米、花生等48个农业产业、近700位高层次专家入驻,提供全天候“1对1”科技服务,实现专家在线服务不打烊。开设云端课堂。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联合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广播开设“战疫情、战春耕——山东12396线上课堂”,我院专家在实验室、试验田开展线上教学20期,直播点击量近1000万人次,成为疫情防控期间农业技术培训服务推广的重要抓手,为农民做好春季农业生产提供更权威、更精准、更贴心的指导服务。  四是以“科技背书”撬动金融资本。通过有效的科技保障体系,吸引聚集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登台唱戏”,汇聚起支持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引导工商资本投资设施农业,在费县与山东土发集团全面合作,与新主体、村集体和农户共同探索“按揭农业”发展模式。引导金融资本为农户贷款授信,我院芦笋创新团队在郓城与工商银行郓城支行签订协议,为李集镇芦笋订单种植户成功授信,解决普惠金融农户贷款难问题。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1-04
  (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 张合成)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中国农科院与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山东省农科院联合召开第二届“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理论研讨会,聚焦推进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这个时代主题,意义格外重大。结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科院抢占制高点、把握主动权、引领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谈三点意见。  一、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021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成就和经验,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对我们准确把握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把握国之大者的使命担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是学习领会新时代三农思想。聚焦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责任,作为三农工作者,要认真学习新时代三农思想。《决议》指出,在经济建设上,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确保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二是学习领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议》指出,党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  三是学习领会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决议》指出,党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四是学习领会必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决议》指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必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用党的理想信念凝聚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激励人,培养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接班人。要源源不断培养造就爱国奉献、勇于创新的优秀人才,真心爱才、悉心育才、精心用才,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  二、科学把握新时代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任务  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我国农业科技整体实力已经进入世界前列,由跟跑为主,转变为跟跑、并跑、领跑并行。科技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撑引领能力显著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稳步提升至60%以上,科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绿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来看,我国农业科技基本自立、自主可控,但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高水平自立自强任务还十分艰巨。一是粮食单产水平偏低。单产水平上不去,就谈不上农业科技现代化。当前我国四大粮食作物单产与高水平国家都有不小差距,水稻单产比最高的澳大利亚低110多公斤,小麦单产比最高的新西兰低近300公斤,玉米单产只有美国的60%,大豆单产还不到美国、巴西的60%。二是畜禽核心种源依赖进口。白羽肉鸡、生猪、肉牛、奶牛等畜禽核心种群生产水平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有些品种严重依赖进口,存在种源安全隐患。三是装备设备及其设备的核心部件受制于人。材料质量水平低,整机装备性能差,部分高端农机或核心部件依赖进口,丘陵山区、坡地与设施农业装备水平仍然很低。四是资源节约技术受瓶颈约束,耕地、水等资源节约优先技术不足,土壤改良保育、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技术储备不足。因此,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我们希望力争到2035年,实现农业学科三分之一全球领跑、半数并跑,整体实力全球领先,成果转化率提升到发达国家70%的水平,科技贡献率提升到发达国家80%的水平。  第一,农业科技界要扛起国之大者使命任务。一要强化基础科研。聚焦农业生物重要性状、作物高效光合作用、生物固氮、动物营养与饲料转化等基础领域,争取提出原创科学理论,作出原创科学发现。二要赶超前沿技术。重点加强基因编辑、合成生物、人工智能、纳米技术、先进制造、生物质高效高值转化等新兴交叉领域研究与农业应用,要制定先赶后超的目标,在一些领域争取尽快实现弯道或者换道超车。三要突出长期因子观测。构建农业重要因子战略性、基础性、长期性野外观测体系,持续开展种质资源、自然资源、实验动物、科研数据、经济信息、乡村变迁等长期因子观测、材料收集和跟踪研究。四要培育重大品种,攻关种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培育突破性大品种,从源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五要紧盯粮食单产跃升。重点研发粮食作物良种良法一体化绿色高效技术,从品种、水肥、植保、农机等各环节集成配套技术,探索不同生态区粮食高产创建的整体解决方案,推动科研单产在生产上大面积实现。六要突破耕地质量提升。集中突破东北黑土、华北潮土、南方旱地、南方水田、盐碱地、后备耕地及设施农地等“七块地”的保护利用与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推动我国耕地地力的整体提升。七要落实生物安全目标。按照系统治理、全链条防控的要求,系统开展外来物种入侵、重大动植物疫情、微生物耐药性、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等风险因素的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和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八要重视农业农村减碳。围绕水土资源高效利用、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产地环境清洁等方面,以水、肥、药高效利用为核心,以秸秆、畜禽粪污、农膜资源化利用及抗生素减量为主要内容,研发推广绿色低碳种养殖技术和产品。九要振兴乡村学科。构建新时代乡村振兴学术体系,研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技术,研究数字乡村治理和乡村科学规划。十要坚持国际科技交流。越是面临封锁打压,越是国际环境错综复杂,越要重视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要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在棉花、马铃薯、小麦、水稻、生物安全等重要领域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交流,促进优势资源互补利用。  第二,以创新驱动农业科研单位高质量发展。一是任务牵引制。针对科研项目碎片化、立项聚焦不够、科研人员跟着项目跑、研究方向不稳定等问题,建立聚焦职责使命、突出目标导向的任务牵引模式,形成重大科研任务凝练、学术委员会评选委托、首席科学家全程自主负责、分类多维科学评价和有奖有惩有调整的全流程管理机制。二是团队作战机制。针对课题组“小作坊”“单打独斗”弊端,突出育种周期长、风险高、链条全的特点,打造创新创业创造“三创一体”团队。三是双链融合机制。针对科技经济“两张皮”,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脱节痼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关键技术,集聚优势力量,开展联合作战,提供全程技术支撑。加快建设原始创新策源地,以创新优势引导产业资源集聚,构建纵向全产业链布局和横向共性技术支撑的创新格局。四是多元投入机制。针对农业科研投入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联合全国力量,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开展协同创新,实现合作共赢。五是考评激励机制。针对科技评价“四唯”“一把尺子量到底”造成创新目标偏离国家和产业需求等问题,根据不同科技活动类型,建立科学分类、多层多维的评价体系。突出产业导向,建立创新链下游评价上游的机制,以市场考评产品应用性,以品种考评技术支撑性,以技术考评基础研究驱动性。  第三,锁定“十四五”农业科研创新能力建设的突破方向。从创新强国基本特征的构成指标看,我国农业科研单位要实现创新强国的宏伟目标,要在提升四个重要指标上下功夫。一是提升农业科技投入强度。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投入持续增长,但在科技总投入中占比仍然偏低,2019年仅为2.1%,农业科技投入强度仅为0.66%,远低于全行业2.23%的平均水平,不仅远低于世界第一梯队水平(农业科技投入强度大于2.5%的国家,如日本和美国等),与第二梯队(农业科技投入强度大于1.5%小于2.5%的国家,如巴西和智利等)也存在不小差距。二是提升基础科研投入水平。农业基础研究占比从2014年的3.2%上升到2019年的4.53%,但与全行业6%的水平仍然差距不小,与发达国家14%(其中美国16%)的比例差距明显,与日本25%的比例差距更大。三是提升稳定性支持水平。发达国家对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的稳定投入占比达70%-80%,而目前我国这一比例恰恰相反。德国马普学会稳定性科研经费支持占90%,中科院稳定性和竞争性科研经费大体各占一半,而中国农科院稳定性科研经费占比不足30%,与中科院差距不小,与发达国家差距更大。四是提升企业研发投入水平。农业上市公司研发投入仅占所有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46%,这是农业科技界短板中的短板,在提升农业企业研发能力上负有重要责任。此外,财政资金是我国农业科技经费的最主要来源,近些年占比一直超过80%,社会资金占比不足20%,与全行业76.4%的水平差距巨大。(本段数据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全国农业科技统计资料汇编》)  三、加快建立农业科技优先发展的政策体系  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就必须要有优先发展的政策体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就必须加快建立农业科技优先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是优先确保农业科研机构公益性定位。从国际上看,大部分国家都把农业科技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行业来看待,把农业科研机构作为公益性机构来扶持。要进一步突出农业科研机构的公益性定位,优先保障科技经费投入,优先落实人才激励政策,优先安排创新平台建设。  二是优先提升农业科技投入水平。要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农业科技投入“四个追平”,即农业科技投入强度达到1.5%左右,接近科技总投入强度和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基础科研投入占比提升至10%左右,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稳定性支持占比提升至70%左右,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到2035年,农业科技投入强度、基础科研投入占比、稳定性支持占比、企业研发投入占比全面追平发达国家水平。同时,积极引导、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科研,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在延长农业科技创新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优先支持农业科技长期性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研究迫切需要长期定位监测,要对标有着170多年历史的英国洛桑实验站,建设一批农业科学野外观测台站和农业科学数据中心,持续开展动植物资源、土壤肥料、病虫害、农业环境等动态观测和监测。要汲取生猪供给波动大的教训,对标美国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农业市场信息长期监测预警体系,变事后调节为事前按市场需求主动引导。  四是优先支持涉农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要建立“企业出题阅卷”的研发机制,实现企业出题出资、科研机构答卷、企业阅卷、专家终身售后服务。要面向企业实现资源、平台、专利、人才“四个开放”。要牢固树立产业导向、应用导向,彻底扭转农业科技成果“躺在”实验室、科技人员待在“象牙塔”的局面,让真正为企业和生产一线提供好成果、好技术、好产品的科学家名利双收。要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鼓励科研人员创造社会和个人经济效益的同时,反哺科研单位,做到产学研不脱钩、不断奶,形成社会、单位、科研人员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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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慧斌)日前,记者从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目前已初步建成覆盖5700多万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并加强常态化救助帮扶。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全国共有240.2万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占三类重点人群总数的46%。  据了解,2021年民政工作取得新成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并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保持了兜底保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民政部推进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依托低收入平台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修订完善低保审核确认、特困人员认定等政策,规范审核确认流程,适度拓宽对象范围。  据介绍,2022年,民政部将在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方面,全力抓好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规范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流程,合理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保障标准,有序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衔接联动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精康融合行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标准体系。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1-04
(龙新)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七批412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据介绍,新认定的412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特点:综合实力强,2020年平均总资产规模9.26亿元,平均固定资产规模2.33亿元,平均销售收入(不含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的交易额)9.22亿元,平均资产报酬率9.94%。产业门类广,企业多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和新产业新业态,涵盖粮油、畜禽、果菜茶、水产、种业、中药材、乳品和小众特色等多种门类,且大多注重农业全产业链打造。科技创新力强,有80.6%的企业建立了研发中心,65.5%的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83.3%的企业通过了ISO9000、HACCP等质量认证,58.6%的企业产品获得绿色、有机或地理标志等认证。带动能力强,通过与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农户倾斜。2020年平均辐射带动农户2.3万多户,全年采购初级农产品1680亿元。带动就业33.2万人,其中农民20.3万人,通过就业促进农民人均增收1.52万元。资料图片目前,全国县级以上龙头企业9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959家(含第七批)。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激发龙头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发挥龙头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附: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北京臻味坊食品有限公司北京中农富通园艺有限公司北京沃德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碧城农产品批发市场益海(石家庄)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石家庄洛杉奇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兴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玖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河北新希望天香乳业有限公司河北方田饲料有限公司河北巡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德亚欧果仁有限公司昌黎佳朋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唐山鼎晨食品有限公司唐山广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利珠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沧州市华海顺达粮油调料有限公司唇动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喜和圣面业有限公司根力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兴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美临多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康远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鼎康粮油有限公司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沁水县恒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市鸿新农产品有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山西琪尔康翅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山西长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郭氏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羊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李牛牛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阴山优麦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安达牧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玉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林西县恒丰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县大丰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燕谷坊生态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赛诺种羊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内蒙古蒙清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威远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辽宁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丹东零点食品有限公司大连雨丰食品有限公司辽宁仁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行天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德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营口瑞丰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金砣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沈阳波音饲料有限公司辽宁格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营口供销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中钢新元现代农业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铠绎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磐石市众合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参威人参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松原敬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佐丹力健康产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奢爱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万通内陆港综合物流有限公司中粮建三江米业有限公司中粮米业(虎林)有限公司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粮米业(绥化)有限公司五常市彩桥米业有限公司巴彦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依安东方瑞雪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博林鑫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春华秋实粮油有限公司方正县盛军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五常金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上海老杜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好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色庄园农产品有限公司南京樱桃鸭业有限公司无锡市博大竹木业有限公司宜兴市百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张场米业有限公司江苏鑫瑞源食品有限公司江苏南顺食品有限公司苏州健飞肠衣有限公司苏州市南环桥市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银丰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百斯特鲜食有限公司江苏射阳大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乾宝牧业有限公司扬州市宏大饲料有限公司江苏包天下食品有限公司江苏万家福米业有限公司江苏光明天成米业有限公司江苏绿港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锦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宏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梁桥米业有限公司百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老娘舅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真真老老食品有限公司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茗皇天然食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天蓬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浙江天和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南茶叶市场有限公司安徽老乡鸡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神华肉制品有限公司安徽黑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东大木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新联禽业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兄弟粮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瓦大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凤台县国武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全椒县华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龙翔美食王禽业有限公司安徽华安食品有限公司安徽蓝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宁清茶业有限公司安徽安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铜陵白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鸿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德琳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小罐茶业有限公司黄山市歙县薇薇茶业有限公司六妙白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容益菌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长富乳品有限公司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闽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升隆食品有限公司连城县福农食品有限公司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深沪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石狮市华宝明祥食品有限公司长乐聚泉食品有限公司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钦龙食品有限公司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南现代牧业有限公司抚州民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江西南安板鸭有限公司江西兴安种业有限公司南昌苗旺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御华轩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绿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高安市盛发粮油有限公司江西鹏辉高科粮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小才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贵溪市金土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九江市彭泽县宏兴油脂有限公司江西金土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有限公司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亚奥特乳业有限公司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福牌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兴泉油脂有限公司商都恒昌有限公司栖霞德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蓝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福藤食品有限公司中粮山萃花生制品(威海)有限公司山东东阿绿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莒县海通茧丝绸有限公司诸城东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阳信亿利源清真肉类有限公司临清德能金玉米生物有限公司沂水大地玉米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郓城华宝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和美华集团有限公司海阳市鼎立种鸡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金沃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鲁山县正隆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益海嘉里(安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河南鑫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九豫全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米多奇食品有限公司孟州市华兴有限责任公司大咖国际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家家宜米业有限公司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宝市高山天然果品有限责任公司南阳月季基地商丘金平安面业有限公司河南神人助粮油有限公司息县宏升粮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赛山悟道生态茶业科技有限公司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南今三麦食品有限公司河南邓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麦客多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济源市济世药业有限公司河南银发牧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武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联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供销中和农产品市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小胡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京和米业有限公司湖北丰庆源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品源(随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民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宏农农牧有限公司湖北虾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富农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天门市鑫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楚丰泉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宣恩县伍台昌臣茶业有限公司湖北省石花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博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联创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洞庭春米业有限公司衡阳市金雁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佳和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鑫广安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德农牧业集团有限公司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海日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插旗菜业有限公司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味芝元食品有限公司湖南绿叶水果有限公司张家界绿航果业有限公司补天健康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天宏药业有限公司怀化市恒裕竹木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桃花江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惠生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世林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湘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神农国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澳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乡意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甘竹罐头有限公司广东融和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惠东县伦信农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广东荣业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嘉士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佳饲料有限公司广东环球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立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商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桂林吉福思罗汉果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茶厂有限公司广西梧州甜蜜家蜂业有限公司广西神龙王农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祝氏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鸿光农牧有限公司凌云县宏鑫茶业有限公司广西华泰药业有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奇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陶然居饮食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德佳肉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饭遭殃食品有限公司重庆三峡云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泽园肥业有限公司重庆中一种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树上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凯欣粮油有限公司重庆特珍食品有限公司四川雪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中丝天成(攀枝花)丝绸有限公司四川省遂宁市南大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百岛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尚好茶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百岳茶业有限公司宜宾市申酉辰明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贡市春兰茶业有限公司绵阳辉达粮油有限公司甘孜县康巴拉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南酿造有限公司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唯怡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四川岚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欧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金四方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远鸿小角楼酒业有限公司昭觉县虹谷拉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饭扫光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中科易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首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贵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卓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阳春白雪茶业有限公司贵州初好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南山婆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贵州秀辣天下农业有限公司中禾恒瑞(贵州)有限公司贵州高原蓝梦菇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梵天菌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三穗县兴绿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金晨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宏鑫茶业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云南凯普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南芸岭鲜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云南云淀淀粉有限公司云南大天种业有限公司元谋县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元谋县果然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云秀花卉有限公司云南云蓝蓝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佳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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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1-04
(龙新)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情况,全国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抽检合格率为99.9%,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其中罗非鱼、对虾等35个品种水产品合格率达100%,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向好。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3月启动《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组织各地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水产品质检机构,在养殖产地随机抽取81500批次水产品进行孔雀石绿、氯霉素、氧氟沙星等7项禁(停)用药物指标的检测,其中40家主体的48批次样品检出禁(停)用药物超标。农业农村部已指导有关省份依法对违法使用禁(停)用药物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罚。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继续深入抓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各环节违法行为,做好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指导,有效防范和控制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养殖水产品食用安全。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1-04
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记者 刘诗平)记者3日从水利部了解到,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近日联合召开视频会议,研究部署推进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会议指出,推进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要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确保安全,有效解决小水电过度开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会议强调,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任务,问题核查要细,评估分类要准,整改措施要实,验收销号要严,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新华社 | 分享: 2022-01-04
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大力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启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地区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的重大文化工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部署出台相关重要政策文件,为中国特色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各地区各方面扎实推进工作,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批标志性建设项目相继实施,一批重点基础工程建设陆续展开,一批重点建设区示范先行,中央和地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家底不断夯实,保护状况持续改善,展览展示水平极大提升,宣传教育功能日益彰显,综合效益有效发挥,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空间不断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弘扬。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与黄河一起并称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在中华文明的起源发展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标志性象征,很大程度上丰富了中华文明的文化多样性,“江河互济”构建了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充分激活长江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系统阐发长江文化的精神内涵,深入挖掘长江文化的时代价值,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丰富完善国家文化公园体系,做大做强中华文化重要标志,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中华文化标识的传播度和影响力,向世界呈现绚烂多彩的中华文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据了解,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范围综合考虑长江干流区域和长江经济带区域,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13个省区市。下一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有关部门牵头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和建设保护规划,指导相关省份编制分省份规划,精心组织、协同推进、有序实施,着力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衔接、开放共享的建设格局,确保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高质量推进。
新华社 | 分享: 2022-01-04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叶昊鸣) 春运对于中国人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强科学精准防控,针对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密集情况,完善和抓实春运疫情防控。  2022年春运将从1月中旬开始,到2月下旬结束。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副主任卓立表示,据初步预测,2022年全国春运客运量较2021年的8.7亿人次将会有较大幅度增长,甚至将超过 2020 年的14.8亿人次。业内专家表示,今年春运具有“客运总量中位运行、客流构成变化不大、节后出行相对集中、客流时空分布呈潮汐式”等特点。  保障归途安全,对于很多游子来说是一件大事。在此情况下,要切实压实地方责任,因地制宜开展保障春运的相关措施。会议提出,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风险情况引导科学有序出行,防止一 刀切。为保障旅客出行有序,降低旅客在途聚集的情况,会议提出,引导企业、高校错峰避峰安排放假和人员返岗返校,适时组织“点对点”运输。同时,实施旅游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  加强疫情防控,需要在源头做好保护措施。会议提出,加强候车候机等场所消毒,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戴口罩等要求,采取线上售票、增加安检通道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通过强化消杀措施、减少旅客之间接触等方式,能够最大限度降低病毒在人群中进行传播的风险。同时,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相对薄弱的情况,会议提出,加强农村地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而交通运输部近日所采取的“为集中返乡返岗的农民工提供‘点对点’的运输服务”等措施,也正是会议精神的体现。  加强疫情防控,需要在后方做好保障措施。会议提出,加强春运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保障民生物资供应,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等预案。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蔡团结表示,将继续做好煤炭、天然气、粮食等重要物资运输,及时受理和解决重要物资运输中遇到的问题,并且严格落实分级分类交通管控,全力确保重要物资运输车(船)优先通行、优先作业。
新华社 | 分享: 2021-12-31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高蕾)记者30日从民政部获悉,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已于2019年12月27日批准发布。规范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管理要求等内容,划出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安全“红线”,规范设置了两年过渡期。2022年1月1日,规范将生效实施。  “规范正式生效实施,意味着全国所有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都将受到这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保护,所有养老机构也将受到这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约束。”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下一步,民政部将加强行政检查、进一步完善标准与综合监管制度衔接,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不达标机构的帮助指导。  此次发布会上,民政部还发布了《养老机构老年人跌倒预防基本规范》《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洗涤服务规范》《养老机构老年人营养状况评价和监测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礼仪规范》《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养老机构接待服务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等8项行业标准。
新华社 | 分享: 2021-12-31
  (记者 王泽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自2020年11月1日开始实施,从此生态农场的“生态”二字就不仅仅是从业者对农业理念的一种追求,而是衡量农业产业是否满足绿色发展要求的一把标尺。日前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公布了全国首批132家“生态农场”名单,更是为各地推进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树立了样板。江苏华西都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生态沟渠。 资料图  厘清生态农场概念  生态农场不同于常规农场,它是依据生态学原理,遵循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多样原则,将生态农业技术、现代先进装备、绿色低碳理念等引入农业发展的实践主体,涵盖但并不等同有机农场。其简明定义就是要在持续获得最高产量的同时,保持资源匹配、环境友好和产品安全。这132家生态农场都是经过了推荐申报、形式审查、材料初评、现场评审、综合评议、结果公示等多环节的严格遴选,才最终产生。  有些地方的农田,由于缺少对排水的治理,那些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残留的化肥农药源源不断流入河道,所含的氮磷等营养物及其他有机或无机物污染物就会直接影响水质,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对于生态农场来讲,这是一项必须严格控制的指标。江苏华西都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首批生态农场中的一员,他们通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技术、智能化精准灌溉、田—菜—渔流失养分循环再利用工程等减少有机无机物排放,同时在生产农田内配置生态沟渠,渠内种植沉水植物以净化水质(沉水植物一般指植物体全部位于水层下面的水生植物,植物体的各部分都可吸收水分和养料,通气组织特别发达,有利于在水中缺乏空气的情况下进行气体交换。这类植物的叶子大多为带状或丝状,如苦草、金鱼藻、狐尾藻、黑藻等)。  水里的草有利于净化水质,稻田里的草就不太让人省心了,稻田除草是颇让人头痛的活计。使用除草剂化学除草,不是最优选择,现在提倡的是综合治理和绿色防控,比如可以提高种植管理水平,培育水稻壮苗健苗,发挥生态控草作用,降低稻田杂草发生基数;结合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轮作换茬,减轻稻田杂草发生基数;大力推广秸秆还田、中耕除草等技术等等。在华西都市公司的有机生产区,采用的是冬耕晒垡+分批水上灭草+零星人工除草模式,正在实验覆纸插秧除草。  不过在上海马陆葡萄公园有限公司——也是首批生态农场之一,草又是另一种命运。  与普通大棚不同,马陆葡萄公园的葡萄藤下,青草覆盖,蜘蛛、蚯蚓随处可见——这就是“果园生草”场景。这些草是特意种植的,主要是黄花苜蓿、多年生黑麦草。与清耕栽培相比,通过种草,不仅可以培肥土壤、增加有机质等养分,还能改善土壤墒情,起到保湿、保肥的效果。检测表明,应用生草栽培技术后,葡萄园的土壤碱性下降,有机质、速效钾和有效磷含量有所提高。  土壤改良之外还有额外的好处:长草后,果园内的生物更具多样性,引来虫害的天敌,形成小范围的生态平衡。比如说,蜘蛛和食蚜蝇多了,就可以压制蚜虫。马陆葡萄是远近闻名的地理标志产品,采用绿色生态种植模式,运用了很多生物、物理手段防治病虫害。除了种草营造小范围的生态平衡,还可以种蒜,大蒜含有大蒜素,具有一定驱虫作用;葡萄发芽后大棚里就挂上了黄板,可诱杀蚜虫、白粉虱、烟粉虱、飞虱、叶蝉、斑潜蝇等。哦,还有蜗牛呢,葡萄刚发芽蜗牛就往上爬!没别的招了就下手捉,其实蜗牛喂鸡也挺不错……  打造一批农业绿色转型的排头兵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站长严东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首批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工作就是想打造一批农业绿色转型的排头兵,为生态循环农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次评价工作以“长三角”地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区域,是因为这些区域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更利于生态农场的培育、评价,下一步评价工作还会在更大范围内开展。他们将组织全国农业生态环保体系和行业专家,加快主体培育、做好服务指导、加强跟踪评估、开展宣传推介,推进生态农场培育工作高质量开展,为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他表示,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探索农业现代化实现路径,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政策措施精准落地的重要载体,是加快农业绿色转型、在生产实践中有效推行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的重要抓手。前不久,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对生态农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对生态农场建设都做出了专门部署。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孙法军说,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可以解决土壤变“瘦”、变“薄”、变“硬”等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可以调优、调高、调精农业产业,既保供给又保生态,既吃得饱又吃得好,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措施落地,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可以充分发挥其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功能,在源头上降低化肥、农药、地膜等化学投入品使用,在末端上高效回收利用农业农村废弃物,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  孙法军表示,下一步科教司将成立生态农场专家指导组,设在生态总站,负责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推广,总结遴选生态农业技术模式,指导各省开展规划方案编制、扶持政策创设、生产技术应用和实施效果评价。同时要推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生态农场协同推进机制,推动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生态补偿等扶持政策在生态农场落实落地。他还强调,要加强生态农业技术联合攻关,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等支撑力量,抓紧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重要设施装备;加强生态农业技术集成推广,推进单项技术、产品、设备集成配套熟化,形成一批适合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全链条综合解决方案。生态农场要构建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全过程情况,作为生态农业技术应用和实施效果评估的重要依据。  探索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路径  记者了解到,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在下一步的生态农场建设方面已经有了详细谋划,具体概括为“四个一”——  一是培育一批生态农业市场主体: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自愿申报,通过专家评估、现场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遴选一批生态农业市场主体;引导入选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全程推广应用标准化生态农业技术,提高产地环境质量,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打造绿色生态品牌;使生态农场成为落实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排头兵、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领头羊、加快农业发展绿色转型的典型样板。  二是推广一批生态农业模式:包括耕地保护、地力提升、污染修复等产地保育技术;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生物防控等投入品减量技术;生态田埂、生态沟渠、生态廊道等田园生态系统建设技术;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地膜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农产品清洁加工、节能贮存、低碳运输等绿色收储运技术;健全完善生态农场技术规范,形成一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技术模式。  三是探索一套生态农业扶持政策:以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深松整地为重点的地力补偿政策;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减排降污、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为重点的环境补偿政策;以稻田甲烷、农用地氧化亚氮、动物胃肠道甲烷、动物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减少排放为重点的低碳补偿政策;技术优先推广、专家优先服务、金融优先支持、用地优先保障、产品优质优价等配套扶持政策;不断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  四是构建一套生态农业监测体系:督促生态农场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全过程情况,以作为生态农业技术应用和实施效果评估的重要依据;及时对生态农场的化肥农药减量、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地膜回收利用等台账进行核查;对水环境、土壤环境、农产品质量等进行采样检测;对投入产出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等进行综合分析;加强生态农场跟踪评价,及时反馈评价信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12-30
  中国农业科学院启动实施“沃田科技行动”(记者 李丽颖)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粮食安全的基石。我国用占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近20%的人口,得益于土地释放的生产潜力。如何发挥科技资源与力量实现“藏粮于地”,解决“耕地要害问题”?12月15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正式启动“沃田科技行动”,将在耕地科技创新、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科技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战略布局,进行体系化的任务部署,促进全院耕地科技创新跨越发展,服务国家“藏粮于地”战略,支撑解决“耕地要害问题”。“沃田科技行动”是中国农业科学院履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职责使命,继实施“使命清单制度”“强种科技行动”后,开展的又一项重大科技行动。中国农业科学院德州盐碱土改良实验站工作人员在设施农地进行土壤次生盐渍化改良试验。 资料图  耕地“三少”问题突出  科技创新刻不容缓  提起我国耕地资源,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吴孔明用三个“少”来描述:“但总体看,我国耕地资源‘三少’特征凸显,即人均耕地少,高质量耕地少,可挖潜耕地资源少。”  吴孔明介绍,在数量上,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19.18亿亩,人均耕地约1.33亩,人均水平较1996年下降0.26亩,人地矛盾日益尖锐;在质量上,据农业农村部“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显示,全国耕地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十个质量等级,其中,一到三等耕地仅占31%,中低产田占比高达三分之二以上,优质耕地资源十分紧缺;从生态上看,长期以来的高投入、高产出导致耕地长期处于超负荷利用状态,化肥、农药、灌溉、地膜、秸秆、畜禽粪污及机械等耕作活动对土壤频繁扰动,带来土壤质量退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突出。  “加快耕地科技创新,加快实现耕地科学保护和利用,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吴孔明说,围绕耕地科技创新,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10多个研究所组建了30多个创新团队,在东北黑土地有机质提升、南方低产水稻土改良、南方红壤酸化防治、粮食作物养分资源高效利用、农田面源污染监测、高精度数字土壤、高标准农田智能监测监管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些创新团队先后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20余项,培养造就了一大批耕地科技领军人才,具备启动“沃田科技行动”的良好基础。  “耕地就像人一样,没病的时候要防病,生病了要治病,要恢复健康。”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区划研究所副所长吴文斌说,“沃田”就是让农田肥沃,把人类赖以生存的耕地保护好、利用好,运用科技的手段解决农田的健康问题。“质量好的农田,要保育和维系它的好状态;退化耕地,则要进行修复、治理,消减障碍因子。”  聚集“七块地”关键问题  分区分类破解难题  此次“沃田科技行动”主要聚焦我国东北黑土地、北方旱地、南方水田、南方旱地、盐碱地、设施农地和后备耕地“七块地”的关键问题,集中发力。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周卫解释,不同耕地类型,面对着不同问题。比如我国东北地区长期受不合理耕作方式和单一种植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东北黑土退化与粮食生产之间矛盾日益突出,面临着土壤风蚀和沟蚀加剧、土壤有机质下降、土壤压实、投入报酬递减等严峻挑战。华北平原耕地面积约占全国的40%,由于长期无休闲的高强度利用、地下水超采等原因,造成耕地的耕层变浅、有机质含量降低、水肥保蓄能力差、沿淮地区涝渍等多因子障碍问题,严重制约了华北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南方旱地生态脆弱,肥力瘠薄、土地严重过垦。南方水稻种植区“瘦、板、烂、酸、冷”等问题日益严重。  周卫解释道,其中东北黑土地、北方旱地、南方水田、南方旱地是四块粮食主产区的耕地,此次“沃田科技行动”中新增“三块地”,即盐碱地、设施农田和后备耕地,这是既考虑到我国耕地保护和利用的现实需求,又是对未来发展有长远的考虑。盐碱地面临着水分资源限制、耐盐种质不足、排灌不配套、地力水平低;设施农业经常高温、高湿,土壤板结、盐渍化问题突出,连作障碍明显,土传病虫害增多;后备耕地主要指荒地、滩涂、废弃场地、复垦场的开发与利用。  周卫表示,针对不同耕地的突出问题,将分区分类消减障碍提升地力,在“护黑土、肥旱地、阻酸化、保水田、改盐碱、强设施、挖潜力”上下功夫,进行“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创制-模式构建”全链条科技创新,突破“土壤组学、生物固氮、养分管理、秸秆还田、有机培肥、污染防控、酸化阻控、盐碱改良、旱作节水、智能装备”等十大关键核心技术,着力解决耕地重大科技瓶颈问题。  打造耕地科技战略力量  推进耕地质量总体提升  “藏粮于地”不仅要加快科技创新,而且要强化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定时定位发现耕地问题,摸清规律。据介绍,“沃田科技行动”重要任务之一是优化完善耕地质量联网观测、国家土壤肥力与肥料效益监测、数字土壤与智能监测等,构建全国高效协同的观测监测体系,开展长期固定观测监测和多学科定位试验,查清不同生态类型耕地质量及其要素的演变过程与规律,着力为耕地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研制与模式构建等提供客观真实基础数据支撑。  中国农业科学院将建设耕地科学重大平台,聚才聚力打造创新高地。强化科技资源整合与机制创新,建设国家耕地科学中心、耕地培育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重大平台,促进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和跨院跨所协同攻关,着力打造耕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建设耕地国家战略人才力量。  周卫介绍,“沃田科技行动”将示范推广1亿亩耕地,辐射带动3亿亩耕地,使得耕地指标退化得到有效遏制。到2030年,示范区农田地力总体提升一个等级,也就是增产100公斤每亩,这将使得12亿亩中低产田增产粮食1200亿公斤。  为确保“沃田科技行动”的顺利实施,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了国家耕地科学中心,周卫院士担任耕地科技创新总首席,以此构建以国家使命为牵引、以卓越创新团队和科学中心为实施主体、以绩效为导向的重大任务联合攻关机制,建立“战略布局、任务牵引、团队作战、协同共享、多元投入、以评促研”的新工作机制。  吴孔明说,以“沃田科技行动”为牵引,中国农业科学院将集聚全院农业资源与环境、作物学、植保、农业工程与机械、信息等学科优势资源与力量,引领带动全国耕地科技队伍,系统谋划、协同作战,攻克耕地基础前沿科技,破解关键“卡脖子”难题,支撑我国“藏粮于地”战略落实落细。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12-30
(记者 李秀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六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12月1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发布会上,发言人岳仲明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2年立法工作作出的预安排,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粮食安全保障法等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据介绍,2022年初次审议的立法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制度,修改国务院组织法、立法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行政复议法等;不断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修改企业破产法、铁路法等;加强科技创新,增强文化自信,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法、文物保护法、学位条例等;完善社会保障,兜牢民生底线,制定学前教育法、社会救助法等;坚持绿色发展,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能源法、原子能法、金融稳定法,修改矿产资源法等;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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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12月28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超常超强的力度和更强的执行力,狠抓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大豆油料扩种、耕地质量提升和种植结构管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任务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好明年三农各项工作。对于各项重点任务,要抓紧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路径方法,拿出过硬的政策措施,全力破解多难问题。建立部领导牵头负责、司局具体落实的推进机制,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见到实打实的成效。  会议要求,要学深悟透、用好用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提升本领,转变工作作风。各司局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大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交流研讨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学习征文、市县书记访谈等活动,引导推动地方和基层加强学习、深入领会。要分层次、分类别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等,组织开展好干部培训,切实提高三农领导干部的工作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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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一批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经各省推荐、专家评审,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果蔬“三品一标”基地等100个基地成功入选。  今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指导各地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各级种植业系统主动担当作为,创新机制,细化措施,大力推进种植业“三品一标”行动,建设了一批优势特色突出、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基地。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100个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呈现四个特点:一是生产管理水平高。基地优良品种覆盖率95%以上,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绿色先进生产技术模式,产品质量稳定。二是规模化程度高。大部分粮食、油料、棉花基地面积超过1万亩,糖料、蔬菜、茶叶、水果基地超过5000亩,中药材、蚕桑基地超过1000亩,生产基地呈规模化发展。三是产品品牌响亮。基地产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农产品产地合格证认证,区域公用品牌或企业品牌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四是示范带动能力强。大部分基地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牵头,示范带动标准化生产、规范经营。附:第一批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名单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果蔬“三品一标”基地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蔬菜“三品一标”基地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蔬菜“三品一标”基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稻(小站稻)“三品一标”基地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西瓜“三品一标”基地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口感番茄“三品一标”基地河北省武安市北安乡谷子“三品一标”基地河北省内丘县侯家庄乡苹果“三品一标”基地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东闾乡西瓜“三品一标”基地山西省平顺县青羊镇等潞党参“三品一标”基地山西省万荣县贾村乡苹果“三品一标”基地山西省芮城县东垆乡小麦“三品一标”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东八号乡马铃薯“三品一标”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好力保镇水稻“三品一标”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胜丰镇灯笼红香瓜“三品一标”基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水稻“三品一标”基地辽宁省东港市椅圈镇草莓“三品一标”基地辽宁省兴城市红崖子镇花生“三品一标”基地吉林省德惠市岔路口镇水稻“三品一标”基地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水稻“三品一标”基地吉林省通化县光华镇蓝莓“三品一标”基地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等大豆“三品一标”基地黑龙江省林口县莲花镇黄芪“三品一标”基地黑龙江省宾县永和乡蔬菜“三品一标”基地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水稻“三品一标”基地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水稻“三品一标”基地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水稻“三品一标”基地江苏省射阳县海河镇绿色优质水稻“三品一标”基地江苏省邳州市宿羊山镇大蒜“三品一标”基地江苏省东台市三仓镇西瓜“三品一标”基地浙江省松阳县新兴镇茶叶“三品一标”基地浙江省临海市涌泉镇柑桔“三品一标”基地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茶叶“三品一标”基地安徽省当涂县护河镇等油菜“三品一标”基地安徽省涡阳县龙山镇等硬质小麦“三品一标”基地安徽省旌德县云乐镇等灵芝“三品一标”基地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等晋江胡萝卜“三品一标”基地福建省安溪县西坪镇安溪铁观音“三品一标”基地福建省福鼎市磻溪镇福鼎白茶“三品一标”基地福建省宁化县河龙乡河龙贡米“三品一标”基地江西省永丰县佐龙乡辣椒“三品一标”基地江西省信丰县安西镇脐橙“三品一标”基地江西省奉新县会埠镇水稻“三品一标”基地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蔬菜“三品一标”基地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刘家沟镇苹果“三品一标”基地山东省山亭区水泉镇樱桃“三品一标”基地河南省延津县榆林乡等优质专用小麦“三品一标”基地河南省正阳县熊寨镇等花生“三品一标”基地河南省陕州区张汴乡苹果“三品一标”基地河南省扶沟县城郊乡等蔬菜“三品一标”基地湖北省京山市孙桥镇水稻“三品一标”基地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柑桔“三品一标”基地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高油酸油菜“三品一标”基地湖南省宜章县长村乡脐橙“三品一标”基地湖南省衡阳县台源镇油菜“三品一标”基地湖南省汉寿县辰阳街道蔬菜“三品一标”基地广东省英德市橫石塘镇茶叶“三品一标”基地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崖楼村南药“三品一标”基地广东省仁化县黄坑镇等贡柑“三品一标”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甘蔗“三品一标”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和平镇粉葛“三品一标”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桑蚕“三品一标”基地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芒果“三品一标”基地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火龙果“三品一标”基地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荔枝“三品一标”基地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油菜“三品一标”基地重庆市南川区福寿镇水稻“三品一标”基地重庆市石柱县黄水镇黄连“三品一标”基地重庆市云阳县双龙镇柑橘“三品一标”基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等茶叶“三品一标”基地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蔬菜“三品一标”基地四川省大竹县月华镇糯稻“三品一标”基地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永乐镇等辣椒“三品一标”基地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等油菜“三品一标”基地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团溪镇等水稻“三品一标”基地贵州省仁怀市长岗镇等有机高粱“三品一标”基地云南省陆良县活水乡等蔬菜“三品一标”基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茶叶“三品一标”基地云南省大理市凤仪镇有机大米“三品一标”基地西藏自治区加查县安绕镇等核桃“三品一标”基地西藏自治区隆子县热荣乡等黑青稞“三品一标”基地西藏自治区芒康县纳西民族乡等葡萄“三品一标”基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关山街道办甜瓜“三品一标”基地陕西省岚皋县城关镇等魔芋“三品一标”基地陕西省太白县咀头镇等高山蔬菜“三品一标”基地甘肃省静宁县余湾乡苹果“三品一标”基地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香泉镇等马铃薯“三品一标”基地甘肃省瓜州县西湖镇等棉花“三品一标”基地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马铃薯绿色食品“三品一标”基地青海省共和县塘格木镇青稞良种“三品一标”基地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拦隆口镇绿色食品“三品一标”基地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海城镇小杂粮“三品一标”基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郝家桥镇夏能蜜瓜“三品一标”基地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立岗镇有机蔬菜“三品一标”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江格斯乡红花“三品一标”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五号渠乡等富硒小麦“三品一标”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长绒棉“三品一标”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3团绿色无公害哈密瓜“三品一标”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81团葡萄“三品一标”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48团红枣“三品一标”基地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12-29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评论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过去是南粮北调,现在是北粮南调。一些地方大把的良田不种粮食,要么建养殖场,要么是种花卉果木,那么粮食怎么办?”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总书记一语道出了当前粮食生产的隐患——一些地区出现耕地“非粮化”现象。  苏湖熟,天下足,自古以来江南鱼米之乡就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由南向北加快推进,我国粮食生产和流通格局出现了全面逆转,东北、黄淮海等北方地区扛起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  大把的良田为啥不种粮?答案不难理解,种植经济作物、发展养殖业更赚钱。诚然,因地制宜地适度发展经济作物是满足人们消费需求、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经济上局部上看是可行的,但是从战略上全局上看是否可行?粮食安全是否只是主产区的责任?农业结构调整能否以牺牲粮食为代价?  早在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任何省区市,无论耕地多少,都要承担粮食生产责任。如果一个地方真把粮食生产搞没了,就是抛弃了责任。有关部门要拿出点硬约束,让地方特别是粮食主销区切实落实责任。  总书记的论断字字千钧。粮食安全是重大的战略问题,不能只算经济账、眼前账,不能只考虑一省一地的局部利益,无论是主产区、主销区还是产销平衡区,谁也不是旁观者,谁也不能推诿塞责,总是伸手要粮,把希望放在调运和进口上。如果任由耕地“非粮化”蔓延,势必会影响到国家粮食安全。  为什么这样说?我国划出18亿亩耕地红线,正是基于14亿多人口的现实,平均到每个人仅1亩多,这些耕地是保证粮食安全的“底线”,侵占不得、破坏不得。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也决定了我们必须举全国之力解决14亿人口的吃饭大事,不能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仅仅依靠某几个粮食主产区。  从政府层面,粮食主产区要努力发挥优势,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为全国作贡献;产销平衡区要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保证粮食基本自给;主销区要明确粮食生产底线,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在此基础上,中央要加快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强化对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的政策约束,切实落实粮食生产责任。  从农民层面,关键是调动他们的种粮积极性,只有种粮农民不吃亏、得实惠,粮食生产势头才能持续向好。要加强政策激励,构建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扶持政策体系;要鼓励规模经营,推进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规模效益;要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粮食经营效益,实现种粮高质高效。  备预不虞,为国常道。只有把粮食安全的弦绷得更紧一些,防微杜渐,居安思危,中国饭碗才能端得更稳更牢。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12-29
(龙新)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结果,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为97.6%,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据介绍,2021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3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年共监测了31个省份200个大中城市的2095个菜果茶生产基地、1340辆蔬菜和水果运输车、634个屠宰场、443个养殖场、1778辆(个)水产品运输车或暂养池、2086个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产品114个品种130项参数22127个样品。监测结果显示,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7.1%、96.5%、98%、98.8%、96.9%。  从监测品种看,抽检的蔬菜中,水生蔬菜全部合格,甘蓝类、食用菌、根菜类、茄果类、瓜类合格率分别为99.9%、99.2%、98.7%、98.7%、98.6%。抽检的畜禽产品中,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的合格率分别为99.4%、99.4%、98.5%、99.6%、98.8%和97.4%。抽检的大宗养殖水产品中,罗非鱼和鲢鱼全部合格,鳙鱼、对虾、鳜鱼合格率分别为99.8%、99.5%、98.6%。  农业农村部已及时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要求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查处问题产品,分析问题成因,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对冬奥会、冬残奥会、“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出部署,组织开展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种植养殖屠宰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12-29
  (石庆芳)日前,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工作推进会,强调要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工作,落实生产经营责任主体。不少地区为农产品统一贴标,以拓展销售渠道,助农增收。需要注意的是,农产品销售靠贴标不能一蹴而就,还要从源头发力,建立可追溯、监测的农产品信用体系。  实际上,过去农产品也贴一些标签,例如有机食品、有机蔬菜、绿色食品、非转基因等等,但是大多数不具有可追溯性,仅凭一个小小的标签,远不能得到广大消费者的完全认可,消费者也不愿意为此买单。  由于农产品生产的分散化、小众化,不同个体生产的产品又是有差异的,例如有的是有机食品,有的使用了化肥、农药等。一旦出现个体生产的农产品品质无法认证的情况,生产者的心里就会发生转向,在利益的追求下个体行为会偏向集体,从而会造成农产品的生产走向中低端,而不是高质量发展。  如何认证个体生产的农产品,让优质的农产品能够“出村-进城-入户”,顺利实现农产品从“生产散户端”到“需求散户端”,成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既能让广大的农产品生产者愿意去生产优质的农产品,也能够让优质农产品生产者获得更高的收入。这就需要农产品消费者能够以较低成本,准确辨认农产品优劣,同时认可这一辨认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要借助数字技术,建立可追溯、监测的农产品信用体系。二维码、区块链等前沿数字技术已经较为成熟,是建设可追溯信用体系的重要方法,加快推动“区块链+农产品”项目试点和推广,提高农产品的管控能力,实现智慧农业、智慧管控;加快推动“二维码+农产品”项目应用普及,为农产品贴上二维码,让消费者扫一扫,即可查阅知道该产品的产地来源、由谁生产、流通渠道等,实现农产品的全流程精准追溯,让消费者放心。  优质的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更是激励出来的。可追溯的农产品信用体系,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实现消费者、管理者、生产者均可知,每一个环节都是明明白白。在这种共享机制下,管理者便于监管,同时提供的政策资金扶持也更有针对性,精准到户,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生产者也会在市场激励下,提高自我管控、产品自检、自我承诺标准,激励生产者争创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以品质获得消费者的认可;消费者也愿意为优质的农产品买单,真正实现消费的转型升级。  扶持宣传引导同样很有必要。建立可追溯的农产品信用体系,需要落实到广大的农产品生产者身上,这就需要资金的扶持,要建立国省市县联合专项资金池,用于信用体系的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知道农产品信用体系是可靠的,是有益的,愿意采用;要加大引导,借助电商直播直销等平台,以消费端来引导、激励生产者愿意为农产品“建案入档”,争创品牌,提高质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伴随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消费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优质农产品需求越来越多,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严格。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工作越来越重视,中国人不仅要端自己的饭碗,而且要端高质量的饭碗。要紧紧抓住数字技术发展的潮流和机遇期,多措并举助力农产品“建案入档”成为现实。(作者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师)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12-28
  (记者 祖祎祎)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修改决定。这是种子法自2000年颁布以来的第四次修改。在种业振兴开局之年,此次《种子法》修改的背景和重点内容有哪些?为此,记者采访了业内相关专家。  为促进种业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副院长万建民表示,修改《种子法》是新形势下立足我国发展实际、着眼未来发展需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种业自主创新、做到用中国种子保障中国粮食安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党中央有明确要求。党中央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把修改《种子法》列为重点任务,强调要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突出问题要重拳出击,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二是种业科技自立自强有紧迫需要。2015年修订的《种子法》,将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从行政法规上升到法律层次,为保护育种者合法权益、促进种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我国种业原始创新动力不足,审定品种多但突破性品种少,同质化问题比较突出,亟须对种子法进行修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用制度导向激发原始创新活力。  三是国际上有可借鉴做法。目前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78个成员中,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巴西等69个成员已经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在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扩大保护范围和保护环节等方面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做法,为我国《种子法》修改实施提供了有益借鉴。  重点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离不开法律的健全完善,《种子法》修改工作广受社会关注。那么,此番《种子法》修改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杨雄年介绍,此次修法重点是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修改后的《种子法》第二十八条扩大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将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延伸到收获材料,将保护环节由生产、繁殖、销售扩展到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以及为实施上述行为的储存。  第二,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种子法》第二十八条、第九十条提出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明确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定义,规定了实质性派生品种以商业为目的利用时,应当征得原始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同意。  第三,完善侵权处罚赔偿和行政处罚制度。为提高对侵害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威慑力,将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倍数上限由三倍提高到五倍;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此外,为进一步鼓励育种创新,《种子法》第一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提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重点收集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和特色地方品种,开展主要粮食作物、重要经济作物育种攻关,保障育种科研设施用地合理需求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种子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进一步简化了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以及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审批手续。为加强种子检验检疫,第七十六条对种子生产特别是果树种苗生产检验、检疫的管理明确了法律责任。  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记者了解到,《种子法》修改的一大重要制度突破就是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简单地说,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就是对原始品种进行简单修饰后育成的衍生品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菊丹介绍,1991年,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针对利用生物技术改造他人授权品种的情况,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目的是建立原始品种权人与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鼓励育种原始创新,减少模仿修饰。  李菊丹认为,实施该制度意义重大,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一是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种业根基的制度安排。当前,粮食安全这根弦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绷得更紧,保障种源自主可控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迫切需要从战略上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做出制度性安排,用法律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是推动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动力机制。当前我国种业科技取得很大进步,但种业创新发展的基础仍不牢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不足,种业企业的竞争力不强。业界强烈呼吁建立EDV制度,大幅提高保护水平,有效激发原始创新活力。  三是严厉打击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种业侵权纠纷案件占比明显增多,业界对假冒套牌、仿冒仿制等现象反映强烈。据统计,从2016年到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从66件增加到252件,其中侵权纠纷案件占比超过80%,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增强保护手段,加大警示、震慑和惩治力度。  四是实施EDV制度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2015年《种子法》修订实施以来,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研制了一批植物品种分子鉴定新技术,技术支撑条件已经具备。  李菊丹建议,要结合种业发展实际,按照“积极稳妥、有利有序”的原则,分类别、分作物、分步实施,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模式及实现途径。  品种权保护范围延伸到收获材料  记者注意到,本次修法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延伸到收获材料,怎么看?在实际中将如何操作?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宋敏认为,品种权保护范围是指品种权人行使权利的对象,包括繁殖材料、收获材料,不包括直接制成品。  据介绍,在实践中,繁殖材料、收获材料和直接制成品的范围界定因植物种类和用途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杂交植物的繁殖材料与收获材料界限比较明确,收获材料一般不能再作为生产用繁殖材料使用。例如,对杂交水稻品种来说,杂交种子是繁殖材料,生产出的稻谷是收获材料,加工后的大米或草帘等是直接制成品。而对于常规作物和无性繁殖的植物来说,繁殖材料和收获材料界限比较模糊,大多数情况下,收获材料可以用作生产性繁殖材料。例如园艺作物品种,一般来说种苗或枝条是繁殖材料,果实是收获材料,鲜榨果汁是直接制成品。  《种子法》将品种保护范围扩大到收获材料,一是防止实际中利用繁殖材料与收获材料之间存在的边界模糊,比如将收获的常规小麦作为种子销售的情况;二是给品种权人行使权利和收集证据提供更多的机会,比如在繁殖材料销售或使用阶段,品种权人没有发现侵权或者没有机会行使权利的情况下,在收获材料销售或仓储等环节还可以收集证据和主张权利。“这种制度安排能够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品种权维权举证难的问题,并没有为种子使用者设定较重的注意义务。相反,通过压实种子使用者的监督责任可以促使其关注种子来源的可靠性,从源头保证种子质量和维护自身利益。”宋敏表示,在具体实施中,如果遇到品种权人对收获材料主张权利,种子使用者可以通过合法来源抗辩,适时转移举证责任,最终将侵权责任追溯到生产侵权繁殖材料的主体。这样可以形成品种权人与种子使用者之间的联动机制,有利于提高法律实施效率。  保留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权利  我国是农业用种大国,农民还是用种主体。综合考虑各方情况,修改后的《种子法》保留了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权利。  对此,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理事会副主席、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总农艺师崔野韩认为,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有利于保护小农户权益。我国农民有自留种的习惯,对于保存、改良和提供粮食等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作出了历史贡献。虽然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对小规模农户而言,保留其自留种权利可以减少生产成本,稳定生产生活。从实践看,无论是常规种还是杂交种,农民自留种都会造成产量、抗性等方面下降,因此这种现象越来越少。  第二,司法解释对大规模经营主体有明确界定。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法释〔2021〕14号)第十二条规定,“农民在其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土地范围内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构成侵权”。对于新型农民承包大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不属于享有自繁自用权利的农民范围,防止了滥用“农民特权”实施侵权行为。  第三,保留农民自留种权利是国际惯例。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公约1991年文本将农民自留种明确为非强制性规定,由各成员决定是否保留。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阿根廷等多数国家在实践中都保留了这一农民权利。  此外,种子法第三十七条对农民个人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自繁自用的常规剩余种子的行为也进行了严格限制,并且只是规定不需要办证,但不得侵犯他人的品种权。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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