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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丁乐坤 见习记者 李浩)3月21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七部门在京联合召开202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分别对各自领域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会议指出,2021年各地区各部门紧盯突出问题,强化监管执法,全国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8.7%、95.3%、98.4%和98%,农资质量总体有保障。会议强调,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生产资料是农业稳产增产的重要保障,必须保证质量,不能有假、不容有假。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重点时节、地区、问题和环节,落细落实隐患排查、执法办案、监管创新、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网络销售假劣农资治理、联动机制等六项任务,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张志杰、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王伟、市场监管总局总工程师韩毅出席会议,国家首席兽医师(官)李金祥主持会议。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依法惩治危害农资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农业农村部发布了2022年农资打假为民办实事十项举措,福建、山东、河南、四川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3-22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 于文静)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生产资料是农业稳产增产的重要保障。今年我国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销毁一批假劣产品、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  这是记者从 21 日召开的202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了解到的消息。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和农副产品稳产保供,要求今年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稳定。做好2022年农资打假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据了解,今年农资打假工作将突出抓好春耕备耕春管和夏种夏管两个农资使用旺季;突出抓好农资产业园区基地和销售集散地,抓好粮食、“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和监督抽查、群众举报问题多发区;突出抓好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肥料养分不足、农药兽药添加禁用药物、农膜质量差等4类问题;抓住重点环节,生产环节以黑作坊黑窝点为重点,销售环节以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和游商兜售为重点。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迅速开展农资排查检查。各地以县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春耕农资拉网式排查。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和暗查暗访、飞行检查。特别是对以往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和产品,加大检查频次。  据了解,今年有关部门将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农资监管方式,加强网络销售假劣农资问题治理,联合开展农资打假“净网”行动。坚持检打联动、行刑衔接,在快检、深挖、严打方面下功夫。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监管精准性、有效性。同时,农业农村部门将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和关键农事时节,深入田间地头,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合理购买、科学使用。
新华社 | 分享: 2022-03-22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 高蕾)民政部21日召开 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坚决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要求,抓紧制定与当地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祭扫服务政策措施,严禁“一刀切”、简单化,既要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和规模性反弹,又要努力满足群众的祭扫需求。  会议强调,确保人民群众健康祭扫、安全祭扫、文明祭扫是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堵塞服务管理漏洞;要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的用火管理,严防因祭扫活动用火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议还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集中祭扫的契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祭扫服务载体,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群众自觉将清明节祭扫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结合起来,积极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对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新华社 | 分享: 2022-03-22
  (记者 龙成)2022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并于近日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02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40个左右传统村落集中的县(区、县级市、旗及直辖市下辖区县,以下统称县)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示范期2年。  《通知》明确,示范县应拥有5个及以上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中国传统村落。中央财政对示范县予以定额奖补,其中东、中、西部示范县补助基准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同时根据示范县拥有中国传统村落数量情况赋予相应奖补系数。示范县榜单由省级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确定,最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评审结果进行认定,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按程序拨付示范补助资金。未入选本次示范的,将在下一批申报时优先考虑。  《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示范县。避免委托专业机构“编本子、讲故事”、印制豪华材料等情况,切实减少申报工作相关支出。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3-21
  (记者 陈子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的《“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提出,要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基础理论与方法、乡村建设评价技术、县城和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技术、小城镇建设技术、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技术研究与示范、县域污水垃圾城乡统筹治理技术、现代宜居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技术、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传承技术等八个方面加大县城和乡村建设适用技术研究力度。  《规划》要求,围绕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和美丽宜居乡村的重大需求,聚焦“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任务,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技术创新、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提升技术、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应用、城市防灾减灾技术集成、住宅品质提升技术研究、建筑业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研究、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县城和乡村建设适用技术研究等9个方面,加强科技创新方向引导和战略性、储备性研发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集成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到202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3-21
(记者 唐旭)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纳入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名录且农村黑臭水体面积达一定规模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可申请获得财政支持。《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根据项目投资额和治理黑臭水体面积给予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档定额奖补,资金分年安排。试点名单将通过申报、审核、竞争性评审等过程,最终根据专家打分结果确定。《通知》明确,中央资金主要支持地方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性、系统性治理措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黑臭水体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等系统性一体化治理任务也可纳入支持范围。但有明确社会责任主体的治理任务,如农村地区相关企业污染治理等,不得纳入中央奖补资金支持范围。《通知》强调,要根据污染成因,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并做好与其他政策的统筹衔接。严禁表面治理和虚假治理,禁止简单采用冲污稀释、一填了之等“治标不治本”做法。试点城市要建立完善制度,鼓励村民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后的日常管护,探索采用政府补贴、受益者付费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管护长效机制,切实避免返黑返臭,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3-21
  (龙新)3月20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协助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动员发挥好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广大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力量,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强化群防群控。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及时动态掌握人员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农村重点场所防控管理,避免人员聚集,并做好疫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序引导农业生产跨区作业,落实远洋渔业作业渔船和船员状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好农村地区动物疫病防控。  《通知》要求广泛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掌握防疫知识,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及时接种疫苗,加强自我防护。积极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劝导农民群众戴口罩,尽量减少外出、串门、聚餐、扎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大力倡导清明期间文明祭扫,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频次,引导农民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通知》强调,要扎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进一步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春耕生产。组织好农资和畜禽饲料调剂调运,严禁随意设卡拦截、断路封路,确保农用物资运输畅通。组织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市场监测,完善应急预案。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3-21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 安蓓 王悦阳)记者1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根据近日印发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今年我国将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重点针对存量未落户人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水平。  根据重点任务,今年将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人口集中流入城市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区郊区等区域,制定差异化落户政策。推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内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积极扩大公办学位资源,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  根据重点任务,要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力争改善840万户居民基本居住条件。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健全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增强抵御冲击能力,提升智慧化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比上一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高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0.83个百分点的提高幅度,这是“十三五”以来两个城镇化率首次缩小差距。
新华社 | 分享: 2022-03-21
  (卢薇)近日,四川省银保监局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专项实施意见,提出金融支持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38条具体措施,到2025年,金融扶贫成果将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把巩固拓展金融支持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接续做好脱贫人口金融服务工作,强化脱贫地区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金融扶持,持续推进金融定点帮扶,扩大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聚焦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加大对50个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对“川字号”“10+3”现代农业体系的金融支持,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推进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区提质增效,夯实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融资保障,增加农业农村领域“十大”重点工程项目信贷投放,加大金融支持绿色农业发展力度,支持构建以“乡村+”为载体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金融组织和产品体系。将推动农村产权融资由点拓面,支持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开展信用贷款产品创新,探索投贷债结合方式创新,深入推进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强化保险分散风险功能。  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持续扩大银行保险网点覆盖面,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支付服务水平,继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强化激励约束。落实差异化考核要求,完善乡村振兴贷款财政奖补和风险补偿机制。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3-18
(记者 钟帆)“杨爷爷早!”3月10日上午8点,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龙湖园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一开门,82岁的杨仕富掐着点就来了。他是这家机构的日托老人,每天来这里和大家一起吃饭、做操、看电视、聊天、下棋,还有服务人员按时提醒他服药。  2022年巴中市自选“10件民生实事”,“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被列入其中。按照计划,2022年巴中将建成养老服务机构5所、新增婴幼儿“托位”1000个,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  目前,巴中市多部门联合编制的《巴中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征求意见稿)》也在公示当中。温暖“一老” 探索公办医养联合模式  3月9日下午,通江县新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现81岁老人邓光钊的肺气肿犯了,立即用轮椅将他送到新场镇卫生院的诊疗室,耗时不到2分钟。  这间养老服务中心就建在卫生院的对面。这也是巴中市首家公办医养联合体,近期刚刚建成投用,共有150张床位,服务范围辐射周边6个乡镇。  为了更好地为中心的老人们提供医疗健康服务,新场镇卫生院从一年前就开始准备。“我们组建了一支4人的医疗团队,还特地安排了一位康复师到成都进修了半年。”新场镇卫生院院长向礼权也兼任这家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副院长,方便全方位掌握老人们的健康信息。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养老问题,巴中出台了《巴中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巴中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一系列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截至目前,全市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共有75所,13万余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低保政策,47家敬老院完成了适老化改造。  为方便市民实现居家养老,巴中还启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服务、闭环管理。关爱“一小” 鼓励开展3岁以下托育服务  3月10日,2岁零3个月的圆圆(化名)来到金太阳幼稚园“托班”刚好一个月。经过了一段适应期后,圆圆渐渐喜欢上了幼稚园的生活。  “现在回到家里,娃娃更活泼了,有时候还会给我们唱幼稚园里教的儿歌。”在圆圆的妈妈看来,自从圆圆上了“托班”,全家人都轻松了不少,“娃娃有人照看,手机上随时查看动态。”  金太阳幼稚园位于巴州区胡家巷,是一间有18年办学历史的民办幼稚园,于去年11月完成托育机构备案。据金太阳幼稚园托育项目负责人王罗乐介绍,幼稚园采取“园中园”的方式,开设了4个“托班”,共设置了75个“托位”;为了达到托育标准,园区对多处设施设备都进行了改造,照顾“托班”孩子们的老师也考取了专业的保育员资格证。目前,已接收了54名3岁以下的孩子。  在城市的另一边,巴州区疾控中心附近,巴中市巴州区晨星蒙氏婴幼儿托育中心今年也正式开园。这是一家独立的普惠托育机构,可提供0—3岁孩子的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三大类服务。该中心开园仅1个月,就已接收到了122名幼儿。  截至目前,巴中市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共有8家,总“托位”达3070个。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2-03-18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袁宇君3月12日,大竹县乌木水产现代农业园区科技楼里,技术专家张克磊正通过智慧农业系统,实时监控着园区内3万亩稻虾基地。再过1个月左右,这批小龙虾就会完全成熟、被销往川渝各地。这是我国“十三五”阶段农业智慧化、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生动四川缩影。  几天前,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部署。《规划》提出了总体目标和4个方面的具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显著增强。  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智慧农业迈上新台阶,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7%,农产品年网络零售额超过8000亿元,建设100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认定200个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二是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本形成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大数据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数据要素价值逐步显现;三是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数字化成为完善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农民数字化素养大幅提升;四是信息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取得新突破,建成60个以上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规划》对以往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按照生产、经营、管理、服务4个环节部署的方式作出了重大创新。具体包括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二是推动全产业链数字化,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三是夯实大数据基础,提升农业农村管理决策效能;四是建设数字乡村,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五是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支撑能力。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2-03-18
(记者 文莎)3月14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四川将落实4条支持政策。  继续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022年新增扶持1292个村,每个村补助1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将脱贫攻坚期间设立的“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更名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电商、农旅结合、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业态。  将财政投入建设形成的国有资产,按规定程序依法委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其收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投入的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2-03-17
  (记者 祖祎祎)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贯彻落实种子法,实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3月1日,迎来2000年颁布以来第四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正式实施。在种业振兴行动全面推进的当下,新种子法的实施将成为促进种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  此次修法加大了种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旨在最大程度激发种业原始创新活力。新种子法的实施为品种权人维权及行业发展带来了哪些改变?日前,记者采访了业内相关专家及多位种子企业负责人。3月3日,贵州省黔西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与锦星镇相关部门在锦星镇木渣黑社区开展农资执法检查,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的经营合格证和销售台账记录情况。 胡毅 摄  针对维权痛点  新法实施正逢其时  “近年来,公司经营的农华106、农华803等品种被套包销售、仿冒包装现象一直存在,亲本侵权也时有发生,但更隐蔽。”大北农集团创种科技副总裁、玉米种业部总经理王石指出,一直以来,涉种子案件取证难、侵权隐蔽是企业维权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诉讼周期长、处罚赔偿低等问题也往往令维权企业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先正达集团中国法务部负责人同样表示,不论是水稻、玉米,还是蔬菜品种,一旦进入制种环节,就会面临流失的风险。侵权者窃取亲本后可生产出一模一样的品种,直接侵蚀正品种子的市场份额,十分打击育种企业的积极性。不仅如此,若有些侵权者对品种稍做修改,将同质化品种推入市场,最终劣币驱逐良币。“不光是企业利益受损,长此以往,同质化品种过剩还将严重阻碍行业整体的创新发展。”  近年来,我国品种权保护意识大幅提高,植物新品种申请量、授权量全球领先,随着我国种业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品种权人对维权护权的需求也愈加迫切。  曾经,品种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问题突出,给育种人带来巨大损失的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这些维权难点痛点,新种子法修改的重点有三方面:扩大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和保护环节,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了侵权赔偿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菊丹表示,这些修改将增加品种权人的维权机会,减小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度,强化对原始育种创新的保护力度,提高侵权假冒行为的违法成本,将为种子企业的维权创造良好环境,有效解决维权难、取证难、赔偿低等问题。  加大新品种权保护力度  让法律为维权者“撑腰”  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离不开法律的健全完善,此次新种子法实施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新法实施后,为品种权人及企业维权带来了哪些改变和利好?  近年来,随着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业界维权意识显著增强,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也展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产生纠纷的作物不止集中在玉米、小麦、水稻三大粮食作物上,蔬菜、水果、花卉园艺等经济作物品种也开始进入诉讼环节。  “蔬菜上的维权相对难一点,一方面是因为每个蔬菜品种规模小,掌握侵权证据存在难度,另一方面是因为整个行业在蔬菜上的维权行动还不是很多,积累的经验较少。”先正达集团中国法务部负责人表示,与主要农作物相比,蔬菜品种侵权更加隐蔽,取证更加困难。  对此,李菊丹指出,新种子法对品种权保护范围和保护环节的扩展,对花卉、果树、蔬菜等无性繁殖作物的品种权保护尤为关键。“花卉、果树、蔬菜等园艺作物的收获材料,就是我们日常生活所必需并通常在超市采购的鲜花、水果和蔬菜。对于这些品种的权利人来说,要找到这些作物的制种基地和种植基地并固定侵权证据是很难的。新种子法实施后,品种权人可以向这些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花卉、水果、蔬菜的企业主张权利。”  据了解,新种子法不但扩大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还将保护环节由原来的生产、繁殖、销售,扩展至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进行的种子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储存八个环节,使品种权人主张权利的机会贯穿从繁殖材料生产到收获材料市场公开销售的全过程。  “以玉米为例。新种子法实施前,只有未经许可生产、繁殖、销售玉米种子,以及未经许可商业目的重复利用该玉米种子生产杂交种种子的,才构成品种权侵权。实施后,除前述行为外,许诺销售、进口、出口以及储存侵权玉米种子的行为也构成品种权侵权行为,农业商业经营主体种植购买的侵权玉米种子,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储存该玉米收获材料(如鲜食玉米、玉米籽粒)的行为也构成侵权。”李菊丹解释道。  “以前,仅在仓库中发现侵权种子时,侵权人往往拒不承认,抗辩其既没有生产也没有销售行为,只是储存行为,执法机构基于当时的法律很难进行查处,在新的种子法实施后,则可直接认定侵权。”先正达集团中国法务部负责人指出,新种子法对品种权的保护覆盖了种子经营的全链条,这大大增强了企业的维权信心,让权利人挺直了腰杆。  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备受期待  行业创新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聚焦品种同质化问题,新种子法的一大重要制度突破就是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一直以来,业界对这项制度的到来盼望已久。  “在各级相关部门及整个种子行业多年来的积极推动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终于纳入种子法,这无疑将为整个行业的育种创新注入一针强心剂。”先正达集团中国法务部负责人对制度的实施表示十分期待。“同时,在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框架下,育种者将更愿意去分享种质资源,促进优良种质资源以合法形式推广使用。”  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是什么?将对行业发展有什么影响?  “简单地说,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就是对原始品种进行简单修饰后育成的衍生品种。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实施目的在于,建立原始品种权人与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鼓励育种原始创新,有效遏制‘剽窃育种’,推动生物育种创新成果的改良和推广应用。”李菊丹表示,该项制度将对我国育种创新和种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实施,提升了原始品种权的市场价值,为种业企业投入创新研发提供法律保障,这将有利于优势育种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种业市场集中度。同时,通过构建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促使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合法改良育种创新,培育专业化精细化育种创新企业。制度的实施还将进一步压缩侵权假冒、修饰性育种企业的市场生存空间,迫使其转型发展。有助于改善品种同质化,净化育种创新的竞争秩序。”李菊丹表示。她同时指出,要让制度真正落地,下一步还需要有相应配合的法律规则,制定明确的实质性派生品种实施方案,并辅以相应的技术规则以及纠纷解决机制。  随着新种子法的实施,制度导向对行业的影响已初步显现,激发了种业创新发展活力。王石表示,目前,公司玉米种业正在围绕新制度实施大力布局研发,今年研发投入相对去年增长了一倍。“未来将会保持10%以上的研发投入。”  先正达集团中国法务部负责人表示,集团将持续加大对种子打假维权的投入,探索新技术支持打假,坚决遏制品种权侵权行为,推动品种原始创新。  在加大育种创新投入的同时,企业该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只有善于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种业企业才能更好地取得市场竞争优势。”李菊丹建议,企业要更加重视对包括品种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除了加大育种创新投入外,还要根据知识产权规则做好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其次,要建立并提升对育种材料和育种谱系的精细管理,如涉及使用特定育种材料的,应进行充分评估,提前协商处理,避免未来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要建立专业的维权团队,集中关注相关品种权的运营及维权事务。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3-16
(记者 杨梦帆)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近日,中央财政下达资金200亿元,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据介绍,为保持政策连续性,提高政策精准性,便于地方操作执行,此次补贴发放将延续2021年相关政策实施方式。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折)通”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3-16
(记者 刘春华)未来,川籍农民工将能享受到比现在更加标准的服务保障。记者近日从四川省农民工服务中心了解到,由省人社厅牵头制定的省级地方标准《农民工服务规范》,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农民工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农民工服务机构的服务职能,规范了农民工服务的场所、范围、内容、要求等事项,涵盖农民工广为关心的就业创业、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是全国首个农民工服务保障领域的省级地方标准。  四川省农民工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服务机构方面,《农民工服务规范》明确了服务场所、制度建设和服务人员的要求。在服务内容及要求方面,《农民工服务规范》明确提出农民工服务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信息服务、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服务、回引创业服务、权益保障服务、关心关爱服务、公共服务和其他服务。在评价与改进方面,《农民工服务规范》提出了对农民工服务的服务监督、服务评价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下一步,四川将继续规范驻外农民工服务机构职责职能,制定出台《驻外农民工服务机构服务规范》,打造省级驻外农民工服务示范站,进一步推进农民工服务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精准化。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2-03-16
●今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要稳定保持在34%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6%左右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原则上城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乡镇每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  (记者 张明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2022年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今年四川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要稳定保持在34%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6%左右。  对于今年全省不同地区的目标任务,《工作要点》提出具体要求。其明确:到2022年底,成都、德阳、广元不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果,形成一批示范片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稳定保持在37%以上。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等4个省级示范城市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工作要点》提出,要通过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努力推动公众分类习惯养成、加快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等多种举措,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其中,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方面,明确提出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点的“硬指标”:要按照就近、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城市建设规模、实际居住人口和再生资源产生量情况,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原则上城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乡镇每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1年底,四川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3%、居民小区覆盖率达63%。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2-03-15
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50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710亿斤以上  ●今年将把粮食扩面增产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  ●我省计划统筹落实5.3亿元财政资金,开展“粮经统筹增效益”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探索建立村级入户核查员制度、突发严重困难户简易识别程序,精准认定监测对象,强化分类帮扶  ●依托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等平台,深化省外省内劳务协作,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记者 史晓露)“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是新世纪以来四川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9个一号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坚定决心。”在3月14日举行的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上,省委农办专职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毛业雄介绍。  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明确了“任务书”。这份文件有哪些新部署?如何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3月14日,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现场。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华小峰 摄守住两条底线  “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毛业雄介绍,四川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省份,粮食产量始终排在全国前十位,继2020年时隔20年再次迈上700亿斤台阶后,去年再创新高,达到716.4亿斤。  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四川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的重任。毛业雄介绍,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把“保障粮食安全,提高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摆在首要位置,明确今年我省粮食生产的目标任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50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710亿斤以上,并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  强化责任落实。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把“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列为首条工作,毛业雄透露,将把粮食扩面增产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对未能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市(州)、县(市、区),一票否决涉农工作考评和表彰。  强化政策支持,保障种粮收益。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肖小余介绍,今年我省计划统筹落实5.3亿元财政资金,开展“粮经统筹增效益”行动,实现“千斤粮万元钱”“吨粮田五千元”,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保障粮食安全之外,还必须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  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钟志荣介绍,今年我省将探索建立村级入户核查员制度、突发严重困难户简易识别程序,精准认定监测对象,强化分类帮扶;依托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等平台,深化省外省内劳务协作,逐步提高就地就近就业比重,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抓好五项工作  发布会上,毛业雄介绍,今年我省要抓好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持续推进“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五项重点工作。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今年我省要以种业振兴为重点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针对我省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种业企业‘多、小、散、弱’等问题,今年我省将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毛业雄指出,我省还将针对农业科技力量分散、机制不活等问题,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  现代农业园区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今年,我省将持续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持续推进“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今后现代农业园区的创建,要按照粮油、经济作物、畜禽、水产等不同类别,制定不同的考评标准,实行分类创建。  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如何让农村更美、农民更富?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给出答案: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罗旭刚介绍,目前全省第一批次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展开,今年将加强工作调度、开展培训指导、严格成果质量把关、健全完善机制,督促各地高质量推进相关工作。  在农村更美方面,今年我省将实施“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五年行动,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厕所60万户以上,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就地资源化利用。  今年我省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毛业雄说,我省将指导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以低风险、可持续方式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总结推广具有四川特色的典型模式,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接续抓好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强化四项保障  如何确保今年省委一号文件的部署落到实处?  “要强化四项保障。”发布会上,毛业雄给出答案,具体包括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投入保障、要素保障和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我省将继续开展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将贯彻落实“三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内容,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落到实处。  资金支持为乡村振兴注入“活水”。省委一号文件分别从财政投入、金融投入、社会投入等方面提出政策举措,要求持续增加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强化要素保障,重点是用地和人才。毛业雄透露,今年将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探索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或在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经营权互换、出租、入股等方式,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配套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实现土地集中连片耕种;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全面推进人才招引、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人才援助、人才激励等工作。  改革可以破除制约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障碍。我省今年重点要稳妥开展第二批省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以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2-03-15
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发布——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2022年1月25日)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抓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一、保障粮食安全,提高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一)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贯彻落实《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全面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未完成的市(州)、县(市、区),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分类考评激励中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建立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通报机制,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在相关涉农项目安排上将粮食贡献率作为重要考量因素。持续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完善推动进一步盘活撂荒地的奖惩措施。开展粮食节约行动。(二)稳定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50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710亿斤以上。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和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实现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组织开展“稻香杯”暨农业丰收奖评选活动。积极助推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加快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粮食园区。(三)落实国家大豆振兴计划。开展大豆科技自强县建设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试验推广。大力发展油料作物生产,深入实施“天府菜油”行动。支持建设木本油料产业集中发展带。(四)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加强生猪产能调控,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确保生猪出栏数量稳定在6000万头左右。推动牛羊禽兔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措施。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支持彭州加快建设“中国西部菜都”,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健全“菜篮子”主要产品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五)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各市(州)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良田粮用”。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不与粮争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将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要做到年度“进出平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健全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完善跨市(州)补充耕地统筹管理办法。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探索推行“田长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全覆盖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和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分级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机制。(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按照“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定高产、生态友好”的标准,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45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40万亩。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力度,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共计不低于3000元的要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按照中央部署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及前期工作,全面启动“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完善现有水利工程渠系配套,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整合资金解决好农业生产用水“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新建重大水利工程沿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农田,增加水田面积。加强“五小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推进机电(太阳能)提灌站、提灌设施建设和老旧提灌站更新改造,强化山坪塘运行维护管理。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七)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细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37”政策。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大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用好金融支持、保险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加强资金项目资产管理。深化浙川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拓展中央单位、省直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对口帮扶、驻村帮扶成效。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八)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九)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逐步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对原有的帮扶产业、帮扶园区、帮扶车间进行倾斜支持,补齐初加工、冷链物流、产品销售等短板。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推广用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持续带动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稳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统筹以工代赈、公益岗位、生态护林员等政策,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持续加大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力度。(十)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落实市县领导联系易地搬迁安置点制度。加大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谋划和实施力度,完善提升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安置社区治理,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新生活。抓好搬迁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工作。(十一)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落实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政策。组织编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工作,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工作指导。三、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筑牢现代农业发展支撑(十二)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制定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加快建设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库、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支持成都建设区域农作物种业创新中心,支持绵阳建设区域畜禽种业创新中心。高标准推进邛崃天府现代种业园、三台县国家级生猪现代种业园区和省级现代种业园区建设。加强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和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支持建设种业强市、强县。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净化种业市场。(十三)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推进省属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建立健全适应农业科研行业特点的体制机制,激发农业科研院所内生活力。推动成立四川乡村振兴职业学院。(十四)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持续开展农作物和畜禽育种攻关,组织推进“10+3”现代农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实施川猪、生物育种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农业企业、涉农高校开展科技攻关。调整优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布局。推动“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提质扩面。(十五)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大丘陵山区和粮食种植机械补贴支持力度。实施丘陵地区薄弱机械化技术研发攻关项目。推进“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农机纳入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空间布局,以整县推进试点县为引领,持续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十六)加强农技推广和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乡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业科研院所组建科技小分队,开展绿色高产技术模式集成推广。落实动植物疫病防控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加强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和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推进农业重大病虫害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加大检疫监测和综合执法力度,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十七)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园区。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突出抓好粮食园区培育,完善园区分类创建和考评标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新认定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现代林竹产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培育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十亿元镇,支持创建一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加快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探索推广低质低效经果林腾田上坡、粮经复合高效种植、稻渔规范种养等模式,盘活“四荒”地、恢复冬水田,建设以粮为主、粮经统筹、种养循环、“五良”融合的现代农业园区和“鱼米之乡”。(十八)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完善农产品产后初加工基础设施,提高乡村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培育壮大一批对乡村振兴带动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深化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推动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在乡镇建立“第一车间”。(十九)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连锁商店和日用品便利店等建设。整合邮政、供销、快递等资源,加快县乡村三级电商和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心镇农贸市场建设。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二十)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天府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建设,认定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培育省级农业主题公园和休闲农庄。积极发展县域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发展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二十一)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一组一场”目标,实施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继续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和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重点县(市、区)培育行动。制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二十二)深化农业开放合作。推进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支持打造一批川渝毗邻地区现代农业合作园区和成德眉资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园区。加快建设中法、中智等农业科技园。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培育壮大农产品外贸主体,探索建立农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举办第八届四川农业博览会。五、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二十三)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衔接“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加快推进以片区为单元的乡镇级和村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动产业布局和资源要素向乡村优势区域集聚,增强中心镇经济、人口等集聚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统筹中心镇与其他建制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中心镇对片区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片区差异化设施配套模式。持续推进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提升建制乡镇场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二十四)健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机制。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求好不求快。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坚持改造、保护、新建相结合,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推广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落实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建设项目,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二十五)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和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水务工作,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升级改造力度。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边远地区“光纤+4G”网络覆盖。推动“智慧广电”网络乡村全覆盖。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二十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五年行动。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厕所60万户以上。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就地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二十七)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推动农村河湖水环境治理改善。全面实施节水行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行动,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草畜平衡发展。巩固长江禁渔成果。扎实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工作。强化农业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十八)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委会建设。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指导各地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等做法,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二十九)建设平安法治乡村。深化“六无”平安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风险隐患信息化排查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完善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农村交通、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优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规范农村户籍登记管理和农业人口统计监测。巩固提升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抓好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三十)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实施中心镇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工程。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实施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三十一)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强化农民工权益保障,加大根治欠薪力度,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强农村地区劳动力培训,确保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2500万人左右。持续打造“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完善四川农民工服务平台。(三十二)关爱农村儿童和老年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保障。在凉山实施“树新风促振兴”暨妇女儿童关爱提升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推进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与帮扶制度。将农村“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十三)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编制实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补齐农村地区办学条件短板。强化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设一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七、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三十四)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实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规范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继续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有序推进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仅以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所有权以外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不得将土地所有权等法律法规禁止抵押的集体资产用于抵押。集体经济组织独资或合资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作为一般市场主体运行管理。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设立的企业之间设立“防火墙”,防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设立的企业经营不善而出现重大风险。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规模和经营性债务规模的监测和风险提示。严禁将政府债务转嫁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转嫁给政府。(三十五)深化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改革。稳妥开展第二批省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完善宅基地基层管理体系。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农村水权水价改革。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三十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按规定组织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引导在川大中型商业银行提升县级机构授信放贷能力和效率,督促指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强化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将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农村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金融综合服务站。支持各地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和规模。(三十七)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主体,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支持成立服务组织联盟(联合社)。开展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省级重点县建设,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农业共营制”“整村托管”等模式。八、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三十八)落实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持续增加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出台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挥省乡村振兴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扩大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规模,不断降低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门槛和担保费率,提高放大倍数。鼓励县(市、区)按照产业规划和有关规定制定产业发展引导政策,建立乡村振兴重点投资项目库,大力推进产业招商。建立健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对接、服务和保障机制。建立市县乡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度。(三十九)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探索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或在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经营权互换、出租、入股等方式,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配套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实现土地集中连片耕种。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年度计划时应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四十)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全面推进人才招引、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人才援助、人才激励等工作,明确年度目标,落实具体举措。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全面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推进新农科建设,支持涉农高校加强专业课程建设,支持职业院校按规定开设涉农专业。加快建立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制度。建设乡村人才服务平台。九、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四十一)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三农”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省级领导分工联系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及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的机制。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各级各有关部门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和县(市、区)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制定市(州)、县(市、区)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年度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将贯彻落实“三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内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新任职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四十二)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统筹考虑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四十三)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 分享: 2022-03-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垦总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加快发展,更好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我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    2022年2月22日通知全文如下:
农业农村部网站 | 分享: 2022-03-11
(记者 龙成)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预算单位在3月25日前,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今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并进行确认汇总。  《通知》明确,各省级财政部门要指导本地区预算单位按照“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督促本地区预算单位收货后通过“832平台”开展履约评价工作,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不得拖欠。鼓励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线上支付结算。《通知》强调,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预算单位,积极通过“832平台”发布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需求,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从需求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脱贫地区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供应商推荐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取得实效。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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